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3年度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章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街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建议并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控制;管理国家、省、州、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四)牵头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湘西地区泸溪开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等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订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发展问题、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购销、进出计划;制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指导督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敞开收购;组织落实县内外粮食调运和粮食进出任务;配合有关部门调控和监管粮食价格。
(十八)协调促进全县粮食的促销、推销,确保军队粮食供应;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应付各种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引起的粮食供求失衡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县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合作,促进对外粮油经贸的发展,组织协调全县进出粮食的转运经营。
(十九)制订和实施地方储备粮总量规模、网点布局方案;按有关规定,代管国家、省州级储备粮,负责管理县级储备粮,协调国家储备与地方粮食购销关系;具体负责县粮油储备;指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粮食安全储存工作,负责粮食质量监测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粮食市场管理和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核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直接收购、经营粮食的资格;配合有关部门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负责建立和规范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划,搞好粮食市场行情的分析预测;负责全县粮食仓储、加工和流通设施建设的规划、布局,组织筹措、落实建设资金;负责指导全县粮食行业的财务核算和监管,落实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和粮食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各项粮食补贴资金的拨补、使用和管理情况;负责粮食行业重点项目的审核、申报、验收等有关工作。
(二十一)实施全县粮食行业指导,制定调整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规划;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管;组织粮食会展推销活动;承担粮食行业统计工作;推进粮食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计量标准化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粮食工业、粮食附营企业的规划和发展。
(二十二)负责重要消费品、救灾物资及县直其他部门的物资储备工作,对物资储备的保管、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包括: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有编制人数43人,实有在职人员36人。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与法规股、湘西地区开发办泸溪县办公室(农村经济与基础设施股)、社会发展与就业服务业股、价格收费与调控管理股、地区经济与经济贸易财政金融股、工业能源高新技术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股、经济体制改革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粮食与物资管理股(粮食行业发展指导股 军供股)。下属事业单位8个,即泸溪社会信用中心、县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县西部开发办公室、县节能监察中心、泸溪县能源运行综合执法大队、县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无下属单位,因此,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单位决算即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9张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993.4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8.09万元,增长11.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9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7.13万元,占8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6.29万元,占10.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9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66万元,占22.91%;项目支出1,536.75万元,占77.0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87.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1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7.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1万元,增长0.1%。主要是因为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87.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5.83万元,占39.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98万元,占2.35%;卫生健康支出18.96万元,占1.06%;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28%;农林水支出411.1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29.59万元,占1.6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83.6万元,占15.87%;其他支出72.29万元,占4.05%;债务付息支出218.78万元,占12.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8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06.27万元,支出决算为32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干部工资等收支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2万元,支出决算为28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经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8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发放绩效考核工作性奖励及工作经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2万元,支出决算为4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44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7.09万元,支出决算为1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
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对企业的补助资金等。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2220112
年初预算为107.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收入和支出等。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收入和支出等。
1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收入和支出等。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4.13万元,支出决算为2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异动。
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食风险基金(项)
年初预算为137.6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等。
1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7.62万元,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等。
1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2.29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工作经费等。
17.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7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还国开行贷款利息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4.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3.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0.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7%,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1.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63万元,下降12.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等。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7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63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7万元,占24.1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万元,占75.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5个、来宾272人次,主要是省、州、县各级部门来本单位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燃料费、保险费、通行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74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7.89万元,增长18.41%。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等。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开支。开支培训费0.05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15人,内容为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4.4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湖南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时,制定了规范合理的预算绩效目标,实施了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相关文件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并将结果充分运用。我单位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及职责履行等方面执行情况较好,产生了较好的效益,也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本部门履职完成情况与财政拨款金额基本匹配,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5分。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因上级专项资金无法确定导致编制年初预算时仅仅为单位人员工作支出、公用经费和县级已确定的部分项目资金,导致年初预算数与年末决算数相差较大。以后本单位将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做到不少报、不漏报,各项收入参照历年实际收入情况和下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不同的收入来源,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测算,以减少预算调整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