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泸溪县房地产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分级分类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为保障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国税发[2005]89号、国税发[2007]33号和财税[2016]36号文之规定,泸溪县国家税务局、泸溪县地方税务局将联合对我县房地产交易最低计税价格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泸溪县房地产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分级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
1、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岁至65岁。
(2)关心税收事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个方面的意见。
(3)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表达能力。
2、人员及构成
总人数15人,其中房地产业消费者代表5人;行业管理机构代表4人;其他方面公众代表6人。
3、产生方式
听证会代表从报名人数中随机抽取;参加代表报名人数不足时则由起草单位邀请产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符合条件的公民均可通过下列方式自愿报名或经组织推荐报名。
电话报名:13469098981 田先生
13974325606 陈女士
网络报名邮箱地址:308568485@qq.com
现场报名:泸溪县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
泸溪县地方税务局税政法规科
上述报名人员均应统一填写报名人员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表,核对身份证原件后提交复印件一份,否则报名无效。
四、听证公开
本次公开听证相关情况将通过泸溪县国家税务局网站、泸溪县地方税务局网站等相关媒体发布。
五、咨询投诉
咨询投诉电话:0743-4260459 0743-4263218
六、报名表
见附表1
泸溪县国家税务局 泸溪县地方税务局
2017年6月15日
附表1
泸溪县房地产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分级分类标准
听证会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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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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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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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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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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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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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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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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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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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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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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