关于印发《泸溪县乡村振兴跨越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溪县乡村振兴跨越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十五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跨越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22〕22号)精神,聚焦重点任务,抢抓政策红利,全力推进乡村振兴跨越发展,奋力打造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州第十二次党代会、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州委“三区两地”发展定位和“五个湘西”主攻方向,把推动乡村振兴跨越发展与县委大力实施“四个强县”发展战略、致力“六个奋力打造”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争创一批大品牌,实施一批大项目,举办一批大活动,全力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提升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实现跨越发展。
二、聚焦目标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泸溪县乡村振兴跨越发展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按照“因地制宜、一县一策,重点突破、全面发展,县为主体、市场主导,倾斜支持、形成合力”的原则,聚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发展壮大县域主导产业、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生态资源保护利用、持续加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提升乡村善治水平、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八大”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进度清单和责任清单,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乡村振兴跨越发展。到2025年,全县GDP 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左右,教育、医疗、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压实工作责任。推进全县乡村振兴跨越发展工作由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做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资源调配、项目落地、推进实施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要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制定好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确保工作推进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按月销号。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州对接,争资争项,对照县里制定的方案,及时制定并下发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细则。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 “四个不摘”要求,在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立乡村振兴跨越发展实绩考核制度,对考核排名进行通报,排名考核靠后、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和县直部门、驻村后盾单位、驻村工作队、村(社区)进行约谈。
附件:泸溪县乡村振兴跨越发展任务清单
附件 | ||||||
泸溪县乡村振兴跨越发展任务清单 | ||||||
序号 |
任务清单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
工作事项 |
省定重点任务及支持政策 |
具体措施 | ||||
1 |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每年从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切块安排6亿元,按照因素法分配给十五县,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产业发展。脱贫攻坚期倾斜支持深度贫困县的其他相关转移支付资金,调整为倾斜支持十五县。 |
1.每年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3.2亿元以上,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2022年中央衔接补助资金中55%用于产业发展,每年递增5%。 |
每年3月 |
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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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全面落实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
1.开展春秋两季开学前劝返复学大走访行动,开展“三帮一”和“送教上门”,完善控辍保学台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 2.健全资助信息核查长效机制,实行一月一比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监测对象学生“五类学生”资助对象精准。按照国家和省定标准,5月底前发放春季学生资助全覆盖资金;10月底前发放秋季学生资助全覆盖资金。 |
每年5月和10月 |
县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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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功能,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 |
1.持续抓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2.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予以50%资助。 3.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 4.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和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按程序按政策予以救助,对三重制度支付后仍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等人员(超过本地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按照不低于50%进行再救助。 |
即时 |
县卫健局 县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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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大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支持力度。 |
1.完善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性进行全覆盖鉴定。 |
每年11月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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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优先支持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运维管理。 |
1.2023年3月底前完成农村安全饮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维管理机制。 2.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推进,力争到2025年完成兴隆场水厂新建、白沙水厂、浦市水厂改扩建项目。 |
2025年 12月 |
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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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稳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加强残疾人保障和服务。 |
1.按照省定标准,即时完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并按月足额发放保障金。 |
即时 |
县民政局、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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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省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重点项目资金安排增加20%权重,支持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
1.抢抓政策,积极向上争资争项,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壮大柑橘、铁骨猪、油茶、白茶、玻璃椒、烟叶等特色产业。 |
每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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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保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 |
全面落实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确保有需求的脱贫人口实现“应贷尽贷”。 |
每年12月 |
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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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支持打造区域性劳务品牌,组织省内较发达地区与十五县开展劳务协作对接。 |
实施特色劳务品牌建设工程,推进县内及跨县劳务协作,加强劳务协作和供需对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全县每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8万人以上。 |
每年12月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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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探索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推动就业帮扶车间持续发展。 |
稳定开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推进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的费用减免以及地方实施的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帮扶脱贫户等重点困难人员就近就业。 |
每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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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加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扶持力度,一体推进乡村建设和治理、就业协作帮扶等行动。 |
1.不断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重点围绕搬迁安置区发展配套特色产业,通过精准对接外出务工就业一批、拓宽渠道就地就近就业一批、政府投资统筹安排就业一批、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自主创业一批、加强技能培训提升素质就业一批“五个一批”行动,确保有意愿的搬迁户都有一个产业扶持项目、有劳动力家庭有一人稳定就业。 2.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好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切实提升便民服务、宣传教育、民风塑造、保障维权、帮扶救助、矛盾调处等管理服务水平。 3.加强安置社区社会治理,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引导搬迁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促进社会融入,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
