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泸溪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
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泸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单位整体支出和本级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本单位于2018年6月,组织力量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单位的2017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分类考核、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1.1部门基本情况
泸溪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前身为泸溪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于2000年3月,2007年7月更名为泸溪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机构地址:泸溪县白沙镇建设路34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3122448565034C。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征缴股,监督股,结算股。
1.2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
(二)、负责拟定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工作流程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参与拟定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
(四)、拟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药)服务协议,对其收费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五)、拟定全县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扩面任务、计划,搞好医疗、工商、生育保险基金及相关费用的筹集、管理、支付,确保其安全运行。
(六)、负责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的筹集、划拨、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进行稽核。
(八)、承担医疗、生育保险及内部的财务管理,汇总编制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及财务报表。
(九)、负责医疗保险机构的内部审计和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使用、维护与安全管理及有关信息统计工作。
(十)、负责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3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人员情况,机关核定编制9人,均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年末实有人数9人。临时人员9人。
2、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及重点工作
(1)完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征缴任务。计划城镇基本医疗收入5800万元,其他医保基金收入180万元,生育基金收入220万元。
(2)完成医保基金支付。意外伤害调查、定点医院和协议药店的监督检查。基金支付:1-3月城职基本医疗1066.77万元、其他医疗47.95万元、生育8.85万元;意外伤害调查:1-3月城职7人次,定点医院和药店监督检查6次/年。
(3)兴隆场镇密灯村扶贫工作,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帮扶对象19户。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内容
1、年初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编制,本单位2017年年初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初预算收入情况 |
年初预算支出情况 | ||
(一)、年初预算合计 |
12,092,185.00 |
(一)、年初预算支出合计 |
12,092,185.00 |
1、部门预算 |
12,092,185.00 |
(二)、基本支出 |
12,092,185.00 |
1.1一般预算拨款 |
12,092,185.00 |
1、人员经费支出 |
11,728,685.00 |
|
12,092,185.00 |
2、公用经费支出 |
363,500.00 |
2、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及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
2.1本年财政拨款预算追加情况
本年年初收入部门预算资金为12,092,185.00元,当年收入决算数为14,134,388.20元,因人员调出减少拨入工资及各项福利费591,201.00元,追加资金2,633,404.20元。结合账面分析,当年追加资金情况如下:
追加单位工作经费 |
110,000.00 |
本级追加 |
省级对改制企业的参保补助资金 |
1,200,000.00 |
上级追加过路资金 |
州级对改制企业的参保补助资金 |
940,000.00 |
上级追加过路资金 |
合计 |
2,250,000.00 |
|
除上述情况外追加预算资金为383,404.20元,主要为因调整工资、发放绩效、综治、考核性奖励、乡镇补贴等引起的预算追加。
2.2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
根据2017年度的年末决算报表及财务数据,本单位2017年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如下:
年度可用财政拨款预算指标情况
单位:元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
14,134,388.20 |
(二)其他收入 |
0.00 |
本年实际投入预算金额合计 |
14,134,388.20 |
(三)年初实际结转 |
0.00 |
本年实际可用资金合计 |
14,134,388.20 |
1、年度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收到预算收入14,134,388.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4,388.20元。
2、年度预算支出决算及结余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资金支出决算金额合计为14,134,388.2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明细:
支出项目 |
支出金额(元) |
备 注 |
一、人员经费 |
13,670,345.81 |
|
1.工资福利支出 |
1,061,280.13 |
|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2,609,065.68 |
|
二、日常公用经费 |
464,042.39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64,042.39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合 计 |
14,134,388.20 |
|
(2)项目支出明细:
支出金额(元) |
备注 | |
基本建设类项目 |
0.00 |
|
行政事业类项目 |
0.00 |
|
合 计 |
0.00 |
|
(3)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0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00元。
(三)、其他收入支出情况:
1、其他收入情况:
人社局拨管理费及经费350,570.00元。
2、其他支出情况:
人社局拨经费支付共计350,570.00元。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及综治奖,办公费用及其他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82,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1,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费0.00元。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44,108.8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0,034.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74.80元,因公出国(境)费费0.00元。 “三公经费”未超支。
(五)、部门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明细主要如下:电脑24台,房屋面积200平方米。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在职人员18人。
综上数据得出:
1、本单位办公用电脑购置数与人员配比=办公用电脑购置数÷在岗人数=24÷18=1.33台/人。
2、面积总量与人员配比=建筑面积÷在岗人数=200÷18=11.11平方米/人。
(六)、部门专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专项资金及项目总体情况
为加强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建设计划顺利实施,2017年本单位制定了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制度对项目管理职责、申报评审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了明确。本单位的项目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
2017年专项资金年初结转0.00元,2017年度本单位共收到项目资金共计9,422,943.00元,实际支付9,422,943.00元,年末结转数0.00元。
(2)本级专项及预算追加资金组织情况
2017年本级项目和工作经费共7,282,943.00元,均为过路资金,转入医保专户,明细如下:
离休、残军及县级干部等特殊人群医疗专项经费 |
4,000,000.00 |
年初预算内过路资金 |
国有、集体关闭破产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费 |
3,152,182.00 |
年初预算内过路资金 |
军转干部医疗保险费 |
68,761.00 |
年初预算内过路资金 |
