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媛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李媛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31 字体大小:

泸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媛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县直相关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媛媛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向本兴同志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昌善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免去周宁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挂职);

荣海翔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两年);

杨喜燕同志任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原主任督学职务自然免除;

杜远慧同志任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其任职时间从2020年6月5日计算起;

邓子亮同志任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其任职时间从2020年6月5日计算起;

张梅桂同志任县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主任,其任职时间从2020年9月8日计算起;

杨官跃同志任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其任职时间从2020年9月8日计算起;

舒清喜同志任县林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其任职时间从2020年9月8日计算起;

吉玲锋同志任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其任职时间从2020年9月8日计算起;

张  航同志任县商务局总经济师,其任职时间从2020年9月8日计算起;

谢伯清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其任职时间从2020年9月8日计算起;

罗成军同志任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其任职时间从2020年9月8日计算起;

张  师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其任职时间从2020年9月8日计算起;

王为群同志任县经济社会统计调查队队长,其任职时间从2020年9月8日计算起;

免去徐朝辉同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泸溪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6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