每年12月 |
县发改局 武溪镇 浦市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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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持续发展壮大县域主导产业 |
支持十五县各自集中资源重点发展1—2个特色主导产业,建立县域产业要素资源库、县域特色产业项目库,制定“一县一业”产业发展方案。 |
制定“一县一业”产业发展方案,包装申报特色产业项目,集中资源打造以峒河流域为主的椪柑产业长廊,以浦市为核心的铁骨猪产业园等2个特色主导产业。 |
2025年 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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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省里在重大产业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建设、传统产业升级和承接产业转移,连片打造乡村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
1.打造以合水、达岚、石榴坪为重点的优质油茶产业带,以兴隆场、洗溪、白羊溪等为重点的优质茶叶带,以兴隆场、小章为重点的玻璃椒产业带、以浦市、合水、兴隆场为重点的优质烟叶产业带,以武溪、洗溪为重点的优质葡萄产业带,推进特色产业集约发展、集群发展,到2025年全县建成优质特色产业基地60万亩以上,年出栏生猪40万头以上,实现农业总产值50亿元。 2.加快推进白沙景区夜景灯光亮化、天然浴场、沅江夜游、水幕投影、水上娱乐世界等项目,确保白沙成功创建4A级景区。 |
2025年 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旅广电局 县全域旅投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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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持续发展壮大县域主导产业 |
支持培育一批工业、农业、文旅小镇。 |
支持武溪创建省级特色工业乡镇、浦市创建省级文旅特色乡镇、兴隆场创建特色产业小镇。 |
2025年 12月 |
县科技工信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农业农村局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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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进优势特色产业全链条培育升级,增强县域产业对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就近配套功能。 |
围绕州10大产业链建设,着力打造锰锌钒新材料、铝基高性能复合材料、先进储能材料及锂电池、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五大优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效应。突出强链、延链、补链,推进我县五大优势产业链培育升级,完善产业链上下游配套。 |
2025年 12月 |
县科技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 县商务局 泸溪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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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支持打造片区公用品牌和“一县一特”品牌。 |
编制农业品牌建设中长期规划,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力争到2025年“两品一标”农产品达15个,泸溪柑橘、茶叶、玻璃椒、铁骨猪肉等农产品进入“湘赣红”、“湘江源”省级区域公用品牌体系;“湘西白茶”“泸溪浦市铁骨猪”创建国家地理商标。 |
2025年 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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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利用“832平台”和乡村振兴馆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
推进供销体系改革,完善县、乡、村三级农副产品销售平台,建立三级物流体系。组织财政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利用销售平台、832平台推进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超市等产销对接行动。 |
每年12月 |
县乡村振兴局 县财政局 县供销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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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持续发展壮大县域主导产业 |
聚焦提高园区亩均增加值和税收,支持加快“五好”园区建设。 |
对标对表开展“五好”园区创建,完成化工园区申报,加快推进调区扩区、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2022年泸溪高新区成功创建省级化工园区。 |
2025年 12月 |
泸溪高新区 县科技工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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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支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产品加工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中医药产业园等建设。 |
培育引进一批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企业市场化、现代化的经营模式,打造一批特色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农产品加工园、农业观光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力争到2025年新增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示范园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1-2个,争创省级乡村特色产业与休闲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县。 |
2025年 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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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实施“湘伴而行”产业协作行动,组织长沙市、岳阳市、株洲市、常德市、衡阳市、省国资委、省文资委、省工商联、长沙县、雨花区、天心区、开福区、芙蓉区、浏阳市、宁乡市等对口帮扶十五县,力争对口帮扶每个县建设1个产业“飞地园区”。 |
抢抓对口帮扶机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建设1个产业“飞地园区”。 |
2025年 12月 |
县乡村振兴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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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深化“万企兴万村”“湘贤助乡”行动,开展同心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引导150家以上知名民营企业结对帮扶十五县。 |
1.抢抓省内知名企业帮扶机遇,加强沟通对接,制定好帮扶计划,争取更多资金推动乡村振兴。 |
每年12月 |
县委统战部 县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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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持续发展壮大县域主导产业 |
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升行动,倾斜安排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十五县培育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以上。 |
开展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升行动,建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到2025年培育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以上,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以上。 |
2025年 12月 |
县科技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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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 跃升行动,支持十五县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湖南股交所挂牌融资,力争到2025 年累计挂牌企业数量达到 60家。 |
实施企业上市“破零倍增”计划,量身定制专项支持政策,到2025年培育主板上市企业3家。 |
2025年 12月 |
县政府办(金融办) 县科技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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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支持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百企千社万户”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认定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力争到2025 年新增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 1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20家以上。 |
支持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的企业申报龙头企业,到2025年培育新增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2家,打造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15家以上。 |
2025年 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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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优化营商环境,鼓励返乡创业、创新创业,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
1.开展产业发展“百十一”工程,建好特色产业库,到2025年实施1亿元以上产业项目30个。 |
2025年 12月 |
县科技工信局 县人社局 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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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优先支持实施一批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重大项目。 |
每年积极包装申报一批农业、交通、水利、文旅、生态、能源、电力、通信等重大项目,形成“投产一批、续建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 |
每年12月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利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商务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文旅广电局 县科技工信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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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龙山县、永顺县、泸溪县、保靖县、古丈县规划内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补助参照国家西部地区标准。 |
