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溪县“基层党建引领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溪县“基层党建引领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办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泸溪县“基层党建引领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
泸溪县“基层党建引领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组发〔2021〕13号)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基层党建引领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州办发〔2021〕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提升农村党组织领导力、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为重点,突出党建引领,不断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到2025年,党组织在农村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工作推动力得到显著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工作重点
(一)抓实乡村振兴主题培训
1.深化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合理运用“学习强国”、“红星云”、县融媒体、广播电台、州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线上平台作用,择优选取有关内容,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学。组建乡村振兴政策宣讲团,深入村组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宣讲。充分运用互助小组、“湘西为民”微信群、“村村响”、宣传专栏等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乡村振兴惠农政策,形成人人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11个乡镇党委)
2.强化能力培训。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体培训计划”,分级分类抓好乡村振兴主题教育培训,在2022年9月底前,对县直机关干部、乡镇干部、县域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重点对象全部轮训一遍,以后每3年开展一次轮训。县委组织部每年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1次;乡镇党委每年对村“两委”成员轮训1次;每年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训1次。大力开展定向培养“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和村(社区)基层组织人才。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校地联合、园地互动、工社互助专业技能培训,重点组织党员骨干、青年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乡村能工巧匠、返乡创业人员,按照“一人一策”,跟踪指导,精准培训。定期邀请专家、农技特派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示范讲解,推广新型种植技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党校、县驻村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1个乡镇党委)
(二)建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3.配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注重选配熟悉党的建设、乡村产业、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金融信贷、乡村治理等方面的优秀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健全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一个届期内至少开展2次选拔工作。突出配强乡镇党政正职,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岗位要选能够带领推进乡村振兴、处理农村复杂问题、对农民群众充满感情、带头实干、敢抓敢管的干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11个乡镇党委)
4.不断充实乡镇干部队伍。全面开展乡镇现有空编缺员补齐行动,力争在2年内补齐乡镇人员。艰苦边远乡镇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可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限定本地户籍人员报考。加大选调生选派力度,严格执行选调生到村任职锻炼2年期限,及时发放选调生生活补助,下拨到村任职工作经费。统筹选派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担任党委副书记、副乡镇长,挂职期为2年。严格落实乡镇新录用公务员5年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规范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加大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力度。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探索县编乡用等方式推进县直部门人员编制向乡镇倾斜。整合条线辅助人员,由乡镇统筹指挥调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11个乡镇党委)
5.落实基层激励保障措施。在县直单位工作人员遴选中,加大服务乡村振兴、表现优秀的基层年轻干部的遴选力度。落实乡镇事业编制干部参照乡镇公务员标准发放交通补贴政策,实现乡镇小食堂、小厕所、小澡堂、小图书室、小文体活动室和周转房维修全覆盖。稳步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25%,对综合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35%。畅通乡镇干部晋升通道,注重从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乡镇党政正职中推荐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县直机关提拔副科级以上干部优先考虑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加大从乡镇事业站所负责人中选拔调任行政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力度。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长每年分别与乡镇党政正职开展1次谈心谈话。(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1个乡镇党委)
(三)筑牢村党组织战斗堡垒
6.提升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健全村级后备力量培养选拔制度,重点在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致富带头人中储备,确保村村动态储备2名以上后备干部。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1次综合分析,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不尽职的及时予以调整。每年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和走村观摩交流。每年按规定选树一批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加大激励措施。全面推行基层干部“导师帮带制”,实现所有新任村干部均有1名导师结对帮带。稳步提升村级运转经费,到2025年,村级运转经费达到30万元/年。(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11个乡镇党委)
7.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完善驻村工作“三联”制度。定期完善驻村工作管理办法,将驻村工作纳入“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建立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容错纠错清单“三个清单”,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和驻村工作队与派出单位双考核双问责制度,对单位工作不重视,工作推进慢的,视情况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乡镇党委加强平时管理,县驻村办每年对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实地走访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持续深化宣传表扬一批、提拔重用一批、约谈提醒一批“三个一批”工作,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办及乡镇党委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推荐,优先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树立正向激励。(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驻村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1个乡镇党委)
8.全面提质党支部“五化”建设水平。常态化开展基层党组织运行情况排查分析,对未达标的软弱涣散党组织,严格按照“一村一策”整顿机制,落实1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县以上机关单位结对的“四个一”整顿措施,对重难点村由县委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长包村联系整顿。建立验收评估机制,县委组织部每年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进行验收。(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11个乡镇党委)
