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完善社会综合治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关于健全完善社会综合治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6-30 字体大小: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健全完善社会综合治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

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财源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综合治税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参与综合治税的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总召集人,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税务局局长任副总召集人,县发改局等18个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县税务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负责分析研究我县综合治税运行情况、协调和解决综合治税


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平台,加强基础税源调查和涉税数据比对,着力解决涉税信息渠道不畅,税源控管不到位的问题,实现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我县财税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县财政局:按季提供财政拨付工程资金信息、利用外国贷款项目情况、政府采购信息、政府奖励发放信息、非税信息。

2.县税务局:负责按时收集整理全县社会综合治税所需数据,完成数据接收、综合统计等工作任务,提出综合治税工作中需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负责牵头做好全县综合治税平台的运行工作;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及时通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执行落实情况。

3.县发改局:按季提供发改委项目批复信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信息。

4.县市场监管局:按月提供企业商标注册信息、商标转让信息、工商行政处罚信息、股权转让信息等。

5.县科技工信局:按季提供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软件企业认定、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发放情况、高新技术企业信息技术交易信息。

6.县自然资源局:按月提供地名变更核准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采矿权转让、地籍信息、基地地价信息、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探矿权转让、土地出让信息、土地整理、土地转让信息、应税矿产品开采情况。

7.县住建局(人防办):按月提供本地建筑企业信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信息、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信息、建筑施工许可证信息、外地建筑企业信息。

8.县交通局:按季提供公路建设项目信息、交通客货运车辆信息、交通运输企业登记信息、营运车辆的年度审验信息。

9.县人社局:按季提供培训机构登记信息、下岗人员再就业优惠证信息。

10.县文旅广电局:按季提供涉外演出信息、外地文艺团体来本地的文艺演出信息、网吧行业的登记管理情况、文化经营许可证信息、文艺团体演出登记信息、娱乐场所登记信息。

11.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按季提供环保建设项目验收信息。

12.县残联:按季提供残疾人安置信息。

13.县水利局:按季提供水利工程项目信息。

14.县自来水公司:按季提供供水建设项目信息、经营用水分类情况、企业用水分类情况。

15.县住房保障中心:按季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信息、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信息、房产转让信息、新增房产信息。

16.县民政局:按季提供福利彩票销售信息、民政福利企业残疾人信息、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信息。

17.县卫健局:按季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情况、酒店宾馆及餐饮卫生信息、营利和非营利医疗机构相关信息。

18.泸溪高新区:按季提供本园区建设项目信息。

19.县总工会:按季提供企业吸纳下岗员工信息。

20.县医保局:按季提供城镇医疗保险定点药店信息

(三)其他数据的报送

除上述按时报送数据外,各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其他部门数据支持的申请,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综合协调,经成员单位同意后相关数据统一进行整理、登记、分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支持和协助护税,严格执行联席会议制度。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也可由总召集人委托副总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参加联席会议的单位和人员以研究议题是否涉及该单位为原则。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县税务局提出,报总召集人审定。

(三)拟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议题需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四)联席会议内容为研究解决当期协税护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通各单位协税护税进展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协税护税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扎实做好综合治税协调性工作。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综合治税平台信息的采集工作应遵

循及时、准确、全面、保密、共享的原则,各单位和部门确定一名信息员以电子化形式报送电子信息;按月提供信息的单位,次月15日前报送信息;按季提供信息的单位,次季首月15日前报送信息,联席会议办公室(税务局)按月、按季将成员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统计后上报县政府督导室;非法定事由,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拒绝履行综合治税平台信息交换与共享相关职责。

五、绩效考核

为更好落实制度的各项规定、保障我县综合治税工作有序、有质、有效开展,特制订以下考核指标,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严格按照考核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进行日常考核登记,按半年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县督查办。

(一)考核组成

绩效考评按年度进行。绩效考评总分100分,采取量化分办法,被考评单位的分数累计由社会综合治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20分)、信息报送基础分(80分)部分组成。

1.社会综合治税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20分)

1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得3分,未明确分管领导3分

2分管领导明确制度内容、有效组织开展综合治税各项工作,得10分

3成员单位确认联络员,得2分,未明确联络员扣2分;

4联络员明确报送具体内容,畅通联络渠道,得3分。

2.信息报送基础分(80分)

1按月提供信息的单位,次月15日前报送信息,得60分

2按季提供信息的单位,次季首月15日前报送信息,得60分

3有效提供临时性、阶段工作性、针对性数据,得20分

4逾期报送数据,每条扣2分

5未报送数据,每条扣3分;

6重要信息应报未报,或信息内容有重大失误或严重失实,扣5分;

7由于瞒报、漏报、迟报或误报重要信息,造成工作被动、失职的,扣除10分。

(二)考评结果应用

绩效考核分数按半年在联席会议工作群进行通报,按年上报县督查办。考核结果根据得分和排序分优、良、差三等,补助发放根据考核等次进行发放。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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