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小章乡中心完全小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溪县小章乡中心完全小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泸溪县小章乡中心完全小学 报告时间:201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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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小组
组长:张海涛
成员:覃选敬 张安福 陈国军
泸溪县小章乡中心完全小学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掌握泸溪县小章乡中心完全小学(以下简称“本学校”)资金使用及绩效情况,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管理科学化水平,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8年泸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本单位于2018年5月,组织力量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较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的2017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泸溪县小章乡中心完全小学是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的二级独立核算机构,学校占地面积12794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294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3068平方米。2017年在校学生人数情况为:春季合计772人(小学);秋季合计778人(小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433122448555792C ,开办资金663.2万元,办公地址为泸溪县小章乡小章村。法定代表人为张海涛,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历发放及相关服务。
(2)实行教学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学生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3)促进学生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学生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其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动手能力,发展智力。萌发学生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的情感,培养诚实、勇敢、好问、友爱、爱惜公物、不怕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萌发学生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兴趣。
(4)承办教育局和其他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经县编办核定的编制人数为49人,均为全额事业编制。实有人数54人,在职在岗教师49人(包含12位特岗教师),临时人员5人(食堂工作人员4人,门卫1人)。单位退休人员29人(其中女2人)。
2、2017年度本单位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年初本单位申报及财政部门审批的绩效目标,本单位2017年设定的绩效目标为:
(1)安全生产方面:①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教育教学方面:①2017年保生工作、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春季保生率95%;②控制学生的流失率在5%之内、确保学生在校安心学习、让留守儿童在学校有家的感觉;③中考合格率100%。
(1)根据年初部门预算及教育系统新机制预算编制,结合年末决算报表及单位账务资料,本单位2017年预算资金安排及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年初预算资金收支情况表 | |||
收入预算数据 |
支出预算数据 | ||
(一)、年初结转结余 |
236.61 |
(一)、基本支出 |
411.45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3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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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75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97.44 |
2、公用经费支出 |
100.70 |
(二)、年初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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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财政拨款 |
398.45 |
(二)、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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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 |
0.00 |
2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2、工资福利支出(项目) |
0.00 |
3、事业收入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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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收入预算合计 |
411.45 |
年初支出预算合计 |
411.45 |
二、本年实际投入预算资金情况 |
731.63 | ||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706.55 | ||
2、事业收入 |
25.08 | ||
本年实际可用资金合计 |
968.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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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本年年初收入预算资金为411.45万元,而当年实际收到预算资金731.63万元,追加资金320.18万元。结合账面分析,当年追加资金情况如下:
2017年年初未纳入预算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2万元;
2017年年初未纳入预算的义黄泥冲小学周转宿舍工程款(州财教指【2016】37号)80万元;
2017年年初未纳入预算的义教薄改资金(州财教指2016年135号)15万元;
2017年年初未纳入预算的义教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3万元;
2017年年初未纳入预算的州财教指【2017】37号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资金15万元;
其他年初未纳入预算的资金155.18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决算金额合计为808.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明细: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支出金额(万元) |
备 注 |
一、人员经费 |
56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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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福利支出 |
49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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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7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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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公用经费 |
1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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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14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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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本性支出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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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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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项目 |
支出金额(万元) |
备注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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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本性支出 |
