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3年度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泸溪县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0-11 字体大小:


2023年度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相关的方针、措施和决策部署,加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阵地管理,起革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泸溪县本地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均等化。

(六)统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等市场等市场违规法行为,检查督办违规违法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七)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

(八)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激发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广播电视产业融合发展。

(九)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统筹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推动我县优秀民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一)负责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文化旅游品牌建设。

(十二)组织制定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推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三)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和强化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遗址、名址(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和博物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十四)参与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广电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实施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全县有关部门开展文化旅游教育工作;联系和指导文化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十五)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相关行业的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业务活动。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20人实有人数109人(在职人数109人,退休人数59人)。内设股室10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艺术股、旅游产业发展股、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考古股、科技及安全传输保障股、政策法规股、市场管理股、产业发展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泸溪县文化馆;2、泸溪县图书馆;3、泸溪县辰河高腔传习所;4、泸溪县踏虎凿花传习所;5、泸溪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455.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2万元,减少0.6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455.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1.2万元,占96.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4.74万元,占3.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5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06万元,占57.9%;项目支出1,033.88万元,占4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8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19万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6%。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19万元,增长3.53%。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8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65万元,占3.7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01.07万元,占84.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04万元,占5.42%;卫生健康支出61.62万元,占2.59%;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0.42%;住房保障支出89.83万元,占3.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68.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0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今年结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5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今年结算。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07.23万元,支出决算为52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今年结算。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

年初预算为88.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图书馆项目完工,今年结算。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

