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泸溪县政务公开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8 字体大小:

王必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垃圾处置、清运能力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解放岩乡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泸溪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项目专项规划》,解放岩、潭溪、洗溪距吉首垃圾焚烧发电厂路径里程较近,配置垃圾压缩车,垃圾直运至吉首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不设垃圾中转站

二、2022年5月分配给解放岩乡一台垃圾压缩转运车(12吨)及相关设施,2024年全县通过亚行贷款垃圾收集和卫生宣传设备采购项目,共采购价值840万元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车辆24台、垃圾箱体527个,不锈钢垃圾收集斗车80个),用于乡镇垃圾转运,有效解决了当前我县城乡环卫基础设备简陋、陈旧、破损及收转运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2023年1月全面启用泸溪县武溪镇生活垃圾压缩及转运站,2024年3月中旬起,逐步启用白羊溪乡、达岚镇、浦市镇垃圾压缩转运站。目前,武溪镇、白羊溪乡、达岚镇垃圾压缩转运站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运营,浦市镇垃圾压缩转运站暂时由浦市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其他乡镇的生活垃圾则由各乡镇通过垃圾压缩车的方式,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吉首市河溪镇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县域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运体系初步形成。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通过集中压缩转运、焚烧发电,全县累计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约6.03万吨。

2024年,全县各乡镇垃圾焚烧处理费已纳入县财政预算,并由县执法局统一支付,大大减轻了乡镇负担。

签发领导:李和华

承办人员:杨腊梅

联系电话:0743-4260130

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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