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总体规划
泸溪县家政服务行业发展
总
体
规
划
泸溪县商务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
泸溪县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总体规划
规划背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多元化的家政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加大。为了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秩序,引导家政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泸溪县商务局组织编制《泸溪县家政服务行业发展总体规划》。目的是为了使全社会提高对发展家政服务业的认识,同时提高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加快家政服务业发展步伐,使家政服务的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家政服务产业化奠定基础。
规划内容:此项规划在深入分析我县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势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领域,并提出促进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建议。
主要内容包括:1、发展现状
2、面临形势
3、指导思想
4、发展目标
5、发展战略
6、主要任务
7、对策建议
第一章发展现状
泸溪县位于湘西自治州的东南方,全县总面积1565.5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134个行政村16个社区居委会692个组。全县总人口30万人。近年来,随着全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就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家政服务这一新型行业也逐步发展起来,成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再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
泸溪县家政服务市场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末,目前,全县注册登记的家政服务公司有三家(其中一家已停止营业服务),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加入湖南省家政协会的有两家。据不完全统计,未注册的家政服务公司有10多家,从业人员约700多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占80%以上,年龄一般在30—55岁之间,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的占80%,主要服务区域为县城白沙地区,涉及的服务项目有:室内外保洁、疏通管道、清洗抽油烟机,搬家、看护婴幼儿、照料老人等。家政服务的用工形式主要分为住家保姆和钟点工等,家政服务的工资水平概况为:住家保姆每周休息一天或不休息,平均月工资1500元左右,钟点工平均每小时30元,每年年关将至时,家政服务员的平均工资会有所上涨,对家政服务的需求也会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泸溪县商务局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和总工会为进一步扩大消费,增加就业,推进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家政服务工程”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一是加强管理,强化宣传引导。明确目标任务,对承担培训业务的家政培训机构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家政服务培训的工作动态,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宣传家政服务培训政策,充分调动下岗失业人员、农村闲置劳动力和待业青年从事家政服务的积极性。
二是重点培育,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对家政服务培训机构,进行重点培育,带动家政行业发展;立足县域实际,确定了以“简单劳务型”服务为主,注重做好“知识技能型”服务和“专家管理型”服务培训的任务目标,通过理论学习、实际操作的方式培训。
三是依托平台,努力促进人员就业。开展订单式培训,努力促进培训人员就业。积极搭建家政服务信息平台,规范服务流程,做精做细家庭服务业市场,完善和提升服务功能。
第二章面临形势
进入新世纪以来,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非常有利,2009年国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服务业新领域和新门路,重点开发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物业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社区服务岗位......”。 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决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家政服务工程”, 通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每年扶持一批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逐步形成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2009年8月,湖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下发了《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主要任务和资金扶持方式。2011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单行本,第四篇第十六章第三节“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重要依托,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等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特色服务,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加快建设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家庭服务业市场秩序”。
近年来我县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企业迅速增加,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同时也存在着市场管理混乱、规范化服务不够、品牌企业不多、服务领域不宽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家政服务人员普遍缺乏专业训练,难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由于大多数服务人员文化程度偏底,又缺乏专业训练,她们的卫生习惯、生活方式和家务达标要求与雇主的期望有较大差异,对老人和孩子的照顾更是缺乏必需的护理知识,很难满足和适应雇主的需求,造成供需之前的现实矛盾。
2、家政服务队伍不稳定。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家政服务人员中,保洁员占较大比例,但保洁工作一年中只有两三个月为旺季,其余的月份收入较微薄,导致部分人员转行从事其他工作;二是社会对家政服务业的认识不足。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仍然把家政服务视作“服侍人”的低人一等的行业,因此,碍于面子,部分下岗失业者宁愿赋闲在家也不愿“屈就”于家政服务,加上社会对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不够,致使家政服务行业的社会地位偏低;三是有些家政服务需要从业人员长时期离开家庭,这对于有家、有子女的下岗女工来说,有较大困难,她们不易接受。