年初预算为176.55万元,支出决算为19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艺术表演团体今年结算。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90.75万元,支出决算为8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今年结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3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遗项目资金完成结算。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69.38万元,支出决算为7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完成结算。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2.49万元,支出决算为52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完成结算。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物项目完工,完成结算。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9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物项目完工,完成结算。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2.14万元,支出决算为8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完成结算。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1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完工,完成结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3.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局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局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9.13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局人员行政单位医疗。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5.44万元,支出决算为2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局人员事业单位医疗。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1万元,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局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局乡村振兴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7.04万元,支出决算为8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局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6.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5.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11.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32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4万元,增长1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三公经费,2023年当中有一部分结往年账务。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27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三公经费,2023年当中有一部分结往年账务。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12万元,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1.13万元,增长14.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三公经费,2023年当中有一部分结往年账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11.6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12万元,占88.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9个、来宾115人次,主要是文化、非遗、文物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2万元,主要是送戏下乡、送图书、演出、文化执法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8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3.54万元,增长25.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开支。开支培训费16.79万元,用于开展非遗传承人、文化志愿者、文艺骨干等培训,人数450人,内容为非遗传承人、文化志愿者、文艺骨干等培训支出;未举办节庆、晚会、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1.6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由于服务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汇总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文化执法、送图书、送戏下乡;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制定了规范合理的预算绩效目标,实施了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将结果充分运用。我单位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职责履行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产生了较好的效益,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3年泸溪县财政局下达我局部门年初预算数为806.2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567.75万元、项目经费159.3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9.12万元)。预算执行情况为165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4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01.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4.02万元);项目支出846.89万元。根据我局的决算情况,2022年度年初批复预算支出806.21万元,本年调整预算数1652.36万元,支出决算数1652.36万元。预算调整增加84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增加15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87.55万元。本年度收入1652.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96.03万元、其他收入56.33万元),本年度支出1652.36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2023年部门决算情况
    2023年度的财政总预算收入806.21万元,决算总收入165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596.03万元,其他决算收入为56.33万元,总决算收入较财政总预算收入增加789.82万元。2023年度总预算支出为806.21万元,决算总支出165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596.03万元,其他决算支出为56.33万元。基本支出805.47万元(人员经费支出701.4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4.02万元),占总支出的20.22%。基本支出增加158.6万元,主要是工资提标、发放奖金等。项目支出846.89万元,占总支出的51.25%。项目支出增加687.55万元,比预算数增加431.5%。按照绩效评价全覆盖要求,本次绩效评价金额共计1652.36万元。
附表1:预算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批复预算 调整预算数 支出决算数 预算执行率
基本支出 646.87 805.47 805.47 100.00%
项目支出 159.34 846.89 846.89 100.00%
合计 806.21 1652.36 1652.36 100.00%
 (三)2023年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基本支出805.4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01.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09%,日常公用经费104.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1%。
(2)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2023年项目支出846.89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年初批复预算159.34万元,全年项目支出84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827.7万元,其他收入支出19.19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形成了以办公室为主,财务室配合为辅的协调联动机制。预算绩效目标的制定以往年同类型项目执行情况和当年工作实际为基础,由办公室提前谋划拟定项目绩效指标值,财务室结合财会管理相关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继续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加强区域合作,推动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一是开拓思路,培育文旅规上企业。我局将联系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确定市场承载主体,以便旅游规上企业落地生根。二是继续举办节会,闹热泸溪文旅市场。我局将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以“文旅融合”为主题的大小型节会,通过举办各种大小节会,持续闹热泸溪旅游市场,促进文旅发展,积极招商引资,最后惠及群众,实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周周有场景”的工作目标 。三是出台政策,做活引客入泸文章。目前我县的旅游奖补政策已经县委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定并原则通过;同时,湖南省专门出台了入境游客奖励办法,从政策层面看,我县出台奖补政策基本没有障碍,将尽快明确资金渠道并尽快发文实施,为做活泸溪旅游市场保驾护航。
    3、加强文旅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文旅服务标准化建设。一是抓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推送艺术慕课、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展播及线上艺术作品展,做好线上服务工作,抓好文化服务人才支持艰边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工作,开展好公共文化服务惠民活动;二是抓好《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专项工作,开展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加强文艺创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乡村振兴,大力挖掘我县本土文化资源,讲好泸溪故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创排“沅水明珠 画里泸溪”主题歌曲、新编小戏《韵律跳香》等文艺精品;三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阵地。通过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规范日常管理,广泛开展送戏下乡、全民阅读等文化惠民活动,举办各类节会活动,积极探索文旅赋能乡村振兴新路子。同时,创建一批休闲街区和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力争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真抓实干先进县。
    4、加大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力度,推进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建设,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水平。一是做好非遗文化传承保护。继续完善非遗代表性名录和传承人体系,指导组织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参加各级申报及评审工作。二是做好文物保护。进一步加大立项争资力度,重点抓好国保单位浦市古建筑群修缮项目。加强文物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联动机制、保障机制、巡查机制。三是加强宣传保护力度。利用网站、微信、报纸等媒体,扩大非遗项目影响力,提高群众参与、保护的意识,推进非遗进社区、进乡村。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扩大范围,深入基层,寻求合适的项目,做好传承保护与推广工作。四是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科学合理利用文物,利用浦市古镇“会馆、院落”文化展示让文物活起来。继续开展非遗进景区活动,打造非遗主题旅游线路。以表演类非遗项目为抓手,民俗活动为支撑,打造泸溪非遗活动品牌。发挥好各级各类文化阵地作用,开展好各类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培育非遗活动品牌。
    5、强化文旅广电市场监管力度,推进执法范围全覆盖,提升执法能力效率。一是加强政治敏锐性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教育,强化工作人员对于新媒体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应用;二是继续保持对行业领域非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度,加大市场执法检查频率和力度。三是严格整改问题,及时消除隐患苗头,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文化市场安全发展、繁荣稳定。
    6、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了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并且得到了有效运行。项目的日常检查监督管理都配有专业人员,并且建立了完善的监督机制,项目设有项目专员,实时追踪项目进展,还专门设了项目会计,对项目设立专门明细账、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专款专用。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质量不高
部门整体目标设定对核心指标提炼不够,如:本级文化人才经费、农村文化建设资金、苗族跳香、州级旅游发展资金等未设定量化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不匹配。
    2.个别绩效目标设定不清晰、欠细化、量化
如绩效目标:非遗工作经费项目指标值传承人补助发放31人,指标值内容发放国家级3人、省级4人、州级25人补助发放。在申报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设置的绩效指标值与指标值内容不匹配,发放标准未设置清晰、细化;广电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未细化,绩效目表不明确。

3、部门预算项目执行存在偏差。
如:年初全域旅游发展经费预算数144万元,而实际执行数61.34万元;本级文化人才经费预算数9.2万元,实际支出9.11万元存在与绩效目标偏离;非遗工作经费预算数33.95万元,实际支出32.95万元存在与绩效目标偏离。
    4、项目支出决算报表数与实际项目支出由偏差: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项目支出决算报表数846.89万元,实际项目支出881.74万元。其中:本级非遗专项项目支出18.95万元和本级文化人才补助经费支出9.11万元决算报表在基本支出中体现,还有6.79万元项目支出存在偏差。
  十、有关建议
    1、科学全面编制预算
    加强对预算法及相关预算政策的学习,科学、完整、合理编制预算,对于应纳入预算支出的资金必须全部编入预算,设定绩效目标,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2、强化跟踪问效,加快资金支付。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同时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3、加大旅游资金投入,提升服务质量。文广新局争取加大旅游资金投入,完善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和受益人群仍有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等问题。
    4、加大绩效结果运用。将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对科室考核的重要依据,与干部的年终绩效考核和干部提任相联系,项目绩效结果非常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或者先进工作者,更加不能提拔任用,提高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泸溪县文广新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1).doc
泸溪县文化旅游广电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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