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2018年度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部门决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大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第一部分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燃气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标准;
(2)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定本县燃气事业发展专业规划,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及经营网点设置的审查工作,参与燃气工程的设计审查、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工作;
(4)检查、考核燃气行业服务质量,根据有关规定拟定行业服务标准和职业岗位规范;
(5)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燃气气质、燃气器具进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会同物价部门监督燃气价格;
(6)负责燃气行业综合统计汇总和业务指导及有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7)依法查处燃气行业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受理燃气用户对燃气行业营运及管理工作的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
(8)组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调查处理燃气安全事故,通报燃气安全事故情况。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为泸溪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级机构,于2017年6月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3名,实有在编在职干部职工人数3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8年决算公开单位为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收入总计2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3万元;2018年支出总计22.7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17年收入13.71万元,比2017年增加9.02万元,增加比例65.79%,增加比例过大是因为本单位于2017年6月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收入总计2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3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支出总计22.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93万元占比92.08%,日常经费支出1.8万元,占比7.9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万元占比5.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万元占比8.63%;城乡社区支出19.45万元,占比85.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7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73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93万元占比92.08%,日常经费支出1.8万元,占比7.92%)。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3.7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3.71万元,2018年财政收入与支出均比2017年增加9.02万元,增加比例65.79%,增加比例过大是因为本单位于2017年6月才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共计22.73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比上年增加9.02万元,增加比例65.79%,增加比例过大是因为本单位于2017年6月才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2.73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万元占比5.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万元占比8.63%;城乡社区支出19.45万元,占比85.5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2.73万元,比年初预算19.89万元,增加2.84万元,增加比例14.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考核奖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32万元,主要为绩效考核奖未纳入年初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城乡社区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52万元,主要为职工工资调资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财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22.73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93万元占比92.08%,日常经费支出1.8万元,占比7.9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万元占比5.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万元占比8.63%;城乡社区支出19.45万元,占比85.5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出国出境等情况。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任何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无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溪县城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一般性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重大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因此无重大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