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溪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溪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泸溪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贯彻落实。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泸溪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方案
据州气象部门预报,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下旬,我州可能出现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降温强度较大,最低气温达到-5℃至-3℃,部分区域特别是高寒山区将出现较为严重的覆冰、覆雪现象。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根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函〔2021〕112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理念,全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主动应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确保一旦发生灾害,能够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坚决实现保民生、保安全、保供应、保畅通的“四保”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向,加密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二)及时扫雪除冰。开展全县城乡供电线路、供水管道和道路扫雪除冰工作,确保全县正常供电、供水、主要道路畅通。(县电力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指挥部成员单位统筹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三)维护交通秩序。组织抓好冰雪天气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指挥,落实疏导、管制、分流等相应的管控措施,保障主要交通干道的畅通与安全,抓好抢险救灾物资调运;维护春运交通运输秩序等。(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四)搞好应急救援。组织全县相关专业力量,组建机关应急救援突击队,协调武警、民兵、志愿者和社会各方力量,听从县指挥部安排对重点地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突击扫雪除冰,搞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供电、供水、通讯、视频设备故障检查、维修、抢修等工作,对危险区域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转移。(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电力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牵头,其他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五)组织市场保供。组织指导电力、燃气、生活用水生产、供应和使用,协调成品油和燃气保障供应,及时掌握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和需要,监测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保障粮食、蔬菜、肉类、日用必需品等民生重要物资的市场供应以及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县科技工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等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六)抓好医疗防疫。抓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疫情监控信息和防控意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救灾药品、器械监管和供应。(县卫健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疾控中心等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七)宣传报道引导。组织抓好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相关信息;密切关注县内外舆情,加强舆论引导。(县委宣传部牵头,县融媒中心等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组织实施)
三、应急响应机制
综合考虑天气形势、交通运输影响情况、水电气及农副产品等供应保障情况,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Ⅲ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共四级应急响应。
(一)IV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应启动IV级响应:(1)预计县内积雪深度在5厘米以上,或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以下,且雨雪天气持续。(2)造成境内公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3)造成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4)造成境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响应行动: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发改、公安、交通运输、电力、科技工信、住建、农业等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巡查重点部位、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抢险救灾。
(二)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应启动Ⅲ级响应:(1)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直径5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8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2)造成境内高速公路或国道省道严重受阻或中断,致使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3)造成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4)造成城区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造成某乡镇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响应行动:县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发改、公安、交通运输、电力、科技工信、住建、农业等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重点部位、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抢险救灾。协调宣传、文旅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灾害防御信息以及应对灾害的工作情况,引导公众主动、积极防灾抗灾。
(三)II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应启动II级响应:(1)境内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出现直径1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2)造成县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大量旅客滞留,产生重大社会影响。(3)造成境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重大威胁。(4)造成城区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造成某乡镇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响应行动:县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必要时,协调驻地武警、民兵等救援力量支援抢险救灾。
(四)I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应启动I级响应:(1)境内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出现直径在2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2)造成县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或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3)造成县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全县电网减供负荷达30%以上,对全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4)造成县内城区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响应行动:由县人民政府报请州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应急响应,在州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县直有关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泸溪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县政府办:汇总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武警、消防救援等单位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目常事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传达贯彻县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督促、协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受灾地乡镇人民政府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预案管理,指导协调成员单位编制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子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矿山、危化等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负责提出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灾民救助安置,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分析评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危害,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组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意识。
