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四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县财政局“四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16 字体大小:

  春节假期过去了,为了预防节日过后“节日病”带来的一些不良后遗症,泸溪县财政局四项措施积极强化节后党风廉政建设,增加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为人民服务意识。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基础工作。为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加强个人廉洁自律,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防微杜渐,警钟常鸣,财政局党组为每一位班子成员精心制作了一本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笔记本及一本廉政谈心记录本。
  二、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局党组及股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公报精神以及徐守盛书记在省纪委八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公报精神,深刻认识到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提出的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学习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三、加强上班作风督查。2月14日,局纪检组长上班第一天带领监察室、办公室对机关干部上班纪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此项督查主要对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迟到、上班签到后又出去吃早餐、早退、工作时间玩手机、擅离职守、无故脱岗办私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督查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四、党员闭卷考试。2月15日上午,泸溪县财政局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就《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情况进行了一次闭卷考试。通过这次考试,检验财政系统系统党员干部对《准则》《条例》的学习成果,进一步唤醒全体党员干部增强贯彻党纪党规的意识,自觉执行《准则》《条例》,让大家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实现 “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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