3、家政服务市场管理混乱,呈现无序状态。由于目前我县家政服务行业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没有法律法规的保护和制约,使得家政服务市场良莠混杂,从业人员的可靠性和诚信度被大打折扣,严重制约着家政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4、劳动供给渠道不通畅。虽然近年来,我县陆续成立了多个家政服务公司,但是由于缺乏规范管理,从业人员自找雇主、雇主通过小广告(从业人员自打的广告)或亲戚朋友介绍找家政服务人员的雇佣方式成为一种普通现象,从而导致家政服务公司形同虚设,雇佣双方不能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致使“有人没事干,有事没人干”的现象时有发生。
当前我县正处在城镇化步伐加快、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阶段,对家政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要紧密围绕服务民生、扩大消费、促进就业的宗旨,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行业发展与市场规范相结合,以规范家政服务行为和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技能为重点,进一步整合家政服务资源,扩展服务内容,促进供需对接,加强服务监督,切实保障居民便利安全消费。
第三章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服务民生、扩大消费、促进就业的宗旨,抓住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体系这一主线,立足泸溪县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规范发展的原则,以普通保姆、母婴护理、病患陪护、社区养老、卫生保洁等业态为重点,以家政服务企业培育和从业人员培训为支撑,积极扶持、引导家政服务业发展,促进家政服务企业走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之路,逐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规范市场秩序,满足居民家庭服务需求。
第四章发展目标
通过两至三年的努力,使泸溪县家政服务业的社会认知度明显提升、从业人员数量明显增加、重点业态的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家政服务网络和就业培训机制基本健全、家政服务业的扶持政策基本确定,培育一至两个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探索建立泸溪县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不断提升家政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在泸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第五章发展战略
由于我县的家政服务业尚处于初始阶段,服务水平和规模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提高对发展家政服务业的认识,同时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家政服务发展战略框架,提升管理水平,促进我县家政服务行业业健康持续发展。
第一,以家政服务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第三产业是直接为人民服务的产业,而家庭又是人们生活的最主要领地。家政服务业的兴起,必将增加新的服务领域,带动我县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第二,以家政服务开辟新的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近年来,我县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逐年增加,城镇失业登记率居高不下。将家政服务业的兴起,与解决了城镇失业率相结合,使家政服务业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重要渠道。
第三,以家政服务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促进流通发展。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扩大了居民服务性的消费领域,使居民产生了新的消费需求,进一步提高我县家政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从而提升居民消费需求,促进流通发展,拉动经济增长。
第六章主要任务
1、制定家政服务业发展规划。明确未来5至10年泸溪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发展规划与“十二五”规划相衔接。
2、支持家政服务企业规模化发展。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进行规模化、网络化经营,支持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等方式,整合服务资源、扩大服务规模、增加服务网点。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开展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强品牌开发,形成有竞争力的家政服务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积极发展中小型家政服务企业。将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家政服务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积极扶持,鼓励兴办从事家政服务的个体经济组织。严肃查处对家政服务机构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家政服务机构的负担。
4、规范家政服务业市场秩序。依法规范家政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监管,打击非法家政中介和欺诈行为。引导无证经营的家政服务机构合法注册经营,取缔无证经营,逐步实现家政服务业的良性发展、有序竞争。
5、鼓励各类人员到家政服务业就业。把发展家政服务业与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相结合,完善促进家政服务业就业的相关政策,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城市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行业就业。对各类家政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开发家政服务业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有关政策,鼓励和扶持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从事家政服务业。
6、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列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根据家政服务市场需求和用工情况,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在岗培训,并扩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依托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实训基地建设。