县委宣传部:制定新闻宣传预案,负责应急信息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按照县指挥部的指令向社会发布应急预警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统一组织县融媒中心及时跟踪报道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牵头负责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故舆论管控工作;协助开展灾害和突发事件预防、应急、自救、互助等知识的公益宣传。
县发改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保障电力供应,协调电力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救灾物资计划审定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及投资;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县科技工信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保障通讯通畅;协调有关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督促做好园区、厂区及周边道路的扫雪除冰,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协调工业企业搞好市场供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的相关工作。
县住建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扫雪除冰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督促直管危旧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加固,防止因灾坍塌;督促各物业及小区管理单位落实扫雪除冰工作和开展自救;根据需要,协调做好建筑工地相关作业机械、人员的征调工作;指导督促县自来水、燃气的正常营运,加强供应设施的防冻、检查、维修、抢修等工作。负责制定本级城区扫雪除冰具体工作方案,统一指挥协调主城区扫雪除冰工作,落实主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和主要桥梁的扫雪除冰工作;加强扫雪除冰专业力量建设及扫雪除冰专业设备设施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宣传发动、监督检查沿街、沿路各单位按照环卫责任制的要求,落实扫雪除冰工作;适时组织清除树枝积雪,防止树木倒伏或折断伤人;建立救灾抢险应急小分队,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防冻、抢修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检查客运站场的扫雪及防冻安全工作,做好公交车辆雨雪冰冻天气的行车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旅客乘车出行安全;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扫雪除冰突击队,配备相应铲雪机械,负责组织国道、省道和县乡道积雪路段的清扫除冰,主要桥梁坡道冰雪的清理,做好防冻、防滑工作;储备一定数量的融雪剂,做好随时供给准备;负责加强航运船舶的安全监管,及时做好船舶停航、锚泊的安全监管,协调做好有关应急封航停渡工作,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县公安局:负责公安自建的主次干道、重要节点视频监控与指挥部的信息共享;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受威胁重点地段和区域群众的安全转移疏散。
县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冰雪天气的交通指挥,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及时向指挥部反馈全县道路交通状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做好交通指挥疏导;提醒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对造成伤害事故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保障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安全通畅。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救灾需要,及时组织消防救援队伍担负抢险、营救人员及执行有关重大决策实施的任务。
县人武部:根据需要,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民兵参加扫雪除冰、抢险救灾、疏散转移安置灾民等工作。
县教体局:牵头负责督促学校做好校区及门前道路的积雪清理;负责做好学生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滑防冻常识教育、紧急情况下组织实施停课措施及其他紧急行动的配合工作。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的安全管理;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县财政局:牵头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和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做好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农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警、抗灾防御和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组织实施低温天气动物疫情综合防控措施,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及调查核实农业灾情等工作。
县卫健局:牵头负责做好全县卫生行业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做好受灾地区和灾民安置点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医疗卫生信息,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文旅广电局:牵头负责督促景区在冰雪灾情发生时组织游客有序安全撤离,协调开放有条件的旅游景区作为应急避险场所;做好旅游设施受损情况调查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林业局:牵头负责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做好林业受灾情况调查统计及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组织技术力量、有关专家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险情分析和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泸溪分局:牵头负责收集、分析、监测灾害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防范、消除因灾造成的环境污染;做好灾后重建相关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组织对应急救援使用的食品、医疗器械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强制检验与计量管理;对市场活动和商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采集市场价格信息,分析预测市场价格走向,及时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负责督促、协调、检查城区农贸市场及其它市场的扫雪防冻和安全防范工作,特殊情况下依法采取封市措施。
县商务局:牵头负责督促商贸、成品油经营场所、流通企业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值班值守;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县水利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各级水域及水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评估;搞好水源调度;做好农村饮水工程的防范工作,组织实施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重建。
县红十字会:通过红十字会向国内外发出救助呼吁,组织社会募捐筹集救灾款物,协助开展救灾救济工作;必要时组织红十字会救援队参与灾区灾民赈济救援和物资发放工作。
电力公司:牵头负责保障电力供应,承担低温灾害天气电力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现场处置、抢险队伍支持,确保电力设施设备安全,供电畅通。
中国电信泸溪分公司、中国移动泸溪分公司、中国联通泸溪分公司:牵头负责做好灾害期间的通讯保障;负责及时组织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设备,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石油公司:牵头负责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必要时组织流动加油车对因灾滞留车辆进行燃料补充作业。
县燃气办:牵头负责保障燃气供应,承担低温灾害天气燃气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现场处置、抢险队伍支持,确保燃气设施设备安全,供气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泸溪高新区管委会:属地负责,抓好辖内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扫雪除冰、交通秩序、应急救援、市场保供、医疗防疫、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会商研判。当县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预警或某地灾害发生,县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会商研判,研究部署应对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和会商结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强化灾情报送。遇到突发险情、灾情,各成员单位应立即按行业归口收集处理信息,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并持续跟踪了解和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做好续报工作,原则上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当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应包括:灾害发生时间、范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措施,交通、电力、通信、农业等受灾情况。
(四)做好应急处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收集研判。遇有紧急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及时开展救援救助、安保维稳等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五)严肃工作纪律。县政府督查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将对工作开展、值班值守情况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工作不落实、作风不务实的进行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