9.充分发挥党员“双带”作用。结合“党建引领、互助五兴”、党群连心“五个到户”、党员积分管理,每村培育政治合格、服务群众、有较强致富带富能力的党员示范户,建设一批辐射带动群众、助推乡村振兴的党员骨干队伍。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万人培训”年度计划,实施“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培育支持计划”,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致富项目、每个村都有一批党员致富能手、每名党员致富能手至少结对帮带1户群众。乡镇党委每年组织农村党员开展2次政策理论培训和至少1次技能培训。建立乡镇党委委员联系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制度,注重从青年致富能手、农村合作社青年骨干、外出务工优秀青年、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中选苗育苗,确保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全县每年新发展的农村党员中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鼓励支持乡镇党委在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积极动员外出党员服务家乡发展或返乡创业。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11个乡镇党委)
10.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县统筹、乡组织、村实施”的工作责任机制,制定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五年计划,纳入统一产业规划及项目投入,发展壮大与群众有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县级领导联乡包村,牵头逐村研究落实发展措施,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用好中央财政扶持资金,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扶持专项资金,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法人治理、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和经营管理人员奖励等机制,对集体经济扶持村开展专项调研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建立省市县三级联通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深入开展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依托红色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红色乡村组织振兴。到2025年底,所有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30%左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驻村办,11个乡镇党委)
(四)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11.完善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2023年底前将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落实到位。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党组织建设,具备条件的成立党组织,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到党组织全覆盖。完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及各项工作领导机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推行各类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健全“行政村党支部(总支)—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深入推行“党建引领、互助五兴”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11个乡镇党委)
12.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完善村务监督机制,乡镇党委定期研究村务监督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力量下沉到村,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村账乡代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在一个任期内实现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不得新增村级债务。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机制,在乡镇开展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的“六有”建设,在农村开展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的“三有”建设,开展应急技能入村行动,推动人防疏散地建设,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风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乡村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11个乡镇党委)
13.优化为民服务效能。优化以乡镇、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乡镇服务综合设施布局,拓展延伸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运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湘西e路通”、“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等线上平台,提升“一门式”便民服务水平。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电商便民服务平台,开展农资超市进村、电商网点入村、网络直播带货,让农民搭上电商“快车”,让农业插上“云端”翅膀,实现增收致富。推行“党建+微网格+铁脚板”,实现更多惠民政策和民生实事线上公开、线上申请、线上办理。探索党员干部在线认领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让党员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推行民情例会制度,村党组织一般每周召开1次民情碰头会,乡镇党委每月召开1次民情分析会,县委组织部按季调度民情分析研判情况,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完善专业服务制度,整合“职能部门+群团组织+返乡人才+志愿者”力量,组建县乡两级农业、法律、金融、政务、产品销售等服务队伍,定期走村入户提供专业服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商务局、县司法局,11个乡镇党委)
14.全面推行党群连心“五个到户”工作。全面推行党员联系到户、民情走访到户、政策落实到户、产业对接到户、精准服务到户的党群连心“五个到户”工作。党员联系到户,按照“家家党员联、户户见党员”的要求,采取“一联一”“一联多”等形式,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干部与群众结对子,逐户发放“党员联系卡”,原则上每月电话联系不少于1次,每季度入户联系不少于1次,每年办1件以上实事。民情走访到户,重点做到“五必访、五必记”,即红白喜事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家庭变故必访、矛盾纠纷必访、意外灾害必访,生活困难必记、致富难题必记、邻里纠纷必记、意见建议必记、信访问题必记。政策落实到户,每年对每家每户可享受的政策进行梳理,向群众发放政策明白卡,及时跟踪政策落实情况,推动政策落实到位。产业对接到户,根据每家每户产业发展情况,及时提供技术信息、农业项目、扶持资金、市场销售等方面服务,帮助解决产业发展方面的问题,不断提高组织化程度。精准服务到户,根据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对带有普遍性质的实事项目,村党组织采取村民议事会、屋场会、农家夜话、民情恳谈会等方式进行论证,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实施。(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11个乡镇党委)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全县“基层党建引领行动”由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党委分工负责、团结协作,协调推进各项举措的具体落实。县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乡镇党委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总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量化工作,加强统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真抓实干。落实好县委书记和组织部部长在任期内乡村“两个走遍”要求以及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工作机制。县委组织部部长每年与乡镇党委书记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将掌握了解、督促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治责任情况作为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持续推动为基层松绑减负,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达标评比、考核检查、线上政务应用,精简会议、台账和材料填报。严格落实村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凡未列入准入事项的,一律不得交由村办理。实行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审批制度,凡村级组织加挂牌子须向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申报,报州委组织部和州民政局审批。积极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
