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实现城乡一般工商业用电同网同价

泸溪县实现城乡一般工商业用电同网同价

来源: 作者:徐有根 廖英 发布时间:2017-10-19 字体大小:

    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稳定脱贫,根据省、州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从即日起,泸溪县农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由每千瓦时1.0012元降为0.855元(不满1千伏),实现了城乡同网同价。 
    此前,我县还分别于4月1日、7月1日起取消了执行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 25%。从而,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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