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五”发展规划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五”发展规划

来源: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7 字体大小:

一、“十三五”期间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人社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州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的总目标和发展思路,结合自身实际,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一)就业创业增量提质,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城乡统筹就业108815人。其中,新增城镇就业13169人,失业人员再就业 5054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2297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五年控制在4.5%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1405人。创新创业工作有声有色:累计新增创业主体2722个,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6910万元,扶持创业 2321 人,带动城乡就业 9109人。就业扶贫工作硕果累累: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一户一产业”培养工程,累计培训各类劳动力 2.57 万人,就业创业质量稳步提升;依托县职中,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对接,学生就业率达到100%;累计建成扶贫车间 27家(其中建成东西部扶贫车间18家),吸纳就业 1599人,其中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502人;累计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 3638个,重点解决了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特殊贫困人口就业;全力推进转移就业脱贫工程,全县实现转移就业10.89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61万人),实现年劳务经济收入30 亿元,累计实现转移就业脱贫 2.4余万人。

(二)社保体系逐步健全,幸福指数不断提高。积极推进并完成社保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了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完成省级统筹基础性工作,社保基金征缴职能划转工作圆满完成。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 7602人,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参保 14533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5.3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4002人,工伤保险参保28230人。社会保险待遇不断提高,人民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养老金标准调整了 5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15年的3387元提高到2020年的4631元,年均增长率为37%;职工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15年的1687元提高到2020年的2275元,年均增长率为 34.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由2015年的75元提高到2020年的103 元,年均增长率为34.3%;工伤保险伤残待遇最低标准由2015年的2094元提高到2019年底的3461.4元,年均增长率为 13.39%。

(三)人才工作持续发力,人才支撑不断强化。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公务员管理职能划转。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人事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大力实施县委、县政府“人才强县”战略,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十三五期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9人,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5人;整体人才素质明显提高,高级职称人才2015年为 376 人,2020年增加到 608人,年均增长率为 12%;中级职称人才2015年为1863人,2020年增加到1884人,年均增长率为0.2%。积极推进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教育系列高级职称县级评审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各年度各系列职称的申报和评聘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工资福利政策,各项待遇按时落实到位。加强人才市场和人才交流网络平台建设,健全人事代理、企业用工登记等公共服务平台,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四)劳动维权不断加强,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健全劳动关系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监测预警机制,全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制度实现全覆盖,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  100%,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狠抓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三制两金”等制度落实落地,“十三五期间”未发生一起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上网,实现调解案件网上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不断提升,共办结劳动争议案件187件,为187名劳动者挽回损失607.46万元。

(五)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服务水平稳步提高。持续简政放权,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核心,以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政策“最先一公里”接地气,“最后一公里”有温度。持续推进清权、减权、晒权、制权,全面整合同类相近事项,继续开展“减证便民”,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人社领域实现全覆盖和常态化。加快推动人社经办信息化、服务优质化、监控常态化、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一网一门一次”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优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集中办理”的窗口服务模式,探索实行“综合柜员制”。探索建立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完善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工作机制,开展窗口单位常态化技能练兵比武。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对接全省“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做实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数据省级集中,实现人社服务“一网通办”。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支撑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社保经办服务数字化转型。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就业矛盾仍较突出。一是下岗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增多,就业岗位少,就业压力大。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随着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职业技术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相对短缺,劳动力素质和岗位要求差距较大;另一方面,部分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意识不强,能力不高,就业和再就业难度较大。特别是大龄困难就业群体普遍文化偏低、技能单一,实现再就业的难度依然很大。

(二)人才开发工作有待改善。一是人才总量日趋不足,供求矛盾比较突出。与“十二五”期末相比,尽管人才总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是仍不能满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由于编制限制,单位进人难、流动难,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后备力量缺乏,人才持续将出现断档问题。二是人才流出和流入失衡。因我县人才地位、经济待遇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能力和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造成部分人才流失,预测人才流失现象将呈现加速趋势。三是人才整体素质偏低。高层次人才少。人才知识结构单一老化,综合能力较弱,创新型人才偏少。人才行业分布不够合理。高级职称人才短缺问题突出,高级职称人才年龄老化问题比较严重。

