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武长保、毛兴艳、钟正雄、唐守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浦市环卫设施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县乡村振兴局、浦市镇人民政府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底,我局在浦市镇垃圾压缩中转站原厂址上完成改建垃圾压缩站一座(100吨/日),采用密闭式垃圾压缩方式对垃圾进行压缩,配备喷淋除臭系统。
2024年4月,通过亚行贷款垃圾收集和卫生宣传设备采购项目,共采购价值840万元垃圾收转运设施,完成验收并交付给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2024年5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筹分配给浦市镇勾臂车(25吨)一台,配套箱体(25吨)2个,用于垃圾转运至吉首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时分配给浦市镇4 m³ 勾臂车2辆及配套箱体35个、农用车1辆、板车50辆,用于浦市镇的垃圾清运。加上原有的垃圾转运设施,浦市镇垃圾转运能力得到极大提升,目前浦市镇垃圾压缩中转站正常运行,站内垃圾及时清运,改善了浦市人居环境。
2024年,全县各乡镇垃圾焚烧处理费已纳入县财政预算,并由县执法局统一支付,减轻了乡镇负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附:县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情况意见征询表
签发领导:李和华
承办人员:杨腊梅
联系电话:0743-4260130
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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