大力推进渝湘铁路泸溪段、湘西港至吉首水铁联运专线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湘西港、泸溪现代商贸物流园、港口特色小镇等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S320泸溪兴隆场至凤凰木江坪公路(泸溪段),小章至吉首双塘高铁公路,常吉高速潭溪互通(泸溪段),沅陵至辰溪高速公路泸溪段连接线和高速出口项目。 |
2025年 12月 |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泸溪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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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统筹交通项目建设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 |
加大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全力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统筹交通项目建设更多向农村入户倾斜。 |
2025年 12月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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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完善农村物流体系,探索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试点。 |
科学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完善农村物流体系,联合邮政促进农村客货邮发展。 |
2025年 12月 |
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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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打造武陵山片区农产品区域性冷链物流基地。 |
加快推进泸溪县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建设,力争到2025年打造大湘西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果蔬、肉禽冷链供应基地。 |
2025年 12月 |
县发改局 县商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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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强化农业灌溉用水保障,优先支持以灌区“中梗阻”畅通和骨千山塘清淤加固为重点的小水源建设,推进龙山县、安化县、泸溪县、永顺县、邵阳县5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中小河流治理。 |
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完成潮地、天堂垅、梓林溪等3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酉溪河三期、沱江一期、能溪河三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 |
2025年 12月 |
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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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优先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小田改大田。 |
建立和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库,加强耕地地力保护,每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5万亩以上,提高粮食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每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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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优先实施农网巩固升级和通信网络提升工程。 |
1.投资11658万元,推动农村电网农网巩固升级。 |
2025年 12月 |
县发改局 县科技工信局 国网泸溪 供电公司 县电信公司 县移动公司 县联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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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持续推进生态资源保护利用 |
完成生态保护修复营造林工程70万亩。 |
每年完成生态保护修复营造林工程1500亩。 |
每年12月 |
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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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健全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机制。 |
全面落实公益林补偿资金。 |
每年12月 |
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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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选聘生态护林员,增设护河员等公益性岗位。 |
建立公益性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生态护林员、保洁员、护渔员、水管员等人员日常考核管理。 |
每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林业局 县水利局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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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加大对国土绿化、生态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支持力度。 |
加快对生态脆弱区、岩溶石漠化区、水土流失区、工矿废弃地等重点地区实施生态修复;推进森林提质改造建设,力争到2025年完成森林抚育2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万亩,完成欧行贷款湖南森林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00万元。 |
2025年 12月 |
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业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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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推进绿色低碳生产方式,鼓励城市、园区按规定开展碳达峰试点。 |
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等碳达峰10大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企业按规定开展碳达峰试点。 |
2025年 12月 |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县发改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住建局 泸溪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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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持续推进生态资源保护利用 |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和土壤污染治理。 |
2023年 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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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升级提升自然保护地、森林康养地基础服务设施,支持沅江流域相关县加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工程建设。 |
1.大力推进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碳汇等绿色生态新业态发展,重点以天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武水国家湿地公园、沅水省级风景名胜区、新寨坪中国传统村落等景区为载体,打造集养生休闲、健康服务、运动疗养、餐饮住宿为一体的森林康养示范基地。 |
2025年 12月 |
县文旅广电局 县水利局 县林业局 县天桥山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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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推动农业生产绿色发展,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林业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副产品等农林废弃物高效利用项目上给予倾斜安排。 |
推动秸秆基料化、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到2025年建设20万吨生物质燃料加工厂1个,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9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 |
2025年 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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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支持油茶、茶叶、南竹、中药材、水果等产业发展,创建一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
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柑橘、油茶、黄柏、吴茱萸、迷迭香、蚕桑等林业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两个中心、三个基地,即:以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中心发展生物制药健康产业、以合水镇为中心打造油茶示范生态园,以峒河沿线建设富硒柑橘产业基地、合水镇油茶种植与加工产业基地、兴隆场镇白茶种植与加工产业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15亿元。 |
2025年 12月 |
县林业局 县农业农村局 泸溪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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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 |
到2023年完成全县所有村(社区)“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 |
2023年 12月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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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持续推进生态资源保护利用 |
全面推行农村厕所“首厕过关制”,加快推进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和垃圾治理,支持美丽乡村省市县三级联创,打造一批省级“水美湘村”。 |