7、探索建立家政服务业有形市场。依托我县现有人才市场,建立面向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家政服务机构的就业市场,引导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进入市场寻求就业岗位,引导家政服务机构进入市场招聘人员,促进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有序流动,推动家政服务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建设。
8、加快发展面向老年人的家政服务。引导家政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养老服务,承担社区老年人特别是独居、空巢老人的日间照料。大力推进针对80岁以上困难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覆盖范围。探索家政服务机构的有偿服务与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
9、建设家政服务公共信息平台。设立泸溪县家政服务电话呼叫系统,搭建家政服务信息公共网络平台,依托公共服务电话、互联网等扩大家政服务信息覆盖面和服务范围,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健全供需对接、信息咨询、服务监督等功能,形成便利、规范的家政服务网络。
10、探索成立家政服务业协会。在条件成熟时,建立泸溪县家政服务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增强协会在行业服务标准制定、服务质量评定、服务纠纷调解、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行业信息共享、工资价位指导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形成家政服务业的行业自律机制。
11、加强对家政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的指导。根据物价总体水平变化,定期公布家政服务人员工资指导标准,促进家政服务人员工资水平稳步提升。家政服务机构支付给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全州最低工资标准。
12、维护家政服务各方的合法权益。逐步规范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对象、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三方的劳务关系,推行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规范签约行为和经营行为,以契约的形式规范家政服务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家政服务机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13、建立多形式的家政服务纠纷调解机制。将家政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纳入包括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在内的大调解机制,积极化解家政服务方面的矛盾纠纷。
14、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家政服务业。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应发挥各自优势,发展多形式的公益性家政服务机构,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就业培训、权益维护等工作,并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和困难家庭的志愿服务。
15、培育家庭服务企业,形成一批连锁经营的企业品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选择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示范性强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企业通过专业化、标准化、连锁化、信息化建设,实现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支持企业改善办公条件,增添服务设备,完善水电、通讯、消防等配套设施,实现形象标识和风格、商标和字号、经营模式和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的统一。借鉴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细化管理流程和标准。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广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实现跨区域经营。帮助中小家庭服务企业解决服务场所问题,引导其深入到社区和郊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点,走专业化、差异化发展道路。指导企业加强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连锁门店管理信息化和服务员求职报名、岗前培训、签订合同、跟踪回访、工资结算、服务评价、绩效考评等全过程信息管理。
16、创新思路,探索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体系的新途径。创新家政服务业发展,实现行业内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诚信经营,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居民消费安全;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使从业人员具备过硬的专业技能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有利于保障家政服务需求,让消费者放心满意;有利于解决从业人员后顾之忧,吸引更多人从事家政服务。通过积极探索,最大限度地实现家政服务的为民、惠民、便民、利民功能,有效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和个性服务需求。在总结近年来推动家政服务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发展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家政服务体系的新途径、新模式,实现家政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第七章对策建议
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监督管理是制约家政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强化对家政服务的管理,提高家政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对此,应采取以下对策。
1、提高管理水平。家庭服务业出现的主要问题,往往与管理人员的素质不高有直接关系,因此,要培养具有现代科学知识和管理水平的专门管理人才。鼓励大专院校设立家政服务勤工俭学工作岗位,引导在校大学生参与家政服务实践。
2、完善家政服务体系。把家政服务纳入各街道、社区和居委会,服务于建设的总体规划当中,以街道、社区和居委为基础,统一组织、统一管理,逐步建立服务网络,有条件的地方,实现电脑联络办公。家政服务机构实行“一条龙”服务,把中介、培训、管理与监督结合起来,以提高服务质量。
3、加大培训力度。由于在我国国家教育体系中, 家政教育长期以来一直处于空白状态,因此,国民的家政知识普遍比较贫乏。要使家政服务人员达到专业化的水平,必须加强培训环节。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已制定和颁发了“家政服务员技术标准”,为家政服务人员各方面素质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因此,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已是必然趋势。对家政服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考核之后,颁发合格证书,是提高家政服务水平的关键环节。为此,各市区、街都应把家政培训纳入社区发展规划中,增加投入,建立培训基地,完善培训体系。
