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向忠同志(正科长级)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工作。
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向津锋同志(正科长级)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工作。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继卫同志协助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向津锋同志负责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工作,分管税政股。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吉小刚同志分管税源管理股,联系武溪税务所。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永碧同志分管办公室、法制股。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绍全同志分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联系洗溪税务所。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代长同志分管税收风险管理股、信息中心。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小健同志分管征收管理股、纳税服务股。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辉同志分管财务管理股、收入核算股。
县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舒静同志分管纪检组工作,联系浦市税务所。
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向忠和县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向津锋,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继卫和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代长,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吉小刚和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绍全,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永碧和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辉,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小健和县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舒静,互为AB角,分管领导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由该分管领导的B角代行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