1.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到2025年底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 2.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实现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覆盖行政村、农户分别达60%、35%,污水处理设施排水达标率75%以上。 3.深入开展美丽乡村、秀美屋场、水美湘村等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2025年创建省级全域美丽乡村示范乡镇2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0个、秀美屋场150个、水美湘村10个。 |
2025年 12月 |
县乡村振兴局 县住建局 县水利局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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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支持少数民族特色城镇建设,支持其他重点县加强传统村落保护。 |
加大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积极申报一批国家、省级民族特色村寨,每年打造1个以上特色少数民族村寨,支持浦市镇申报少数民族特色城镇。 |
每年12月 |
县委统战部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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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持续加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
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每个乡镇建设1所以上标准化寄宿制学校,指导十五县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
1.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全面实施改薄与能力提升工程,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到2025年实现全县23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部达标。 |
2025年 12月 |
县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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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组织国家、省“双高计划”职业院校结对帮扶十五县公办中职学校。 |
1.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快职业教育中心建设,积极抢抓国家、省“双高计划”职业院校结对帮扶机遇,加强职业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办学水平。 |
2025年 12月 |
县教体局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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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持续加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
统筹中央和省级补助疾控机构能力建设资金向十五县倾斜。 |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救治、应急物资保障、组织指挥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力争到2025年疾控中心的建筑面积、仪器装备、检验检测能力达到国家标准。 |
2025年 12月 |
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 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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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加大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力度,在每个县级综合医院建设4个省临床重点专科。 |
结合三级医院驻点帮扶,深化医疗学术交流,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加大学科建设投入,力争到2025年建成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
2025年 12月 |
县卫健局 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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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优先支持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机构和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适当提高殡葬和残疾人福利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支持额度,加快消除殡仪馆“空白县”。 |
1.统筹推进老年养护中心和乡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力争到2025年完成县级老年养护中心项目建设以及武溪镇、浦市镇、洗溪镇、达岚镇、合水镇、兴隆场镇、潭溪镇7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
2025年 12月 |
县民政局 县残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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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支持每县建设一个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平台,消除农机合作社“空白乡镇”。 |
加强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接,积极争取资金,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平台建设,实现本区域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覆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到2025年累计完成3.5万批次抽样检测,确保合格率在97%以上。 |
2025年 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农机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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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持续加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 |
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向基层延伸。 |
1.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优化以乡镇、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乡镇服务综合设施布局,拓展延伸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运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湘西e路通”“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等线上平台,提升“一门式”便民服务水平。 |
2025年 12月 |
县政府办(县大数据中心)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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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持续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
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
全面落实省委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精神,强化县委抓乡促村职责,完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及各项工作领导机制,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
每年12月 |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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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专项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 |
压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联系党支部工作责任,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治基层治理突出问题。 |
每年12月 |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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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派强用好驻村第一支书记和驻村工作队。 |
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作用,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加强考核管理。 |
每年12月 |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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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规范乡镇“三重一大”事项,全面落实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 |
1.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推进“互联网+监督”,加强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和基层微腐败整治,着力打造一批特色“清廉乡村”。 2.完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及各项工作领导机制,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开展“党建引领、五联共治”乡村治理试点工作,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 |
每年12月 |
县纪委监委 县委组织部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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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持续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
优先支持开展文明村镇建设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 |
1.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按照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的标准,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到2025年建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10支以上,打造特色志愿服务品牌5个以上。 2.全域开展文明村镇、平安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到2025年实现州级文明乡镇全覆盖,创建一批全国文明村镇,州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达20个以上、平安示范村达60%以上。 3.加强县融媒体中心建设,做好新闻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处置,健全网络监管机制。 |
每年12月 |
县委宣传部 县委政法委 县司法局 团县委 县妇联 县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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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 |
1.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定信心跟党走,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