(三)严格考核,确保效果。县委组织部结合省、州的要求,将每年需要县级领导、乡镇和县直单位、村落实的工作任务列出清单,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按时完成。将“基层党建引领行动”纳入乡镇、县直单位、农村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成效不佳、考核排名连续落后的按规定进行约谈或组织处理。
附件:1.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引领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2.县直部门基层党建引领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3.乡镇基层党建引领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4.村级基层党建引领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1
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引领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1.县委书记任期内走遍全县所有村,每年分别与乡镇党政正职开展1次谈心谈话。
2.县委组织部部长任期内走遍全县所有村,每年分别与乡镇党政正职开展1次谈心谈话。
3.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点联系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
4.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每年走遍联系乡镇所有村,牵头逐村研究落实发展措施,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附件2
县直部门基层党建引领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1.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建乡村振兴政策宣讲团,深入乡镇、村组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宣讲。(县委宣传部)
2.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纳入党校培训、“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
3.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体培训计划”,分级分类抓好乡村振兴主题教育培训,在2022年9月底前,对县直机关干部、乡镇干部、县域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等重点对象全部轮训一遍,以后每3年开展一次轮训。(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
4.全面推行党群连心“五个到户”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县每年新发展的农村党员中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县委组织部)
5.大力开展定向培养“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和村(社区)基层组织人才。每年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轮训1次。(县委组织部)
6.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完善驻村工作“三联”制度。每年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轮训1次。(县委组织部、县驻村办)
7.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校地联合、园地互动、工社互助专业技能培训,跟踪指导,精准培训。定期邀请专家、农技特派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示范讲解,推广新型种植技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8.健全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注重选配熟悉党的建设、乡村产业、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金融信贷、乡村治理等方面的优秀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县委组织部)
9.全面开展乡镇现有空编缺员补齐行动,力争在2年内补齐乡镇人员。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探索县编乡用等方式推进县直部门人员编制向乡镇倾斜。整合条线辅助人员,由乡镇统筹指挥调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
10.面向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加大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村(社区)干部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力度。严格落实乡镇新录用公务员5年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规范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加大选调生选派力度,严格执行选调生到村任职锻炼2年期限。(县委组织部)
11.统筹选派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在县直单位工作人员遴选中,加大服务乡村振兴、表现优秀的基层年轻干部的遴选力度。(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12.落实乡镇事业编制干部参照乡镇公务员标准发放交通补贴政策。(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3.稳步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实现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稳步提升村级运转经费,到2025年,村级运转经费达到30万元/年。(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
14.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25%,对综合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35%。(县委组织部)
15.深化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1次综合分析,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不尽职的及时予以调整。(县委组织部)
16.每年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擂台比武”和走村观摩交流。每年按规定选树一批乡村振兴担当作为好支书,加大激励措施。全面推行基层干部“导师帮带制”,实现所有新任村干部均有1名导师结对帮带。(县委组织部)
17.完善驻村工作管理办法,将驻村工作纳入“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建立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容错纠错清单“三个清单”,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评办法和驻村工作队与派出单位双考核双问责制度。(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18.每年对驻村工作队全覆盖实地走访不少于1次,及时掌握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持续深化宣传表扬一批、提拔重用一批、约谈提醒一批“三个一批”工作。(县委组织部、县驻村办)
19.常态化开展基层党组织运行情况排查分析,对未达标的软弱涣散党组织,严格按照“一村一策”整顿机制,落实1名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村、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县以上机关单位结对的“四个一”整顿措施。(县委组织部)
20.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万人培训”年度计划,实施“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培育支持计划”,鼓励引导党员带头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21.建立“县统筹、乡组织、村实施”的工作责任机制,制定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五年计划,纳入统一产业规划及项目投入,发展壮大与群众有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
22.用好中央财政扶持资金,建立村级集体经济扶持专项资金,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法人治理、收益分配、监督管理和经营管理人员奖励等机制,对集体经济扶持村开展专项调研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23.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建立省市县三级联通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县农业农村局)
24.深入开展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工作,依托红色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红色乡村组织振兴。(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