7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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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9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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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5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8.6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141.1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湖南省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要求,学校应该采取以绩效为导向,全方位规范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以及中小学财务管理行为,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本单位2017年按财政部门要求已建立系统的资金管理内控制度,预算资金管理基本符合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1、预算编制不规范,预算调整幅度大。《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年初未纳入预算或预算编制不足而当年追加预算资金320.18万元,是年初预算的411.45万元的77.82%左右,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2、预算执行与预算金额偏差较大。《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以学校为单位,实行分项预算管理办法。“分项预算”是指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制年度支出预算时,按规定的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分项细化支出预算,但实际执行时,各项预算执行数与预算相比相差较大。
1、“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本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控制数为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6.00万元;本年“三公”经费账面反映支出4.62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7.00%。
2、“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根据2017年决算报表及2017年预算批复文件,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00.70万元,公用经费账面反映支出支出144.3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43.30%。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本年度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金39.53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39.5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00%。
(四)部门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明细主要如下:电脑108台(其中:教学用80台、班班通16台、教师办公用12台),学校占地面积12794.00平方米,在职教职工71人,学生人数778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3068.00平方米,办公面积264.0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2200.00平方米,图书册数20500册,课桌凳数量800单人套。固定资产总值约769.14万元。
综上数据得出:
1、本单位教师办公用电脑购置数与人员配比=办公用电脑购置数÷在职教职工=12÷71=0.17人/台。
2、本单位教学用电脑购置数与人员配比=教学用电脑购置数÷在校学生人数=96÷778=0.12人/台。
3、办公面积与教职工配比=办公面积÷教职工人数=264.00÷71=3.72平方米/人。
4、教学面积与学生人数配比=教学面积÷学生人数配比=3068.00÷778=3.94平方米/人。
1、本单位2017年未申报项目预算资金,本期实际收到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42.00万元,包括: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2万元;义教薄改资金(州财教指2016年135号)15万元;州财教指【2017】37号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资金15万元等。
2、本期本单位实际支付项目资金99.33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大型修缮费等。
加强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控制规范实施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会[2016]7号)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2017年本单位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制度对项目风险点、岗位职责、申报评审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2017年本单位在支付年度的项目款项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部门资金绩效情况
1、安全生产、思想品德教育
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为:①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17年本单位在安全生产和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方面,主要做了如下工作:我校始终把安全工作列为学校的头等大事,与学校德育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防为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各项防卫措施,使安全工作得到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学生教育安全责任事故率为0。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制度保证,实施到位。
门岗制度:坚持门卫按时值班,做好外访登记,严防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做好上课期间师生外出登记工作,确保校园平安,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行政带班值日制度:行政带班值日人员提前半小时到岗,进行课前、课间、午间巡视,及时把偶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上学、放学时间,学校保安人员坚持在校门口值勤。
课课点名制度:每堂课的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的出勤点名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联系。
签订责任书、告家长书制度:学校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学校在学期初与学生家长明确学生安全责任意识,明确了家长应做的工作和应负的责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开学时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理预案制度:结合学校本身的实际,制定校内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预防与控制传染病应急预案,做到人员职责明确,信息渠道畅通,程序科学,实施便捷。
2、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自护能力。
利用班会、活动和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还利用学校黑板报、墙报、悬挂横幅及举行主题班队会、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这样提高了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今后,我校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细化安全工作,落实防范措施,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紧绷学校安全之弦,确保全体师生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通过以上工作,本单位2017年在安全生产和思想品德教育方面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2017年无一个学生犯罪,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2、教育教学
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为:①2017年保生工作、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春季保生率95%;②控制学生的流失率、确保学生在校安心学习、让留守儿童在学校有家的感觉;③中考合格率100%。
本校2017年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年初在教育教学方面制度的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①2017年保生工作、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确保学生有书读、关爱每一个留守儿童,完成率100%;②控制学生的流失率、确保学生在校安心学习、让留守儿童在学校有家的感觉,完成率98%;③中考合格率100%,完成率100%。
2017年牢固树立“质量强校、教研兴校”的思想,狠抓月考相关工作。一是成立月考考务领导小组,实施年级负责制,打造优异的团队。二是优化备考机制,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备考研究,科学备考。每月召开月考研究会,落实备考细节,积累典型经验。四是认真进行月考并做好质量分析。明确得失,找准差距,拟定对策,扬长避短,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017年来,在全县教学质量抽考中,我校教学质量位于农村小学前列,教学质量稳中有升,六年级会考、二四抽考、全能竞赛全县综合排名第五,比206年上升七个名次,位于农村小学前列,仅次于城区小学。我校在全县学生三独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优秀组织奖。
