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印有方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1 字体大小: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县十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共征集主办建议202件,会办件建议28件,所有主、会办交办件于10月10日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其中88号关于《洞底坪村屋场坪至石家寨(张家坪村)消防通道问题》,由于该路线属于红线区域,无法修建道路,已与该代表取得联系并征得其同意,对该建议暂不答复)。其中A类129件占63.9%;B类56件占27.7%;C类16件占7.9%。

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共征集主办建议104件、会办件19件,所有主、会办件于11月9日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其中主办件A类55件占52.9%,B类44件占42.3%,C类件5件占4.8%。

二、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落实的大事来抓。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后,县政府办认真梳理研究每件建议,按照每个建议反映问题的管理权限,确定了具体的承办单位。315日,7月19日县政府联合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分别组织各承办单位召开十八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交办会议,安排部署建议办理工作,明确了承办任务,要求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办理建议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认真真、尽心尽力把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解决好、答复好。会后大多数责任单位专门召开了建议办理工作部署会、协调会,认真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了办理任务、办理人员、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四落实”,特别是对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实行重点督办。对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政策性强的重点建议,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牵头,负责办理,推动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多次通过登门走访、面谈协商、电话沟通等方式主动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系,进一步了解案由,就建议提案办理初步想法进行交流;办理中,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对建议提案内容深入分析研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凡是有条件解决的,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委员反馈;办结后,严格把好“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确保行文规范、按时回复,提高办理工作的理解度和满意度。所有交办件办结完成后,由专人负责建议分类归档,逐件装订成册,做到年内所接收人大建议一件不少、一件不损、一件不错。

(三)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办理实效。今年,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从中选出6件作为办理工作重点涉及农田高标准建设、产业道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目前部分建议取得实质性进展,部分建议受政策影响,暂时还未能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1.谭丰山、张周权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小章乡大水坪、川洞村、小章村、瓦曹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建议》,由县农业农村局主办,2022年已在小章乡梓木坪村修建水渠1600m、川洞村修建排水渠1050m、瓦曹村修建排渠600m、烟竹坪村整修山塘一座、新修机耕道2800m等及其配套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代表们对办理情况表示非常满意;

2.石文斌、张新菊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新田村产业道路的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主办,由于新田村产业道路硬化项目,未进入省交通运输厅“十四五”农村公路产业路项目库,故暂时无法对新田村产业道路进行硬化。产业需要开发达到一定规模并拉通路基,才能申报,待条件成熟后,县交通局将积极向省交通运输厅争取调规,争取将项目列入“十四五”农村公路产业路项目库立项实施。因受政策影响,项目无法实施,承办单位向代表做好解释并取得了代表理解;

3.杨安贵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村级停车场及休闲娱乐场所的建议》,由县交通运输局主办,经勘测,代表提出的修建洗溪镇灯油坪村停车场符合村(组)停车场建设要求,已纳入2022年村(组)停车场项目,将于2022年10月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非常满意

4.王维芝、杨水英代表等代表提出的《场上村、和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县农业农村局主办,2021年已在场上村修建农田户岸120m(双面)、灌渠265m、小型山塘1座;在和兴村修建拦水坝2座、灌渠1250m、生产道300m等及其配套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2年在和兴村修建灾毁护坡护岸共计150m及其配套设施,代表们对办理情况表示非常满意

5.向红燕代表提出的《关于浦市镇中心完小道路修建的建议》,由县教体局主办,目前已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在对浦市镇总体规划布局方案中把浦市镇中心完小道路修建拟增用的土地,预留出来,并就教体局拟增用土地一事已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请求县人民政府划拨拟增用的土地给泸溪县浦市镇中心完全小学使用,在有专项资金和有项目可申报前提下,再拟增用地,完成学校整体规划和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对于项目暂时无法实施的情况,承办单位也向代表做了解释,取得了代表理解;

6.张其文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教师新村道路硬化和环境整治的建议》,由县住建局主办,目前教师新村道路已进行硬化,县城管执法局也对小区乱搭乱建情况进行整治,代表对办理情况非常满意。

(四)加强督查督办,提高办理质量。为了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综合室针对建议、批评和意见中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建卡造册,实行全程跟踪。6月1日,县政府办会同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组成督查组,采取上门听取办理情况、查阅文件资料、查看办理现场等形式,对全县30个主办单位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按期办复。714日,县政府办督查室再次对部分建议承办单位进行了跟踪督办,加强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问效力度。平时,对办理工作迟缓的单位,采取登门查办、电话催办等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为保证办理工作质量,县政府综合室对各承办单位答复件,认真进行审阅,个别答复格式不规范、字句表述不够严谨、语气不够委婉等问题进行纠正

三、存在的不足

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经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但与代表们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除受资金需求多、办理难度大、办理周期长等各种因素制约外,办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在答复中强调客观因素多,解决问题办法不多,承诺解决的问题抓落实不够,仍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思想;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建议答复过于简单,答复不够规范,针对性不强;三是个别主办与会办单位联系缺乏时效性,有的主办单位在接收建议后,未主动与会办单位联系沟通,有的会办单位未及时为主办单位提供会办意见,影响了建议办理进程和办理质量。

各位代表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愿望,办理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上求突破,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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