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十届第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向海清、曹红梅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内非主干道路停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巡查及处罚力度。2024年以来,县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加大了对城区次干道及占用人行通道的违停车辆进行劝导及处罚力度。对于驾驶员在现场的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规范停车;对于驾驶员不在现场或劝导无效仍然违规停放的,采取贴单的方式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2024年1一10月累计对964台次违停车辆进行贴单处理,其中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处罚350台次,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罚的562台次违停车辆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不断增加停车泊位。近年来,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将原密闭式围墙改建为通透式围墙,对拆除后的空地进行充分利用,累计新增机动车停车位2872个;同时2023年县优化办、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大队联合制发了《关于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限时免费对外开放的通知》,累计为群众提供免费车位1300个,有效缓解了群众“停车难”及“乱停车”问题。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由于城区停车泊位总体不足,加之部分群众文明停车意识薄弱等因素导致背街小巷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时常发生;二是当前正在施工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因施工需要对部分路段进行封闭施工,加剧了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三是一些违停车主对县城管执法局的贴单不重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城管执法局接受处罚,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按程序至少要6个月以上的时间进行,故导致对违停车辆处罚时效性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
1.持续加强违停车辆日常巡查管理与联合执法力度,对于驾驶员在现场的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规范停车,对于驾驶员不在现场或劝导无效仍然违规停放的,采取贴单的方式进行处罚。同时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罚的违停车辆,将依照法定程序移交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持续推进“拆违”“拆围”行动,充分利用城市有限空间,规划建设城区停车设施,进一步缓解“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3.通过多渠道、多种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遵守交规文明驾驶、文明停车意识。
签发领导:张昌善
承办人员:陈俞先、梁松
联系电话:15874352764(手机)、4260597(办)
泸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