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召开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启用及工作培训会

泸溪县召开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启用及工作培训会

来源:泸溪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李代兵 发布时间:2022-05-05 字体大小:

为全面做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022年5月4日,泸溪县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启用及工作培训会在县市场监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杨建明主持,食品股、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布,泸溪县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将于5月7日正式启用。

会上,专职副局长杨建明解读了《中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口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实行集中监管仓检查管理的通知》和泸溪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管理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监管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

就本县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规范使用使用与管理,会议做出了明确要求:一、凡进入本县境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国内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及与进口冷链食品、国内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混装运输的其他冷链食品一律纳入监管仓管理;二、凡购进入仓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的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货物报备,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湘冷链码”等相关证明材料查验,无相关证明材料的物流运输企业不得承接货物运输和入仓并依法处置销毁,证明材料齐备的,登记入仓进行再次检测消杀;三、冷链食品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制度,对“应进仓不进”、“应检验不检”、“应消毒不消”、无“出仓证明”的经营者,严格按照《中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办公室关于依法处理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行为的通告》和相关法律法规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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