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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泸溪县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来源:泸溪县民政局 时间:2023-03-06

泸民发〔2020102

泸溪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泸溪县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办、局各股室、二级机构:

《泸溪县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经局党组研究制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泸溪县民政局

20201225

泸溪县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根据《湘西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湖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泸溪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五”期间,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谋奋进、行担当、抓落实,较好推动了城乡脱贫、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民生保障和民政服务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我县民政领域“十三五”规划各项发展目标。

困难群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聚焦城乡脱贫工作目标,坚持精准高效、兜牢底线的工作思路,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补贴等救助保障政策,扎实推进民政领域城乡扶贫工作,兜准兜实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一是建立健全了困难群众保障机制。围绕打造“阳光救助、精准救助、温暖救助”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了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为主要平台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以乡镇、村(居)委会干部、社区党员、民政信息员、志愿者等为主要力量的主动发现、动态管理机制;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主要目标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进一步增强了社会救助能力,提升了救助成效。二是全面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对标上级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断完善救助保障标准科学确定和自然增长机制。2016年至2020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130/月提高到350/月,五年累计保障了115024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1.997亿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243/月提高到520/月,五年累计保障了313384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9614.15万元;特困供养标准从270/月提高到800/月,五年累计保障了103848人次,累计发放资金5186.3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从50/月分别提高到100/月,五年累计保障了356945人次,累计发放资金3088.6万元;集中供养孤儿保障金标准从600/月提高到1350/月,散居孤儿保障金标准从600/月提高到950/月,五年累计保障孤儿16716人次,累计发放资金1318万元。三是精准实施民政各项保障政策。立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和需求,同时严格按照救助标准,精准实施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儿童福利等救助保障政策,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力保障了我县城乡扶贫工作大局。

民政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聚焦特殊群众需求,科学谋划、严格标准、狠抓落实,高质量推进养老、殡葬、社区等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基本社会服务需求。一是补齐结构性养老服务短板,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大力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狠抓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逐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助的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以来,我县新建了兴隆场中心敬老院,建设面积850平方米,总投资1221万元,新增100张床位。二是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十三五以来,落实了全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全县有65周岁失能半失能老人享受服务补贴率达100%,累计保障161988人次,发放补贴84.18万元。全县 “五类”老人8289人,全部由财政购买了意外险,对全县90岁以上高龄老人累计保障了128820人次,发放高龄津贴257.30万元,对全县百岁老人累计保障了2400人次,发放长寿保健金23.72万元。三是推进生态化殡葬设施建设。倡导树立绿色文明便民殡葬新风尚,着力推进殡葬设施建设标准化、骨灰安葬方式生态化、治理服务能力便民化,持续提升殡葬服务品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绿色殡葬改革工作,逐步形成了党员干部带头推行、广大群众认同参与、社会各界合力支持的生态文明、绿色节俭的殡葬新风尚。十三五以来,完成了县殡仪馆一期项目建设。殡仪馆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占地面积207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93.38平方米,总投次1022万元,3个悼念厅、停车场、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已全部完工。四是完成了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建设面积800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

1 “十三五”全县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主要指标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完成值

完成情况

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37

37

完成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

35

35

完成

城市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

5

5

完成

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

5

5

完成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100%

完成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100%

完成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

100%

100%

完成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

100%

100%

完成

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数量(个)

0

0

完成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口比例(‰)

0.00008

0.00008

完成

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的比例(%)

0.003

0.003

完成

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十三五”期间,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作了大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基层服务力是不足。民政工作是一项关乎困难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性工作。近几年来,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增多,民政工作已由传统的十余项增加到三十多项,救助对象核查、走访联系等工作都需要大量的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而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编制却未增加,基层工作人员负担重、压力大。二是基础服务设施比较薄弱。不论是我县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是城乡社区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离群众的需求都有很大差距。三是民政对象需求的不断增加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个性化、多样化的趋势,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

