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9〕292号)要求,经综合考量和研究决定,现将评选为第四次经济普查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省级先进集体(1个)
泸溪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省级先进个人(1人)
泸溪县统计局 龚海潮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县经普办反映情况。县经普办电话0743-4262205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5日—12月31日,共7天。
泸溪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泸溪县统计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