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31 字体大小: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助推

乡村振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扛牢粮食生产责任,鼓励烟稻轮(连)作生产,助推我县烟叶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促进烟农增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全县烟叶指导性计划种植1.5万亩,指令性计划种植1.2万亩,收购B3F、X3F及以上等级烟叶2.4万担,增加晚稻产量1600吨以上,实现烟农烟稻收入4000万元以上,烟叶税600万元以上,烟草税3000万元以上。

二、产业政策

(一)烟草部门促烟政策

收购政策、生产投入补贴、专业化烘烤补贴、育苗物资补贴、烟基项目等促烟政策,以上级烟草部门正式文件为准。


(二)县级生产扶持政策

1.烟税分成。当年实现入库的烟叶税单列到乡镇,以县定收购目标为基数,完成基数的烟叶正税县、乡镇按6:4比例分成;未完成的,每减少一个百分点,烟税返给乡镇的比例相应减少一个百分点。提取总烟叶税10%用于烟叶生产技术培训、烤房维修改造维护、烟基项目管护、育苗大棚维修、专业化烘烤及烟办工作经费,其中烟办工作经费20万元。

2.生产奖补。当年收购入库的B3F、X3F及以上等级烟叶每担补贴120元;实施两段假植壮苗每亩补贴100元;实施烟稻连作每亩补贴100元;2022年1月20日前按技术规程冬翻的种烟土地,每亩补贴40元。

3.烟叶保险。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及金额,对合同内烟叶种植面积购买自然灾害保险,实行灾后救助,降低烟农生产风险。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各涉烟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烟叶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各涉烟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我县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乡镇要组建得力的烟叶生产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安排一名班子成员为烤烟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抽调3-5名骨干力量专抓烤烟生产,及时将任务分解到村组,落实到农户和地块,确保完成指令性任务,力争完成指导性任务,严禁虚报面积,预约面积要求2021年12月底完成,配肥任务要在春节前全面完成;县烟办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保障机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推动烟叶产业工作,落实目标考核;县烟草局要发挥主体作用,统一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抓实合同种植面积,夯实生产各个环节,规范烟叶收购,优质服务烟农,保障烟农正常利益;其它部门要在资金贷款、电力保障、气象预报、生产保险和收购环境等方面给予全力配合支持。

(二)稳定基本烟农。一是“巩固老烟农”。继续加强土地流转的引导工作,探索流转的有效方式,确保烟农种烟规模效益最大化,稳定现有烟农;二是“发展规模户”。依靠乡镇村社区组织和烟叶专业合作社协调,用政策优惠、技术支持和烟基项目倾斜等措施,鼓励老烟农扩大种植规模,增加种植面积,引导培育户均种烟30-50亩的“以烟为主、精于种烟”的职业烟农,对申请种植50亩以上的新户,须经烟草局综合评定,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和设施资源条件后方可安排种植计划与合同;三是“劝返打工户”。积极宣传收购政策和扶持政策,将烟叶产业与教育强县有机融合,鼓励有子女在校读书的打工户返乡种烟,既能发家致富,又能兼顾子女教育,培养更多年纪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守诚信的本地烟农,建立基本烟农队伍。

(三)巩固基本烟田。将2万亩基本烟田纳入国土空间产业总

体规划,建立合理耕作制度,建立科学的粮烟轮(连)作制度,建立基本烟田保护制度,科学处理好粮烟关系,探索种烟大户与种粮大户深度协作的新型模式,打好基本烟田“建、管、用”组合拳,推进基本烟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现基本烟田长久管护,永久受用。

(四)落实标准技术。建立健全技术服务体系,推动烟叶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落细落实。一是建立片区联系服务管理体系。全县设立5个网格化片区,以网格片区为基本单位,全面推行片区管理模式,每个片区明确一位乡镇分管领导、一名乡镇抓烟专干,县烟办和烟草明确一名领导、一名网格员和一名技术员负责督促片区的烟叶生产工作及技术指导培训,对烟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服务;二是组建技术服务团队。按照返聘、临聘、外请等形式组建一支3-5人烟叶技术团队,负责编写技术方案,形成适宜我县生态条件的烟叶生产技术框架和技术标准,及时指导应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三是围绕烟叶质量核心,突显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狠抓烟田翻耕、育苗管理、两段假植、中耕培土、平衡施肥、病害防治、科学烘烤、专业分级等技术措施落实,技术入户率要求达到100%,技术措施到位率达到90%以上,办好3个300亩以上精益烟叶生产示范片。

(五)加强烟基建设。加大财政资金和整合资金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行业建设资金,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烟基建设向重点乡镇、重点村倾斜,主要用于烟基路配套建设、新建密集烤房(包含主体建设、设备配套)、购置烟夹、维修烤房等。2022年按照烤房跟着面积走,烤房跟着集中连片走的实用、够用的工作要求,坚持“公路边、公家地、公共用、公家管”四公原则,按实际需求新建一批新型密集烤房。继续加强烟基设施管护,确保己建设施发挥长久效益。

(六)优化产业服务。规范壮大烟叶专业合作社,健全“公司+合作社+农户”经营模式,完善专业化服务内容,提升专业化服务质量,鼓励合作社依托烟草产业独立探索发展自主经营,拓宽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突出机耕冬翻、两段式育苗假植、揭膜培土、植保综合防治、专业化烘烤、烤后烟叶分级等服务,降低烟农生产成本,增加烟农收入。

四、督查考核

加大考核力度,将烟叶生产工作列入县人民政府对各涉烟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由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成联合督查考核组,分3个时间段督查考核,确保督查考核到部门、到乡镇、到岗位,重点考核生产准备、大田管理、防灾减灾、烟叶烘烤等工作。允许完成县分任务的乡镇从烟叶税分成中提取10%,用于奖励基层抓烟工作(此项奖金由各乡镇具体负责),对完成指令性任务的乡镇,每增加落实一亩奖励50元;完成指导性任务的乡镇,在指令性任务的基础上每增加落实一亩奖励100元,对超额完成收购任务的乡镇,超过收购任务数的担数部分,烟叶税全额返还给乡镇。对因组织不力、措施不当,导致工作滞后的乡镇和部门责任人分别采取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烟办负责起草乡镇和部门考核细则,烟草局负责起草烟叶生产人员考核细则,提交县烟叶产业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执行)。

附件:2022年各乡镇烤烟生产考核任务分配表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16
附件

                       2022年各乡镇烤烟生产考核任务分解表

序号

乡镇

考核任务

指令性计划

种植面积(亩)

指导性计划

种植面积(亩)

烟稻连作面积(亩)

1

浦市镇

2800

3500

1650

2

兴隆场镇

2600

3300

1450

3

洗溪镇

1800

2200

600

4

合水镇

1000

1300

200

5

达岚镇

800

1000

100

6

白羊溪乡

700

900


7

潭溪镇

500

700


8

石榴坪乡

500

600


9

小章乡

500

600


10

武溪镇

400

450


11

解放岩乡

400

450


合计

12000

15000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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