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林业局救护放归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更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践行。泸溪县林业局在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积极救助野生保护动物,使其重新回归大自然,用实际行动守护自然生态。
2023年10月10日,泸溪县林业局收到一只群众送过来的棕褐色“长尾巴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经咨询相关专家,确定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雌性白颈长尾雉。白颈长尾雉是我国特有大型珍稀雉类,因性情胆怯机警,且擅长飞行与奔走,平时极为罕见,民间素有“林中隐士”之称。雄鸟体长超过80厘米,全身色彩鲜艳,雌鸟基本上是棕褐色。
经过工作人员细心照顾,白颈长尾雉恢复体力,具备放生条件。随后林业局工作人员联系天桥山自然保护区负责人,共同将白颈长尾雉放生至天桥山自然保护区。据了解,天桥山自然保护区已有野生动物30目50科1000余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动物有白颈长尾雉、黄腹角雉、麝3种,国家二级保护的有30种,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一百多种。
今年以来,泸溪县林业局主动作为,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不断加强野生动物救助,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2023年,泸溪县林业局共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共计9 起,共救助野生动物4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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