(1)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本单位2017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49(其中12人为特岗教师)人,而编委核定的在职人数为49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编委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00.00%,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分5分。
(2)“三公经费”变动情况(3分):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6.00万元(包含部门预算和新机制预算),2016年度“三公经费”安排6.00万元。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6.00-6.00)÷6.00×100%=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3分。
(3)绩效目标(5分):根据本单位2017绩效目标申报表,本单位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为:①2017年保生工作、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确保学生有书读、关爱每一个留守儿童;②控制学生的流失率、确保学生在校安心学习、让留守儿童在学校有家的感觉;③中考合格率100%。上述绩效目标符合部门职能、年度重点工作实际;指标细化、清晰。绩效目标符合县委、政府总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三定”职责;体现当年重点工作。但申报的绩效目标缺乏具体的数量指标、时效指标,且申报的绩效目标未与所需成本衔接。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得分4分。
①预算完成率(2分):本单位上年结转和结余23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9.1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97.44万元),年初预算411.45万元,本年追加预算320.1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9.72万元;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236.61+411.45+320.18-159.72)÷(236.61+411.45+320.18)×100%=83.5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0.5分。
②预算控制率(2分):本单位本年预算追加数为320.18万元,年初预算为411.45万元,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320.18÷411.45×100%=77.82%,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0分。
③支出进度率(6分):本单位2017年总收入731.63万元,总支出808.52万元,上年年结转结余 236.61元,本年结转结余 159.72元,支出预算数411.45万元,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38.81%。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4分。
④资金绩效管理(6分):2017年总收入731.63万元,总支808.52万元,均已涵盖在此次绩效评价中且预计2018年7月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①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2017年度本单位账面反映公用经费支出为144.3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为100.70万元,本单位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44.28÷100.70×100%=143.28%,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0分。
②“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4.62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6.00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4.62÷6.00×100%=77.00%。另外,本单位“三公经费”开支手续齐全,票据规范。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3分。
③政府采购执行率(5分):2017年度本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39.53万元,年初预算为39.5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39.53÷39.53×100%=100.00%。根据评分标准综合考虑,本单位该项指标得5分。
④管理制度健全性(5分):本单位2017年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厉行节约制度等,从内控要素来看比较完善。根据评分标准综合评价,本单位该项指标得4分。
⑤资金使用合规(8分):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预算法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投资评审或审计,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但部分公用经费项目资金使用不符合湖南省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办法,如费用支出事项审批不完整、发票名称不规范的情况、采购清单内容不完整无供应方公章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综合评价,本单位该项指标得7分。
⑥预决算信息公开性(2分):本单位2017年度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等会计信息资料已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公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2分。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8分):由于本单位系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绩效效办2017年未对本单位单独考核,故以县绩效办对教育局的考核为依据。根据泸溪县委办公室泸办发《关于2017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县绩效办2017年对教育局的考核评为一类。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为8分。
?绩效目标完成率(10分):本校2017年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年初在教育教学方面制度的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①2016年保生工作、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确保学生有书读、关爱每一个留守儿童,完成率100%;②控制学生的流失率、确保学生在校安心学习、让留守儿童在学校有家的感觉,完成率100%;③中考合格率100%,完成率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10分。
?经济效益(8分):由于学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且2017年本单位资金管理未存在违纪行为;资产处置程序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符合规定且未受到行政处罚,同时本单位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控制率良好,在保证安全生产与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水平的前提下,将成本控制做到了效益最大化。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社会效益(8分):通过考量本单位2017年年初工作计划、学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年度工作总结。学校紧跟形势抓“治庸问责”“纠四风、治陋习”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处室职能管理,提高办事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学校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学校工作考评成绩继续上升。
同时按照县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设立了收费公示栏,把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全体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公示,避免了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制度。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为8分。
?行政效能(3分):本单位2017年无需偿还的债务,本单位强调节能降耗和厉行节约,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3分。
④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3分)。由于本单位系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绩效效办2017年未对本单位单独考核,故以县绩效办对教育局的考核为依据。根据泸溪县委办公室泸办发《关于2017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县绩效办2017年对教育局的考核评为一类。从此可以看出,本单位2017年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工作满意度在90%以上,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3分。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表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2分,过程绩效为31.5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40分,总绩效为83.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良”。
