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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建立四项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来源:泸溪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  作者:李诗刚 时间:2022-09-07

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说了算,服务水平高不高,企业最有发言权。今年以来,泸溪县各部门、各乡镇、泸溪高新区比境界、比担当、比作为,“企业满意”作为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标尺,通过建立四项机制,全面提升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想方设法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

建立责任传导机制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泸溪县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省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紧盯工作目标,梳理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分解细化,确保每一项任务有措施、有标准、有时限、有责任主体。部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勇于打破部门利益,勇于担当尽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的良好局面。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泸溪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点部门挂钩联系企业的联络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会,敞开胸怀,用心倾听企业的诉求关心企业发展壮大帮助企业家成长进步。建立健全企业问题“及时收集、分类建档、定期研究、集中化解、评议反馈”的矛盾化解机制,尤其是围绕最为困扰企业的用地、金融、人才等制约因素,建立部门协同共管的保障机制,全力推进、全力争取、全力破题。

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对重点乡镇、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导。加强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力度大、工作进展快的,及时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拖着不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强烈震慑。

建立评价反馈机制。一方面,通过大力宣传尊商重企的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重商、亲商、富商、安商、扶商的浓厚氛围,把投资客商引进来、心安下来、事干起来”,让企业和群众看到各级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赢得对泸溪投资环境的信心另一方面,创新开展职能部门评议工作,把评价权力交给服务对象、让服务对象评价政府部门,倒逼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善优化营商环境。7月14日,在泸溪县市场主体评价职能部门满意度半年测评过程中,由职能部门公开述职,各自对应的服务对象代表不记名投票评价,所有部门评价结果均为良好以上,企业满意度持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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