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泸溪县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7 字体大小:

泸住建提复字【2022】第51号 A类

于县政协十次会议第97提案的答复

杨应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天然气初装费及材料费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天然气初次安装收费。《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现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文件)第二点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第(三)点“供气环节收费”规定——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我县天然气入户收取的费用标准额度是通过县物价核定 “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及“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庭院管网设施建设费”,计2100元/户,低于周边县市收费标准。除此以外燃气企业没有向用户收取文件中规定严禁收取的其他任何费用。

湘西州住建局和泸溪县住建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分别于2019年、2020年相继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光缆入户与建设“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凡在我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燃气专业规划必须建设的管道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新建商品房供气配套设施建设费用应一并计入开发建设成本,由商品房开发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与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结算,不再向用户单独收取该项政策出台后,执行燃气管道入户与建设“三同时”的新建楼盘仅沅江万家小区,燃气管道入户安装与建设由商按照文件要求与天燃气经营公司签订安装合同,并一次性缴纳燃气管道安装费用,该小区不存在以任何名义重复收费的行为。而在政策出台前就已经开建或建成的楼盘小区并没有实行燃气管道入户与建设“三同时”,开发商也并未与天然气经营公司签订任何安装合同及缴纳安装费用,天然气经营公司严格按照物价核定文件严格执行一户一表、一户一费。目前全省范围内除当地三同时文件出台后的新建小区是由开放商一次性支付外,老、旧小区等文件规定以外的居民用户均由用户自行承担若存在同一住址重复收取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现象,我局将进行严厉查处

二、辅材料收费根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必须具备相应的安装维修资质。目前,天然气公司负责入户管网及计量表等设施的安装含后期维护)。暂未开展户内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服务。户内燃气灶具及其器具安装则由在我局备案的3家具有安装资质(安装资质由州住建局审核颁发)的安装公司负责(湘西吉润燃气具安装维修有限公司、湘西华尊燃气设备安装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泸溪捷顺燃气具安装维修有限公司)3家安装公司与天然气供气公司没有任隶属关系,不存在天然气公司垄断安装和收费的问题。天然气公司凭安装公司出具的安装合格证后予以通气。至于材料价格问题,通过调查核实,燃气安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及技术要求,并有一定的质保期;其次安装公司所收取的费用包括材料费、安装人工服务费,且有不低于一年的保修期,导致材料等整体价格显得稍高。今后我局将积极组织安装技术培训,争取注册成立与县城人口规模相符的若干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公司,形成良性市场竞争。

三、加强燃气行业监管。加强对天然气公司及安装公司的检查督查,工作人员都需要通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按照《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开展入户安检和回访工作,使用户满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附: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征询表

签发领导:杨世友

承办人员:杨腊梅

联系电话:15080859960   0743-4260130

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621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