(1)未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及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要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等相关规定,厘清单位职责,结合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以量化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导向为前提,根据编制的年度预算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并针对不同的项级细化分解设定具体的绩效指标,清晰的体现指标值;结合全年工作情况,对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评价,根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为下一步或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2)预算完成率偏低,本单位2017年预算完成率仅为当年预算的83.50%。
(3)资产管控薄弱: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以后,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使用管理仍缺乏相关的内部控制,重购轻管现象比较普遍,使用部门只用不管。
(4)公用经费与年初预算存在偏差,2017年度本单位账面反映公用经费支出为144.3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为100.70万元,本单位公用经费控制率143.28%。
(5)财务监督职能未能有效发挥。财务的工作限于业务发生后记账、算账、报账,对业务活动的前局事项,未参与到业务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与业务环节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脱节,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了解不详,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1)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施专账管理和专账核算。为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防止被挤占挪用,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单位日常核算分离,以单独反映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准确核算项目成本。
(2)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如根据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可以看出,项目资金安排应该根据当年需求进行预算安排,避免财政资金的闲置,无法体现效率、效益。
(3)在财务收支管理方面。一是对出租等非税收入实行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加强支出审批控制,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三是加强支出审核控制,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4)建议编制预算时结合上年决算及当年工作任务据实编制,预算调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5)严格履行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加强对各项支出业务的审查,对各业务环节进行严格跟踪监督,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并收集相关的原始资料,查看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文件及会议精神执行;定期编制支出业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为单位领导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对于支出业务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2、相关佐证材料
泸溪县小章乡中心完全小学
2018年6月29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 |||||||||
编制单位:泸溪县小章乡中心完全小学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
投入 |
13 |
绩效目标 |
13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
5 | |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3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3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在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3 | |||||
绩效目标申报 |
5 |
绩效目标是否符合部门职能、年度重点工作实际;指标细化、清晰3分。绩效目标申报资金比率4分。预算单位资金总量中申报绩效目标资金量占比。 |
绩效目标符合县委、政府总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三定”职责;体现当年重点工作;资金投入相匹配。申报比率90%以上的4分;70%以上的2分;60%以下不计分。 |
4 | |||||
过 程 |
47 |
预算执行 |
16 |
预算完成率 |
2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0.5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0.5 | |
预算控制率 |
2 |
预算控制率=0,计2分;0-10%(含),计1.5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0 | |||||
支出进度率 |
6 |
根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报表数据计分,达到进度计4分;资金结转结余计2分,结转率高于50%的0分 |
以部门报送的绩效监控管理报表为计分依据;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
4 | |||||
资金绩效管理 |
6 |
绩效评价资金规模占总支出比率4分;80%以上4分;70%以上2分;50%以下不计分。公开绩效评价结果2分 |
该指标主要评价部门资金绩管理情况。 |
6 | |||||
预算管理 |
31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0 | |||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3 |
100%以下(含)且管理规范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财务手续不规范的,一次扣0.5。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3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5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5 | |||||
过 程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5 |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
参照内部控制方案 |
4 | |||
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1分; | |||||||||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8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参照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规章。主要评价资金收支程序、财务支出的规范性。 |
7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2 | |||||
产出及效率 |
40 |
绩效目标完成 |
1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年度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
预算单位提供当年党委、政府考核结果、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有关数据 |
8 | |
绩效目标完成率 |
10 |
完成年初绩效目标的100%的记10分;完成90%的记8分;完成80%的记6分,以此类推。 |
根据预算单位年初绩效目标申报和年末绩效管理工作总结和绩效目标完成报表为依据。 |
10 | |||||
履职 效益 |
16 |
经济效益 |
8 |
资金管理未存在违纪行为;资产处置程序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符合规定且未受到行政处罚。发现一处不规范的扣1分。 |
8 | ||||
社会效益 |
8 |
工作程序透明、便民;民生资金拨付及时、确保群众利益;项目投向效益明显;资金确保配合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发现一处不规范行为扣0.5分 |
8 | ||||||
6 |
行政效能 |
3 |
加强本单位债务管理,积极消赤减债,节能降耗。受到上级表彰。无违纪通报、行政处罚的计3分;一般2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提供材料评定。 |
3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3 |
90%(含)以上计3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3 | |||||
80%(含)-90%,计2分; | |||||||||
70%(含)-80%,计1分; | |||||||||
低于70%计0分。 | |||||||||
合计 |
|
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