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泸溪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泸溪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31 字体大小: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泸溪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泸政办函〔2022〕2 号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要求,2021年7月15日,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泸溪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现因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泸溪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熊  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李媛媛  县政府办副主任           

          孙仲胜  县民政局局长

          向本兴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人大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工商联、县关工委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孙仲胜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副局长包雨民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者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