每年12月 |
县委宣传部 县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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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改革农村丧葬习俗,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
1.稳步推进农村丧葬改革,发挥村(居)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居)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殡葬新风。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进墓位节地化、墓碑小型化、墓区园林化,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 100%。 2.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治理力度,充分利用村民议事会、乡贤参事会、红白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引导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
每年12月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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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持续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
支持利用红色文化、农耕文化、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
深度挖掘民族文化资源,精心办好浦市“中元节”、苗家“三月三”等一系列民族特色节会,积极开发红色文化资源,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传承乡村文明。 |
每年12月 |
县委宣传部 县文旅广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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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推广清单制、积分制、屋场会、湘妹子能量家园等乡村治理经验做法。积极推行以工代赈、筹工筹劳,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社会事业发展。 |
全面完善农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积分制、清单制、院坝会等乡村治理经验,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力争到2025年建制村积分公益性超市覆盖率达100%。 |
每年12月 |
县乡村振兴局 县委组织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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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持续整治“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加大对农村黄赌毒、性侵未成年人、家暴、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非法宗教、电信网络诈骗等的打击力度。 |
1.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整治“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 2.持续推进禁毒“五大攻坚战”,全面实施“清源断流”行动,加强农村毒品问题综合治理。 3.扎实推进“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黄赌毒、食药环、性侵未成年人、家暴、盗抢骗、非法集资、非法宗教、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突出违法犯罪。 4.深入推进“云剑2022”“断卡行动”“断流行动”“犁庭行动”,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及跨境突出犯罪的打击力度。 |
每年12月 |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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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加强农村应急能力建设。 |
加强农村应急处突和防灾抗灾救灾能力建设,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 |
2022年 12月 |
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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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
完善承包地流转政策体系,按规定建立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行政审批机制,支持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支持开展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拓展产业等用地供给渠道,每年单独安排每县600 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对仍有不足的,使用省级预留计划应保尽保。加快推动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依法保障重大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
1.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 2.有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开展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废弃地等综合整治,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盘活建设用地,重点优先满足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需要,依法保障重大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在村庄规划中预留不低于2%、不高于5%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机动指标。 3.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兼顾传统村落保护与适度开发利用的前提下,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 |
每年12月 |
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业局 县农业农村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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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优先支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区域调剂,优先安排结余指标公开竞争性交易。 |
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计划优先安排给资源禀赋好、乡村建设任务重、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 |
每年12月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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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指导十五县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攻坚”行动。每年统筹安排补助资金,重点扶持一批村级班子力量较强、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实践经验的村。 |
抓住中央和省财政新一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政策机遇,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扶持,集中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到2022年,全县147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8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0万元的村(社区)达到12个以上,到2025年全县147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20万元以上,其中4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
2025年 12月 |
县委组织部 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财政局 县农经站 各驻村后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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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
支持具备专业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按规定优先承建单个投资额在200 万元以下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鼓励村集体以可支配的资源、资产、资金等要素为依托,广泛吸收农民入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村集体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流转农民承包地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2.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要求组建具备一定资质能力的工程施工队、农业服务队、运输公司、劳务公司等生产经营组织,承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组道路建设等服务项目,全力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3.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合理开发利用集体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水流水域等资源,建设农(林)产品种养基地,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特色林业、碳汇交易和林下经济。利用村级集体机动地和土地整理、村庄整治、移民搬迁宅基地复垦等节余的土地,新开发增加的水、土资源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所有资源,开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增收项目。 |
每年12月 |
县委组织部 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 各驻村后盾单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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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深入推进红色美丽村庄建设工作。探索推进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改革,支持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一批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合,推广“十代”托管服务模式,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开展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 |
1.深入开展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依托红色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2.试点支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土地、资本、技术、农资等要素整合,进一步提高农化服务要素配置效率,打造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引擎。建立县域有机肥加工厂,加强对全县农资、生资销售和监管。 3.探索建立农机销售、作业、维修、租赁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力争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55%以上。 |