第二 “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必须深入分析民政事业面临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准确把握我州民政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全面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基本民生保障要求更高。“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是全面完成小康社会建设战略目标,向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全面小康战略目标,需要加快完善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系列制度体系,兜牢兜住民生保障“网底”。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更广。一方面老年人口增长快,规模大,农村老龄问题尤为突出,未富先老矛盾凸显。另一方面,随着新型城镇化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非农就业比重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同城共享公共服务待遇的落实任务紧迫。普惠福利事业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急需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社会治理创新任务更重。经济变革产生的矛盾和问题,日益从社会领域反映出来,关联性、易变性、敏感性加大。社会治理急需与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需求多元化、治理现代化等趋势相适应,需要不断培育壮大参与主体,促进政府与各主体间的互联、互动、互补。    民政法治建设步伐更快。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领域必然会涌现出一些新矛盾、新问题,如何化解各项利益诉求,需要依法行政,充分利用法治的手段和方式,将各类群体利益纳入法治框架,以法律权威增强民政领域改革力量,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

章 “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五化民政建设为统揽,突出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加快推进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现代化新泸溪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节 发展目标

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形成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推进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基本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各项救助政策实现良性互动,体制机制高效顺畅,服务管理便民惠民,兜底功能充分发挥,慈善规模不断壮大,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

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完备,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有效补齐,养老服务产业持续壮大,综合监管效能明显增强,养老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成。

基本社会服务进一步发展。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儿童和残疾人福利事业适度普惠发展,婚丧习俗改革加快推进,生态节地殡葬普遍开展,文明节俭蔚然成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更加有力,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供给更加充分。

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协商充满活力,社区服务精准高效,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资源服务蓬勃发展,行政区划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能力提升,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快形成,基本建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四章 “十四五”工作重点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找准工作着力点,切实把民政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县民政系统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原原本本认真学。要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逐字逐句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要认真研读,熟记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联系实际重点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与民政工作实践结合起来,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县民政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三是持之以恒深入学。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责任使命,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做到思想认识跟上去、观念方式转过来、工作落实顶上去,全面增强本领,扎实改进作风,不懈怠,不畏难,不退缩,迎难而上,敢于打硬仗,勇于打胜仗, 推动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一要促进农村低保制度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更加科学,覆盖城乡、托底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有效,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基本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现城乡统筹、规范运行,社会救助服务方式不断拓展,实现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制度互为补充、有效配套。二要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设置专护区,优先保障政府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老年残疾人集中养护需求。探索建立以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倡导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衔接的医养融合发展示范区(机构) 建设,加强养老机构、 社区、 家政、医疗护理机构协同信息服务,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三要筑牢群众基本服务保障底线。加大殡葬公益服务设施建设投入。20212025年,实现全县所有乡镇建有1座以上公益性公墓或立体式骨灰安放设施,更好满足群众需求。继续完善基本殡葬服务惠民政策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完善设施功能。严格按照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规定,监督和管理好站外托养工作。四要加强机构安全管理。按照省安全管理视频会议要求,严格细致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处置,有效构筑民政服务机构防范和应对险情灾情的安全防护网,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关爱服务体系中的关键作用一要进一步提升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水平,托底保障有力、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扎实、社会力量参与广泛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和发展。政府托底保障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家庭养老体系逐步形成,家庭养老政策建立完善,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不断夯实;社会化、市场化的机构养老体系进一步发展,扶持政策落实有力,机构布局优化合理,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对养老服务补充作用显现。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二要加快发展儿童福利。建立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织牢织密县镇(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按照《湖南省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干事服务规范》要求,加强乡镇儿童保护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保护专干等基层队伍建设。探索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三要加快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扎实有序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确保补助对象覆盖率达到 100%。与银行签订发放协议,运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确保补贴及时发放。贯彻落实《湖南省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促进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四要加快发展慈善事业。贯彻执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搭建各类平台,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完善城乡社区社会捐助体系,推进慈善超市体制机制创新。科学规划福利彩票发行,规范福彩公益金绩效管理办法,不断提高福彩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

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支撑作用一要强化思想认识。作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民政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的所在,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强化思想认识,做好工作汇报,将民政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纳入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保障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二要提升保障能力。切实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要明确民政公共服务项目、年度重点任务,不断加大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确保服务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切实加强管理服务人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特困供养机构、福利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落实人员配备要求,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完善基层管理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加大职业能力培训力度,为群众提供更加及时、高效、专业的服务,提升困难群众满意度。三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我县民政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围绕养老服务、救助服务、福利机构、社区服务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制定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准入标准,逐步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标准体系,为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一要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抓好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落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机制。贯彻落实民政部、中组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创新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实现村级一站式服务大厅全覆盖,已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全部达标。组织开展农村社区服务提升年活动,拓展农村社区服务功能。二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载体作用。完善社会组织议事协调机制;压实“双重负责”管理责任;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积极开展社会组织扶贫活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支持政府职能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推动落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等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社会组织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中的作用。三要发挥社会工作在社会治理中的专业支撑作用。强化志愿服务发展的刚性要求。以民政领域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为重点,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搭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加快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四要发挥“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在社会治理的协同作用。着力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为社区配备社区社会工作者。五要稳步推进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工作。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严格按程序要求做好相关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论证及报批等工作。加快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成县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与普查档案归档验收工作,做好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

