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泸住建提复字【2022】第29号 A类
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李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浦市城乡污水处理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湖南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四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推进,县域统筹、打捆实施,厂网一体、建管并重”的原则,全省利用四年时间(2019—2022年),统一规划、建设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运营效率,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
二、2020年初已经完成乡镇污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且已经完成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可研编制和立项。浦市镇是我县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4月已经完成浦市镇日处理3000吨污水处理厂建设调试并投入运行;2020年投入2000万实施浦市镇污水管网扩容及环境整治项目,2021年年底基本完成项目建设,新建污水收集管网2200米,大大改善浦市镇古运河沿岸环境。
三、目前,县人民政府已经向亚行贷款,实施浦市镇浦溪村、王家桥村、城乡村、岩门村四个村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分步骤实完善浦市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改善人居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附:县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征询表
签发领导:杨世友
承办人员:杨腊梅
联系电话:15080859960 0743-4260130
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21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