25.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党组织建设,具备条件的成立党组织,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到党组织全覆盖。(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26.完善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及各项工作领导机制,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27.优化以乡镇、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乡镇服务综合设施布局,拓展延伸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运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湘西e路通”“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等线上平台,提升“一门式”便民服务水平。(县委组织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8.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电商便民服务平台,开展农资超市进村、电商网点入村、网络直播带货。(县商务局)
29.完善专业服务制度,整合“职能部门+群团组织+返乡人才+志愿者”力量,组建县级农业、法律、金融、政务、产品销售等服务队伍,定期走村入户提供专业服务。(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商务局、县司法局)
30.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的合力推进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县委组织部)
附件3
乡镇基层党建引领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1.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乡村振兴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2.组织乡村振兴政策宣讲团,深入村组开展乡村振兴政策宣讲。充分运用互助小组、“湘西为民”微信群、“村村响”、宣传专栏等载体,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乡村振兴惠农政策。
3.每年组织农村党员开展2次政策理论培训和至少1次技能培训。每年对村“两委”成员轮训1次。
4.严格落实乡镇新录用公务员5年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组织乡镇干部、村干部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5.健全村级后备力量培养选拔制度,重点在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致富带头人中储备,确保村村动态储备2名以上后备干部。
6.执行村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1次综合分析,对推进乡村振兴不胜任不尽职的及时予以调整。
7.全面推行基层干部“导师帮带制”,实现所有新任村干部均有1名导师结对帮带。
8.加强工作队日常管理,及时掌握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对驻村期间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群众公认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推荐。
9.常态化开展基层党组织运行情况排查分析,对未达标的软弱涣散党组织,严格按照“一村一策”整顿机制,落实乡镇党委书记包村制度。
10.建立乡镇党委委员联系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制度,注重从青年致富能手、农村合作社青年骨干、外出务工优秀青年、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中选苗育苗,确保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
11.在外出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积极动员外出党员服务家乡发展或返乡创业。
12.结合“党建引领、互助五兴”、党群连心“五个到户”、党员积分管理,每村培育政治合格、服务群众、有较强致富带富能力的党员示范户,建设一批辐射带动群众、助推乡村振兴的党员骨干队伍。
13. 各村每个有劳动能力的党员都有致富项目、每个村都有一批党员致富能手、每名党员致富能手至少结对帮带1户群众。
14.推动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措施落地,完善管理、监督、奖励等机制,到2025年底,所有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20万元以上。
15.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2023年底前将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落实到位。
16.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推行各类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
17.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健全“行政村党支部(总支)—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
18.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定期研究村务监督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力量下沉到村,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
19.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村账乡代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在一个任期内实现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不得新增村级债务。
20.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机制,在乡镇开展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的“六有”建设,在农村开展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的“三有”建设,开展应急技能入村行动。
21.深入推行“党建引领、互助五兴”基层治理模式。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22.优化以乡镇、村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乡镇服务综合设施布局,运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湘西e路通”“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等线上平台,提升“一门式”便民服务水平。
23.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电商便民服务平台,开展农资超市进村、电商网点入村、网络直播带货,让农民搭上电商“快车”。
24.全面落实党群连心“五个到户”工作。推行“党建+微网格+铁脚板”,实现更多惠民政策和民生实事线上公开、线上申请、线上办理。
25.推行民情例会制度,乡镇党委每月召开1次民情分析会,协调解决村级反映的突出问题。
26.完善专业服务制度,整合“职能部门+群团组织+返乡人才+志愿者”力量,组建乡级农业、法律、金融、政务、产品销售等服务队伍,定期走村入户提供专业服务。
27.落实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实行村级组织机构牌子审批制度。
28.积极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
附件4
村级基层党建引领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1.组织农村党员及村“两委”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运用互助小组、“湘西为民”微信群、“村村响”、宣传专栏等载体,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乡村振兴惠农政策。
2.落实村级后备力量培养选拔制度,重点在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致富带头人中储备,确保村村动态储备2名以上后备干部。
3.全面落实基层干部“导师帮带制”,实现所有新任村干部均有1名导师结对帮带。
4.重点从青年致富能手、农村合作社青年骨干、外出务工优秀青年、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确保每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
5.培育政治合格、服务群众、有较强致富带富能力的党员示范户,党员致富能手至少结对帮带1户群众。
6.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管理、监督、奖励等机制,到2025年底,所有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20万元以上。
7.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推行各类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
8.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健全“行政村党支部(总支)—网格(村民小组)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村党组织体系。
9.完善村务监督机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实现对村“两委”成员监督监察全覆盖。
10.全面落实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和“村账乡代管”等制度,不得新增村级债务。
11.以村为单位建立党员应急先锋队,开展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的“三有”建设。
12.深入推行“党建引领、互助五兴”基层治理模式,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13.优化村党群服务中心布局,运用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湘西e路通”“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等线上平台,提升“一门式”便民服务水平。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电商便民服务平台,开展农资超市进村、电商网点入村、网络直播带货。
14.全面落实党群连心“五个到户”工作。推行“党建+微网格+铁脚板”,实现更多惠民政策和民生实事线上公开、线上申请、线上办理。
15.推行民情例会制度,村党组织一般每周召开1次民情碰头会,及时向乡镇党委上报村级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