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泸溪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泸溪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28 字体大小:

泸办发﹝2020﹞25

泸溪县委办公室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溪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泸溪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请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相关工作,确保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泸溪县委办公室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4

泸溪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全县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通〔2020〕13号)、《湘西自治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州教小组发〔2020〕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全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计划任务

(一)小学招生:照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实施。其中:白沙小学一年级招生10个教学班,500人;明德小学一年级招生6个教学班,300人;思源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6个教学班,300人;武溪小学一年级招生5个教学班,250人;浦市中心完小一年级招生8个教学班,400人。

(二)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一)年龄原则: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六年级毕业学生,100%安排入学。

(二)户籍原则: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

(三)标准班额原则:小学一年级每班45人以内(城镇学校每班50人以内)、初中一年级每班50人以内(含50人)。

(四)划片招生原则:原则上以乡镇行政区划招生进行划片招生(乡镇区划调整的按原招生区域)。武溪镇分白沙片区和武溪片区(武溪片区以峒河为界,武溪小学主要负责峒河北区招生,武溪二小主要负责峒河南区等招生。浦市镇印家桥社区、太平街社区及其下游区域、城乡村张家湾和姚家湾原则上以芙蓉学校为招生区域,其他区域以浦市中心完小为招生区域。

招生时间

白沙小学、明德小学、思源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在8月中旬前完成,其他小学一年级招生8月3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在8月中旬前完成。

四、招生要求

1.小学招生。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家长需向学校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①适龄儿童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必须提供双方户口簿);②适龄儿童居住证 (外县户籍);③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白沙片区学校);接种证等其他必要证明。

2.初中招生。本县户籍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思源实验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对口直升入本校初中。所有初中学校不得跨乡镇区域招生(初中学校范畴按原来管理区域为准);本县户籍个别学生确因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地域变动需要跨乡镇区域就读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招生、转学,需提供相关资料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域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入学后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4.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对6-14周岁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好随班就读工作。对确实不能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所在片区学校将其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

5.落实优待政策

对外地来县投资企业高管及以上人员的子女,按照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办理入学;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子女,就近保障入学;依法保障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入学,落实优待政策。

6.规范学籍管理。在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学生必须注册为一年级,不得延迟入学注册。做好“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注册和转学工作,及时处理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

五、招生程序

1.一年级招生

(一)白沙小学、明德小学、思源实验学校

①招生指标分配。根据武溪镇朝阳社区、屈望社区、白沙社区、沅江社区各幼儿园适龄儿童数和三所小学计划招生数,一次性将学位分配到各学校;各幼儿园按照分配到校指标统筹安排,切实做好相关引导和分流工作。

②招生录取顺序。根据户籍地、居住地,按先县内户籍后县外户籍顺序录取。县内户籍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无户无房”顺序确定录取批次。

第一批次录取武溪镇朝阳社区、屈望社区、白沙社区、沅江社区、桥东社区、刘家滩村、红岩村户籍(一年以上)且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上述区域有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入学。

第二批次录取武溪镇朝阳社区、屈望社区、白沙社区、沅江社区、桥东社区、刘家滩村、红岩村户籍(一年以上),但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上述区域无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入学。

第三批次录取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上述区域有房屋产权证但没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第四批次录取在上述区域幼儿园就读但在上述区域无户籍、无房屋产权证适龄儿童入学;

第五批次录取县外户籍儿童。县外户籍按照“有证有房→有证无房→有房无证→无证无房”顺序确定录取批次。依据在上述社区有居住证(一年以上)和房屋产权证情况,依次录取县外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未能进入上述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武溪二小就读。

③明确对接时间。7月31日前各幼儿园按学校招生指标数做好分流,同时上报准入学幼儿基本信息,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信息到相关学校,由招生学校登记入学。8月中旬前,招生学校公示就读一年级新生名单,由各幼儿园负责通知家长。7月31前没有进行回原籍就读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不再予以安排。

(二)武溪小学和武溪二小

按照招生区域进行招生,武溪小学参照白沙片区招生录取顺序确定录取批次,超员学生分流进入武溪二小。

(三)浦市中心完小和芙蓉学校(浦市二小)

浦市镇城区浦市中心完小和芙蓉学校(浦市二小)一年级招生,原则上参照白沙片区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实施“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浦市二小整体并入芙蓉学校,按照芙蓉学校招生区域招生,就近入学以户籍所在地和当前实际居住地为参考。浦市中心完小其他年级学生,可自愿自主申请选择进入芙蓉学校就读,芙蓉学校不得拒绝。镇区教学点中高年级学生,在不新增大班额的情况下,自主选择进入镇区学校就读。

(四)其他小学一年级,按招生计划、原则和要求进行。

2.七年级招生

①发放名册。白沙中学、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以小学六年级2020年春季在校在籍学生花名册为准,进行学生意向性学校登记和九年制初中部分采用直接方式入学。其他中学按照辖区内小学六年级2020年春季在校在籍学生花名册为准,对口直升入学。

②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凭加盖县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初中入学通知书入学,否则不予注册。

明确中小学插班入学办法

1.原则上学生在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个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个学期、学期中途均不得转学。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域(即招生区域)的,均不得申请转学。

3.转入学校如果学位已满,不得接收转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安排,并责成接收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

4.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就读,不得强制学生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七、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彭礼同志任组长,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提名人选陈永辉,四级调研员谭子好、四级主任科员向子权任副组长,县教体局办公室、基教股、学前股、督导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校长,各幼儿园园长为成员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永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向子权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具体调度督导,基教股负责日常事务和政策答疑(联系电话:0743-4263195)。

2.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小学、初中招生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对于学校擅自招生或超范围招生等违规招生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州教体局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43-4265223)。

3.本方案归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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