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泸溪思源实验学校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3年度泸溪思源实验学校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泸溪思源实验学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泸溪思源实验学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路线、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实施全县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我县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负责残疾人的学历技能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四)协助残疾人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搞好残疾人的教育福利事业。
(五)负责实施白沙地区部分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
(六)负责白沙地区部分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泸溪思源实验学校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87人,实有人数184人(在职人数184人,退休人数1人)。内设股室8个,分别为:校长办、总务室、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医务室、工会办,团队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溪思源实验学校无下属单位,因此,泸溪思源实验学校2023年单位决算即泸溪思源实验学校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3,784.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5.84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是节约成本,控制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784.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11.76万元,占82.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312.01万元,占8.24%;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60.85万元,占9.5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78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9.03万元,占91.93%;项目支出305.59万元,占8.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1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2.41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11.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5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59万元,下降0.91%。主要是因为控制成本,减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11.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916.38万元,占96.8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49万元,占2.94%;债务付息支出6.88万元,占0.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1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4%,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2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专项资金。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年初预算为1,610.34万元,支出决算为1,67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经费增加。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3.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拨付专项拨款教育资金增加。
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4.66万元,支出决算为68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49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育场馆专项资金,为国拨或省拨,无法预算是否能够资金到位。
6.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育馆债务付息,未做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11.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495.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64%,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2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用经费支出额度节约支出成本 ,与上年相比减少2.75万元,下降57.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用经费支出额度节约支出成本。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2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成本,节约支出 ,与上年相比减少2.7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成本,节约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1个、来宾206人次,主要是学校考察与教育教学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泸溪思源实验学校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万元;支出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年初未预算,属调整预算追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泸溪思源实验学校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泸溪思源实验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开支。开支培训费21.04万元,用于开展湘西州文件要求的教师全员培训会议培训,人数218人,内容为教师教育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8.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溪思源实验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制定了规范合理的预算绩效目标,实施了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将结果充分运用。我单位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职责履行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产生了较好的效益,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为顺利完成年初部门总体绩效目标,我部门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完善育人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使德育管理由“管理型”变为“体验型”,德育工作形式多样。着重抓好班主任和辅导员的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的水平。建立和形成了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实施。
2、制定了一系列的德育工作规章制度,使德育工作更趋规范化。
3、开展了“三好学生”、“学习标兵”、“优秀班干”、“礼仪之星”、“守纪之星”、“节约之星”、“希望之星”、“阅读之星”、“学习之星”等评选活动。
4、重视学生养成教育,提高学生行为素养。
5、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弱势群体健康成长。
6、培养学生自理能力。
7、加强安全法制教育。
8、健全教学制度,完善教学管理。
9、改革评价制度,注重过程督导。
综上我部门履职完成情况与财政拨款金额基本匹配,较
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5分。
(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专项业务费项目4个、事业发展类项目0个、奖补类项目0个(所有项目包含中央、省、州、县本级项目)共涉及资金20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1个,共涉及资金1000万元,占一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结果
(1)幼儿园办学条件改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73.7万元,执行数7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幼儿园办学条件改善项目的实施,更新了园区的硬件设施,引进了先进的教学设备,提高老师们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提高了学校的教学水平。
(2)办学条件改善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95万元,执行数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学办学条件改善项目实施,大型修缮了学校的教学区域,使没学校的环境更优美整洁,为师生提供了温馨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
(3)体育馆本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体育馆本金项目实施,修建了大型体育馆,并完善了体育馆的相关硬件设施,促进了全民健身的发展。
(4)债务利息及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6.88万元,执行数6.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自评结果
(3)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实施,修建和改善了学校的教学楼,并完善了教学楼的相关硬件设施,优化了教学环境,提高了教学质量,促进了全民综合素质的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未出现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