建国初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医疗补助 |
62,000.00 |
年初预算内过路资金 |
合计 |
7,282,943.00 |
|
(3)上级专项及项目管理情况
本年内上级专项资金和项目主要有:
省级对改制企业的参保补助资金 |
1,200,000.00 |
上级追加过路资金 |
州级对改制企业的参保补助资金 |
940,000.00 |
上级追加过路资金 |
合计 |
2,140,000.00 |
|
本单位在对上级专项资金管理时,转入医保专户,为过路资金,未在本级核算,支付范围符合专项资金的使用内容。
三、部门绩效目标情况
(一)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完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征缴任务。2017年城镇基本医疗收入8143.54万元,其他医保基金收入231.71万元,生育基金收入286.49万元。开通省外异地就医结算、省内异地结算服务。完成率130%。
(2)完成医保基金支付。意外伤害调查、定点医院和协议药店的监督检查。基金支付:城职基本医疗5911.75万元、其他医疗180.87万元、生育356.6万元;意外伤害调查20次,取消违规报账1人次,减少基金损失5万元,定点医院和药店监督检查9次。完成率100%。
(3)兴隆场镇密灯村扶贫工作,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帮扶对象19户。完成2017年脱贫任务11户。完成率100%。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度专项资金均为过路资金,医保局本级未对专项资金纳入绩效管理,未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完成表。完成情况在单位总体任务完成情况中得到体现。
1、投入指标(15分)
2017年度本单位在人员控制、“三公经费”变动方面做的较好,申报的绩效目标有具体的数量指标、时效指标,符合县委、政府总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现了当年工作重点,且预算资金申报比率较高,故投入指标无扣分。
2、过程指标(50分)
2.1预算执行指标(16分)
2017年度本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执行: 1、加快预算支出进度;2、严格预算控制;3、资金绩效评价全覆盖;4、加快专项资金支出,减少资金滞留、挪用。本单位在预算完成率、预算控制率、资金绩效评价覆盖及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做的较好,但由于年中因工作经费不足追加预算、资金绩效评价覆盖面未达到全覆盖(包括本级和上级资金)、追加的1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或经费未进行绩效目标申报的不足,故过程中的预算执行指标扣2分。
2.2、预算管理指标(34分)
2017年度本单位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预算管理: 1.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认真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充实人员力量,基础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2.强化预算约束,严控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出国费和公务用车等公用经费的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资金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手续,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3.精心组织编制预算。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编足人员经费预算,合理编制公用支出,确保重点工作和重点经贸活动顺利进行。4.依法公开部门预决算。按照统一要求和布署,在门户网站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 2016年度部门决算。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各项指标控制较好,按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报告并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开。
本单位在三公经费控制、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支出进度控制、信息公开方面做的较好,但由于公用经费实际支出超预算数、缺少部门厉行节约制度,故过程中的预算管理指标扣7.5分。
3、产出及效率指标(35分)
2017年度本单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且执行较好,资产配置未有超标准,资产处置程序规范,办公室、会议资产利用效率高。本单位的非税收入管理符合相关的规定。资金管理未被审计、纪委、财政进行过任何的处罚。通过考量本单位2017年年初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及年度工作总结。本单位当年工作程序透明、便民;民生资金拨付及时、确保群众利益。部门资金确保了扶贫、综治、党建等重点工作。其中:在扶贫方面:做好结对帮扶,帮扶对象19户。完成2017年脱贫任务11户。科学规范,统筹发展,全面改善扶贫村农村环境面貌;在综治方面:2017年度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和“平安建设先行单位”等创建活动,结合实际,积极配合做好爱国、卫生、维稳、安全保密等工作;在党建方面:以“两学一做”继续教育和十九大报告专题学习为契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文明建设,党支部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文化核心和能力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各项任务,不断丰富和拓展党建内涵,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且在2017年度未受到任何的扶贫、综治、党建通报。2017年度本单位加大基金征缴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应收尽收,2017年城镇基本医疗收入8143.54万元,其他医保基金收入231.71万元,生育基金收入286.49万元。加强基金管理,制定了“一事两岗两审”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监管员常驻基金支出较大的医院,严防挂床和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意外伤害调查20次,取消违规报账1人次,减少基金损失5万元,定点医院和药店监督检查9次。正式开通异地住院结算管理。任务完成率100%。本单位在绩效目标完成、资产管理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履职效益等方面做的较好,故产出及效率指标无扣分。
五、本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分析
2017年本单位专项资金主要为年初预算内资金,均为过路资金,资金的申请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申请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资金的拨付合理、合法、合规。
资金内容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离休、残军及县级干部等特殊人群医疗专项经费 |
4,000,000.00 |
年初预算内过路资金 |
国有、集体关闭破产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费 |
3,152,182.00 |
年初预算内过路资金 |
军转干部医疗保险费 |
68,761.00 |
年初预算内过路资金 |
建国初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医疗补助 |
62,000.00 |
年初预算内过路资金 |
合计 |
7,282,943.00 |
|
资金当年到位率为100%,年度内全部支付无结余,资金全部转入医保基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按照相关规定补助到指定人群,提升了医疗保障力度。
六、绩效评价结论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表确定的评分细则,通过对各项指标逐一评价,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为15分,过程绩效为40.5分,产出及效率绩效为35分,总绩效为90.5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七、存在的问题
1、追加的专项资金(批条资金)未进行绩效申报。资金申报的目标缺乏具体的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效益指标进行评价。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第十四条规定:绩效目标应符合以下要求:(1)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2)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3)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本单位2017年编制的绩效目标与上述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2、公用经费控制存在一定问题,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6.45%,管理有待提高。
3、未制定厉行节约制度。
(1)建议加强预算法学习,包括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都应加强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有支出必有结果,有结果需考评效率、效益的财政资金使用模式,逐步推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
(2)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核算,特别是其他收入的核算。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3)建议编制预算时结合上年决算及当年工作任务据实编制,预算调整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4)完善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加强内部管理,推动部门工作向低消耗高效率的方向努力。
泸溪县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