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分配的通知
各县直项目责任单位:
根据《泸溪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泸扶发﹝2020﹞10号)文件的项目批复,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相应列入2020年支出功能和支出经济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县扶贫领导小组下达的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对完工项目及时验收报账。
二、各单位应该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加强对拨付到乡镇的资金负责监督管理。
三、各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泸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和核算,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泸溪县财政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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