每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旅广电局 县供销联社 县农机事务中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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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
支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设立县级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支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 |
1.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制止和防止耕地经营“非农化” 2.推进质量安全追溯网点建设,实现赋码标识和可追溯管理;推进农产品“身份证”、“一标一码”、质量追溯制度,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点工作。 |
每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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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鼓励完善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利益联结机制。 |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推动订单农业等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
每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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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支持继续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新增债券适当倾斜支持十五县符合条件的项目。 |
1.加强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发挥涉农整合资金效益。 2.积极申报储存一批农业、交通、水利、文旅、生态等重大项目。 |
每年12月 |
县乡村振兴局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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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农村商业银行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各大银行在十五县分支机构争取将70%以上的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涉农贷款利率定价机制,适当提高对十五县利率优惠幅度。稳步扩大农村承包士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规模,探索开展生猪活体、集体林权等抵质押货款业务。省财政支持农业信贷担保费率从0.8%降低到0.5%。 |
1.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拓宽抵质押范围,农村商业银行新增可货资金主要用于本地,各大银行争取将70%以上的新增可贷资金用于本地。 2.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 3.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适当提高利率优惠幅度。 |
每年12月 |
县财政局 县人行 县农行 县农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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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持续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
推进省级机关干部与县乡干部双向挂职任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适度向十五县倾斜。 |
1.按要求落实省、县双向挂职任职工作任务,每年选派一批干部外派挂职,开阔眼界,提升能力。 2.加大“一村一名大学生”培养力度,鼓励支持村干部、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采取在校学习、弹性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方式,就近就地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到2025年,培养“农民大学生”100名以上。 |
每年12月 |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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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允许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考中采取适当降低学历要求、降低开考比例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对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进行专项招聘。 |
1.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职位设置一定比例农学类、经济类、土建类、水利工程类等乡村振兴亟需的专业,吸引一批高素质的优秀专业人才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降低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开考比例和学历要求,面向乡镇事业站所、村(社区)干部、退役士兵、“四项目人员”等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每年定向招录数占乡镇总计划数比例达30%以上。 2.加强乡镇人才队伍建设。优先晋升职级,提高乡镇补贴标准,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高于县直同职级人员20%以上,稳定乡镇工作队伍。 |
每年12月 |
县委组织部 县财政局 县委编办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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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持续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
优先满足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需求,支持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三区”支教和“银龄讲学计划”。支持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
1.继续实施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计划,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三区”支教、“银龄讲学计划”。 2.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3.加大农村体育基础设施的投入,常态化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培养县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300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社会指导员10名。 |
每年12月 |
县教体局 县委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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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优先安排本土化医学大专定向生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录计划。 |
1.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层次本土化人才培养项目;落实按协议就业和履约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违约联合惩戒机制。 2.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到 2025年底实现建制乡镇卫生院4名以上全科医生全覆盖。 3.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开展乡村医生本土化免费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直接注册为乡村医生,夯实乡村医生人才队伍。 |
每年12月 |
县卫健局 县委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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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支持实施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种养能手、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等培训项目,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继续实施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按照产业发展型、乡村建设型、乡村治理型3大类型,组织培训对象接受集中培训,力争每年培训65名以上,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每年12月 |
县乡村振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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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持续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
支持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工程。支持挖掘乡村传统工艺项目、手工艺人,打造一批乡村工匠。 |
1.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健全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评价和扶持机制,到2025年培育、评定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以上,并给予一定政策补助。 2.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到2025年,引育200名以上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 3.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到2025年,引育200名以上农村网店经营人,引育150名以上带货“网红”。 4.培育乡村工匠,着力打造“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非遗传承人”等,建立乡村工匠认定发证制度,到2025年培育认定“乡村工匠”400名以上。 |
每年12月 |
县农业农村局 县委统战部 县人社局 县文旅广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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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支持实施“湘才乡连”专家服务基层项目,根据十五县需求,选派科技副县长、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以“一县一团”方式组建科技专家服务团。 |
1.积极向上争取“湘才乡连”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加大科技副县长的申报力度及省、州、县科技专家人才的申报、选派力度,每个服务期向湖南农大、省农科院、吉首大学等高校及科研院所争取省、州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40人以上,县本级选派科技特派员100名左右,确保科技服务行政村全覆盖、特色优势产业省级以上科技专家驻点全覆盖。 2.优化科技专家分类组团,按照专业一致、领域相同、错级搭配原则,组建10个产业专家团,每年开展集中科技服务活动4次以上。 |
每年12月 |
县委组织部 县科技工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