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度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27 字体大小:

2023年度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预算表

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及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4、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5、负责全县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承担省州对县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县直和省州在县有关单位对县重点民生实事考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州对县绩效评估考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州表彰奖励制度和拟定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等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与县教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教体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1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机构设置为: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94人,实有人91人。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未独立核算劳动监察大队、人才交流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企业职工档案管理中心、劳动仲裁院、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就业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工伤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就业服务中心;3、社保服务中心;4、城乡居民养老管理服务中心;5、工伤管理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86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1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社保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86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98万元;教育支出164.6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2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10.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社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86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0.98万元,占7.52%;教育支出164.61万元,占4.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9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9.01万元,占81.39%;卫生健康支出169.31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86.22万元,占2.2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381.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63.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22.29万元,津贴补贴140.68万元,奖金150万元,绩效工资156.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2万元,住房公积金86.2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0.1万元,其中:办公费22.07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6.7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3.36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工会经费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87万元,其中:离休费84.14万元,生活补助3.7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486.9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6万元,主要用于增加全县事业单位考核奖励金等方面;行政运行支出11.76万元,主要用于增加退休公务员春节慰问等方面;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9.4万元,主要用于增加人才人事、劳动监察等方面;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丧葬抚恤费等方面;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丧葬抚恤费等方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48.89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招待所人员工资等等方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87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困难补助及社保工作经费等方面;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中心工作经费等方面;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9.1万元,主要用于老工伤缴费等方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基金工作经费等方面;其他普通教育支出164.61万元,主要用于代课教师困难生活补助等方面;电影支出8.69万元,主要用于老放映员困难生活补助等方面;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697.0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补助等方面;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1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代困难人员缴费及乡村困难医生补助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62万元,增长19.93%,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保核查工作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3.1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5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88万元,项目支出293.76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泸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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