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决算

2021年度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决算

来源: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03 字体大小:

2021年度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注:以上部门决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本县域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二)监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

(三)对建筑工程实体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预拌混凝土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建筑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验收。

(五)办理建筑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设股室1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2021年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12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2人,退休人数3人,离休人数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独立二级单位,因此本次决算公开单位为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8.2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76万元,增长9.42%。主要是因为往年非税收入年中通过预算拨入工作经费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4.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8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2万元,占95.06%;项目支出7.32万元,占4.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2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76万元,增长9.42%。主要是因为往年非税收入年中通过预算拨入工作经费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2万元,项目支出7.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16万元,增长12.24%。主要是因为往年非税收入年中通过预算拨付工作经费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8.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万元,占12.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7万元,占9.22%;卫生健康支出8.37万元,占5.65%;城乡社区支出107.99万元,占72.8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1.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发放人员绩效考核奖,年初不做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05万元,支出决算为1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调整,缴费基数相应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75万元,支出决算为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调整,缴费基数相应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43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89.61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往年非税收入年中通过预算拨入工作经费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工作经费未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5.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5.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4%,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和非行政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故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三)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管理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严格执行,得分96.7分,评价等次为”优“。

组织对本单位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完成年初预期目标,积极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建设市场安全生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7分。项目全年年初测算数为11万,实际预算数为7.32万元,执行数为7.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累计达1000余次。每月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例行大检查,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今年共下达整改通知书47份,下达停工通知23份,立案7件,下达行政处罚7起,罚款金额8.68万元。全年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开展起重设备专项整治,共检查县域内各类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设施27台次,对2台次不经过使用登记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了封停,下发了暂停使用通知3份、整改通知书21份,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建筑机械施工事故发生,确保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然存在。如:住宅楼违规改建为商业用房,政府投资项目、工业企业项目、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为赶进度边施工边报建。这些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管控制,给施工质量和安全留下了较大隐患。农村建房监管工作经费无来源。农村建房线长面广,每年集中抽查复查、宣传,都需要必要的工作经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8号)文件第四点第(一)项“......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涉及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对乡镇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要求,请求县人民政府增加编制或抽调人员,落实专班负责,并每年在预算内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涉及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确保对乡镇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指导和监管落到实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我单位将以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为重点,结合《泸溪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未纳入质量安全监督的非法违法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停工;对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违法分包转包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停工整改、上限处罚、从严追责等执法措施;加大诚信结果运用,提高企业和个人违法安全生产成本。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监管。一是在3月上旬开展一次农村工匠集中培训,培养乡村建设工匠,保障农村建房需求,为农村住房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支撑。二是在2月底就农房新建、改扩建、使用维护、设计图集等方面质量安全知识进行一次宣传普及,将设计图集免费供村民选用。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风险识别能力和安全事故处置水平。三是每年对辖区新建农村住房随机抽查当年新建农村住房总量的20%,集中抽查两次,即:每年5月和11月下旬开展实地集中抽查;每年6月和12月上旬对整改情况予以指导和复查。确保实现农村建房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开展节前停工复查及节后复工核查工作。在春节前对所有在建工地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督促在建工地做好值班值守工作,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在春节后,及时开展节后复工核查,做到“人员不到岗不复工、作业人员不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负责人不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确保各在建工地及时安全的复工。建设市场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完成了年度内预定目标。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rar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决算附件公开表.xls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决算附件公开表.xls
泸溪县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度项目支出部门评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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