(三)社会保障体系还需完善。一是针对我县我县目前实际来看,社会保险缴费还是偏高,超越了一部分参保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导致一些有参保意愿的人员放弃参保,一些下岗失业人员也因此而中断缴费。二是我县参保人员大多缴满15年就停保了,造成社保基金积累少,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年增大。三是在制度完善、覆盖范围、保障水平、管理服务等诸多方面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理顺和规范劳动关系难度增大。劳动关系日趋多元化、复杂化,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逃避社会保险义务、恶意克扣拖欠工资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因此,“十四五”期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压力更大、问题更为集中和突出,我们要以敢于破冰的决心、攻坚克难的定力、久久为功的干劲,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切实解决好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全力以赴推动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环境创优、民生改善”发展战略,努力践行群众路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从服务于“四化两型”大局,认真组织落实好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以赴推进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总体目标是:逐步实现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分配格局更加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管理队伍素质良好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1.做好创业就业工作

力争城镇新增就业 11000 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4800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 2100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 %以内;零就业家庭动态就业援助 10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000人。培训总人数达到24000人,其中失业人员培训 2400 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000人,企业职工培训 10600人,创业培训 3000 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 80%以上。新增创业主体3000人,带动城乡就业4000人。

(1)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把促进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就业与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信息化等发展战略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坚持分类施策,提高劳动参与率,着力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扩大城镇就业规模,统筹城乡就业,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2)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的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的衔接,促进就业政策的公平与公正。围绕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提高就业质量,进一步完善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多种形式就业,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积极发展家族服务业,重点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

(3)全面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服务功能,为返乡创业提供便利。着力解决劳动者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使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及时兑现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加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

(4)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深入实施《湖南省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见习。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再就业支持力度,实施再就业帮扶行动,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统筹城乡就业,健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规范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5)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水平。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

(6)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市场配置资源、劳动者自主选择、政府购买服务和依法监管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人力资本质量和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家、省、州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规范职业资格管理,畅通劳动者职业技能发展通道。对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十四五”期间,基本实现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全覆盖。其中:国有、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职工参保率达100%,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率达95%,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力争参保率达85%,城镇个体劳动者参保率达8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1)建立健全社会劳动保险体系。建立统筹城乡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企业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经办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制定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序衔接,加强乡镇、社区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

(2)全面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认真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继续严格把关好在职参保和新增退休人员的待遇核审工作,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稽核、认证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

(3)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根据国家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方案安排,坚持“保基本、全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方针,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完善相关制度与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水平,落实社保扶贫政策,提高基金管理层次,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待遇水平充足适当、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基础养老金相协调、个人缴费与政府责任相适应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4)逐步完善工伤保险体系。一是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统筹水平。基本实现县域内各行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和有雇工工商户、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伤保险全覆盖;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逐步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工伤保险基金抗击风险能力。二是健全和规范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保证工伤保险基金健康持续运行。规范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伤医疗就医管理,防止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事件发生。三是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赔付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系。加强在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上的投入,着眼降低工伤事故发生频率和工伤事故致死致残的比率,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治和管理工作。

(5)积极构建失业保险体系。构建积极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赋予和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制度保障生活、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为促就业、保民生做出新的贡献。

3.做好人事人才工作

(1)进一步优化人事管理服务。建立完善人才发现、吸引、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和服务体系。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坚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原则,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继续做好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特别是教育、卫生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工作;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社会环境;制定实施人才优先发展的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人群创新创业;努力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在全县范围内创造上下爱才、惜才、用才、引才的良好政策环境;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继续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2)进一步加强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完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规范高、中级职称年度评审备案,建立职称结果公开制度,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惩戒机制,畅通特定人才群体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市场和人才交流网络平台建设,做好人事代理、企业用工登记、档案管理等公共服务工作。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四五”期间,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率达100%。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达100%,其他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1)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银行代发制、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等“三制二金”,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

(2)继续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督促各类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规范用工,树立守法诚信形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立。

(3)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加强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案件分类处理机制,依法加大终局裁决力度。

5.做好省定重点民生实事工作

根据省、州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意见,制定全县落实省重点民生实事年度实施办法,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调度与考核,确保高质量完成省定实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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