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县古树名木名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全县古树名木名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30 字体大小: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全县古树名木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

古树名木是自然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宝贵的人文和自然财富,具有重要的科学、历史、文化、景观和旅游价值。我县2017年普查共登记古树名木3491株,古树群落35个,经2022年纠偏完善,现有古树名木2574株、古树群落36个为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根据《湖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第306号令)和《湖南省绿化委员会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湘绿〔2016〕1号)精神,现对我县古树名木名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县古树名木基本情况

根据我县古树名木资源动态调查结果,全县共有古树名木30科57属82种2574株,其中一级古树50株,二级古树347株,三级古树2177株。2022年,我县对古树名木数据库进行纠偏完善,并对古树名木进行实地核实。最古老的是天桥山自然保护区


核心区的银杏树,树龄有1800年,最大的古树是位于小章乡白泥塘村隔婆溪的枫香树,胸围达到900厘米。

二、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

(一)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古树名木保护。所有建设工程选址尽可能避开古树名木,无法避开确需移植古树名木的,必须按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报林业或住建部门批准,并严格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技术规范移植、保护,确保移植成活,生长正常。

(二)依法打击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森林公安要及时查处擅自采伐、移植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制止、查处故意毒害古树名木、故意毁损古树名木树体、故意破坏古树名木生境的违法行为。

(三)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保护技术措施。根据古树名木生长情况,有针对性地设置保护栅栏、支架支撑,针对雷灾频发、易发区的高大古树名木安装避雷针,针对性地开展树洞封堵、树干修复、病虫害防治及生境修复,促进古树名木健康生长。对濒死古树名木要及时组织专家会诊,及时开展抢救工作,促使古树恢复生机。

三、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责任及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是林业资源瑰宝,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制度,在已公布的古树名木、古树群落周围设立醒目的保护标牌,明令保护。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成效。古树名木日常管护由古树名木产权单位(个人)负责,古树名木生长环境发生明显变化以及古树名木受损时,管护单位(个人)要及时按管理权限报告县林业局或住建部门,确保古树名木健康生长。林业部门要建立完善古树名木档案,加强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和管护指导,建立健全动态监测管理体系。县住建部门负责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古树名木;古树名木所在单位或个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古树名木保护。

附件:1.泸溪县纠偏完善后古树名木数据库

      2.泸溪县普查补录古树名木数据库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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