4、拓宽服务领域。 改变把家政服务只限于传统的简单家务劳动的旧服务格局,使家政服务向家庭生活的更广阔领域深入发展,这是家政服务产业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各社区家政服务组织机构应该把开拓新的服务领域,作为重要目标,努力开发本社区家政服务的人力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新的家政服务项目,在做好本社区家政服务的同时,有计划有组织地扩大家政服务的范围,从本社区走向社会,实行跨区、跨省,甚至跨国的家政服务,不仅把家政服务业变成就业的重要渠道,而且作为社区经济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以此推动社区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
5、必须改变家政服务人员工作低人一等的陈旧观念,把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吸引到家政服务业中来。目前,一些有一定文化素质的人,放不下架子去做家政服务员。一些“智力型”的服务,如家庭医生、家庭教师、陪护、陪老等服务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因此,大众传媒应进行转变观念的宣传教育,让全社会提高认识,认清当代社会家务劳动已经成为社会劳动的一部分,是一条新的就业渠道,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引起全社会对家政服务业发展的重视和对家庭服务人员的尊重,从而造成一个有利于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6、完善我国家政服务行业法制建设。由于家政服务与其他劳动关系的差别,在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方面应该做进一步的规定;家政服务企业及服务人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和权利义务有待进一步明确,建议出台《家政服务业管理办法(或管理条例)》或类似的管理文件,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在支持和帮助家政服务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工作职责,明确相关法律关系。
7、加强对家政服务业的指导和管理。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规范家政服务行为,适应家务劳动社会化的需求,维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家政服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建议人事劳动部门制定全市家政劳动统一的用工合同,明确家政公司、家政服务员、雇主三者关系和各方权力义务,研究制定有关家政服务员的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和评定等级等的相关规定,逐步推进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制度,促进家政服务的职业化发展。工商部门要把好注册登记门槛,制定准入标准,明确经营范围,将定期整顿家政市场纳入工作计划,认同行业协会出具的公信证明。物价部门要制定《贵阳市家政服务收费标准》,使家政服务合理收费。商务部门要指导家政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家政工持证上岗,从各方面推进家政业向职业化方向发展。在规范管理的同时,要坚决取缔黑家政劳务市场和非法的家政服务中介机构,狠抓家政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率,积极推进家政服务业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8、搭建全省统一的家政服务网络平台。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统一的“湖南省家政服务网站”,将其作为全省家政服务中的家政用工申请、劳动用工及派遣、家政知识宣传、家政网上培训、家政投诉处理等的统合信息平台。通过建立这一平台,让雇主能够对家政服务企业、中介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得到充分了解,增强双方互信;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方便雇主和家政服务员的双向选择。要在网站上及时总结并发布家政服务经验,推动家政服务网络交流与合作的开展。
9、加大对家政服务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针对我市家政服务企业存在“散、小、弱”的状况,建议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的同时,安排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对实行员工化管理的家政公司提供补贴,鼓励家政公司利用政策补贴培训员工,弥补培训经费的不足,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对于那些没有加入家政服务企业的个人家政服务员,政府可调整社会保险金的缴费比例,鼓励其缴纳个人保险。通过扶持、鼓励和帮助,切实解决家政服务员的后顾之忧,切实解决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供需矛盾,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帮助家政服务企业做强做大。
10、完善配套和落实政策,助推家庭服务业发展。在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下,配套相应资金,加大对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要为家庭服务企业协调有关用工、用地、注册、税收、贷款、网点布局、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着力解决行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11、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加强对家庭服务业以及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的宣传,加深广大群众对行业发展前景和服务主体的理解和认知,宣传家庭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对社会的贡献,引导人们逐步转变消费观念,加快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进程,不断扩大家庭服务消费领域和消费群体。特别要着力宣传国家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体系的惠民政策,以及部分城市和企业开展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所取得的经验和显著效果,赢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增强广大企业服务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政府支持、媒体关注、企业积极参与、各方协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12、完善有利于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其它政策措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退伍军人创办家政服务机构的,按规定对其免收一定年限内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家政服务业纳入用于发展服务业资金的扶持范围。清理涉及家政服务业的各类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