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泸溪县住建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7 字体大小:

泸住建复字【2022】第16号  C

于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石文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白沙城区灯塔周围修建人行天桥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明确责任,确保办理质量。4月中旬,针对提案内容,县住建局班子成员在白沙新城区及武溪老城区开展现场调研。随着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老城区在用地面结构、交通组织、市政配套、建筑布局及居住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给广大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因此,如何加强对老城区改造,切实加快老城区更新改造步伐,实现新老城区区块功能良性互补和区块效应良性互动,已成为“十四五”期间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又紧迫的工作内容。

2、查阅相关规范根据《城市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规定,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考虑规划设置立体过街设施:()进入交叉口总人流量达到18000/小时,或交叉口的一个进口横过马路的人流量超过5000/小时,且同时在交叉口一个进口或路段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超过1200/小时。()进入环形交叉口总人流量达18000/小时时,且同时进入环形交叉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2000/时。 ()行人横过市区封闭式道路或快速干道或机动车道宽度大于25时,可每隔300~400应设一座。 ()铁路与城市道路相交道口,因列车通过一次阻塞人流超过1000人次或道口关闭时间超过15分钟。()路段上双向当量小汽车交通量达1200/小时,或过街行人超过5000/小时。()有特殊需要可设专用过街设施。 ()复杂交叉路口,机动车行车方向复杂,对行人有明显危险处

经调查研究,根据对旧城区街道人行及机动车流量的调研数据来看,我县繁华街道人流量和车流量等未达到相应指标要求,故在批复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中均未规划有过街人行天桥。因此,我县暂未启动城区人行天桥建设。

3、组织专家论证4月19日,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得出结论。一方面,建设人行天桥有利于人车分流,避免人车直接冲突,确保行人过街安全方便;有利于提高车速,减少道路通行压力和减少交通事故。另一方面,建设人行天桥一定意义上让路于车,存在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无法上桥现象,人行穿越马路现象仍然存在,导致人行天桥使用率低;建设人行天桥无法解决非机动车交通问题,非机动车仍需与机动车作平面相交;部分路口修建人行天桥,无法解决系统性交通组织问题,车流人流仍会汇集到下一个路口;修建人行天桥一定程度上影响城市整体风貌景观和视线通廊。受市民交通习惯、安全意识等诸多因素影响,人行天桥建成后使用率较难预判,所以近年来我中心城区对建设人行天桥始终保持审慎态度。旧城区的道路改造建设均是在旧城市道路基础上扩建而成,大部分路段用地范围有限,尤其是人行便道,部分地区只有二到三米宽,修建人行立交桥较为困难。

、关于解决人行过街缓解交通拥堵工作举措

1、坚持规划引领。落实各类交通专项规划研究成果,将过街设施、公交站点、停车场站等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统筹落实。加快编制《泸溪县中心城区城市有机更新专项规划》,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对城区道路进行小规模、渐进式微改造,补齐城市交通短板。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泸溪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缓堵保畅专项规划》,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科学布置交通岛、隔离设施,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识标牌,提升城市道路使用效率及活力。

2、优化交通管理。严格落实主城区货车绕行方案,推进智慧交通系统建设,加强交通信号智能化管理,根据交通流变化及时调整信号灯,实时科学引导交通流。加强重要交叉路口管理和交通疏导,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及时劝导游商摊贩。优化公交路线,增加公交数量,做到公交优先,切实提高公交分摊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附:县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情况意见征询表

签发领导:杨世友

承办人员:杨腊梅

联系电话:15080859960   0743-4260130

泸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13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县政府办公室(2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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