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03 字体大小:

 

目录

 第一部分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二、资产情况表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情况说明

十二、资产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汇总社会资金总体运行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并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5、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6、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开发、武陵山片区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区域合作。

8、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

9、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10、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11、编制和执行全县价格改革规划;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垄断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12、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

13、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规划、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14、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1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政办发〔2015〕63号),县统计局的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挂县统计局牌子,县发展和改革局由 10个股室组成,有县西部开发办公室、县节能监察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重点建设办公室、县电子计算站5个所属事业单位,归口管理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县经济调查大队。

第二部分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2861.1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下同),比2016年总收入724.21万元多2136.94万元,同比增加295.07%;2017年总支出2664.11万元,比2016年总支出821.53万元多1842.58万元,同比增加224.28%。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包括财政代列项目资金2022万元。

二、关于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2861.1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266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79万元,占总支出的19.29%项目支出128.32万元,占总支出的4.81%;财政代列项目支出2022万元,占总支出的75.90%。

四、关于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为2861.15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724.21万元增加2136.94万元,同比增加295.07%;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664.1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821.53万元多1842.58万元,同比增加224.28%。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包括财政代列项目资金2022万元。

五、关于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664.11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821.53万元多1842.58万元,同比增加224.28%%。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包括财政代列项目资金20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664.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23万元,占比11.98%;商品服务支出173.9万元,占比6.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6万元,占比0.78%;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贷款付息支出113.32万元,占比4.25%;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15万元,占比0.56%;代列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项目支出20万元,占比0.75%;代列农林水支出项目支出2002万元,占比75.15%。

六、关于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23万元,占比62.13%;商品服务支出173.9万元,占比33.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6万元,占比4.02%。

七、关于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25.78万元,比年初预算44.5万元减少18.72万元,降低42.0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为15.47万元,比年初预算34.3万元减少18.83万元,降低54.89%,比去年32.04万元减少51.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1万元,比上年10.53万元减少0.22万元,降低2%,比年初预算10.2万元多0.11万元,增加1.08%,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用车进行过大修;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为25.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5.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保有量2辆;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八、关于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6年度结转的政府性基金22.32万元,本年度已全部支完。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本单位结合部门职责与重点工作,通过收集相关基准数据,确定绩效标准,并结合年度预算安排等情况,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绩效指标的具体数值,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和本级财政预算专项支出编报预算绩效目标。平常能按时向财政部门上报资金支出绩效跟踪管理情况,并与年底工作结束后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表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0分,过程绩效为38.2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35分,总绩效为83.2分。评价结果等次为“良”。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79万元,比2016 年125.28万元增加41.51万元,增长33.13%。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交通补贴等的增加,运行经费支出相应提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泸溪县发改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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