2 “十四五”时期泸溪县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主要指标

2020年

2025年

目标值

属性

1

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5%

5%

预期值

2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67%

70%

预期值

3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40%

60%

约束值

4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45%

70%

约束性

5

乡镇(街道)范围内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30%

100%

预期值

6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0

100%

预期值

7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100%

100%

约束值

8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0

100%

约束值

9

节地生态安葬率(%)

38%

60%

预期值

1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预期值

11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预期值

表3 湖南省泸溪县民政局“十四五”前期规划重大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单位

建设期限

总投资
(万元)

主管部门

1

日间照料中心

各社区

内容:建设符合老年人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一所日间照料中心初步预算 100 万元(内设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包括休息室、沐浴间、餐厅)、保健康复、娱乐等多功能活动室)规模:全县新建9所日间照料中心,扩建、改建7所

泸溪县民政局

2021-2025

1600

县民政局

2

养老示范点

各建制村

内容:设置安全实用的老年场所,内设休息室、卫生间、娱乐、康复器材。 规模:全县新建93个养老示范点

泸溪县民政局

2021-2025

465

县民政局

3

泸溪县老年养护中心

武溪镇桥东社区

泸溪县老年养护中心规划建设于白沙镇桥东社区,占地面积60亩,计划建设老年养护楼2栋,每栋4层,总建筑面积:19201.2平方米,包含入住人员服务用房、生活用房、部分卫生保健用房、康复训练用房等;综合服务楼1栋,共二层建筑面积:2048.8平方米,包含公共餐厅、娱乐用房、医疗护理用房、接待室、便利店等;新建道路、老年人室外活动广场及停车场,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绿化16000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

泸溪县民政局

2020—2023

15000

县民政局

4

泸溪县殡仪馆及公墓山项目建设

武溪镇、浦市镇

一、新建殡仪馆7个悼念厅,综合服务楼,骨灰楼、食堂、电力电信设施、给排水建设、照明及其他配套设施。二、环线道路建设约2.2公里及相关绿化,交通防护等配套设施。三、殡仪馆停车场、绿化、大门、公园等服务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四、骨灰公墓山征地200亩,建设公墓山进山公路,5000个墓穴及配套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五、重点集镇、集中治丧点、农村公益性公墓及配套设施,含征地100亩和拆迁补偿,2个集中治丧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公路、绿化及2000座公墓建设。

泸溪县民政局

2021-2023

18000

县民政局

5

泸溪县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料服务项目

武溪镇

一、新建一所综合性的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料中心,配备康复训练器材、护理及卫浴设备、残疾人服务车辆等基础设施。二、泸溪县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料中心将建成集重残托养、医疗康复、社会能力训练等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三、泸溪县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料中心,占地约20亩,总建筑面积约5000㎡,可以容纳大约200位重度残疾人托养。

泸溪县民政局

2021-2025

8000

县民政局

6

留守儿童之家

各建制村、社区

设置安全实用的留守儿童之家活动用房,并配备相应设施和器材。全县还需扩建147所留守儿童之家,每所投入50万元,

泸溪县民政局

2021-2025

7350

县民政局

7

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

泸溪县

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进俱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规范社会救助程序,基层救助力量进一步夯实,救助水平不断提高,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泸溪县民政局

2021-2025

1500

上级民政部门、泸溪县人民政府

8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泸溪县

让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城乡低保保障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十四五”末,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分别达到850元、700元左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水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月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分别达到1200元、800元,临时救助更精准,更能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

泸溪县民政局

2021-2025

60000

上级民政部门、泸溪县人民政府

9

农村敬老院提质改造

全县各乡镇敬老院

现有16所敬老院合并为14所,对14所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配置和更新养老设施,“十四五”末实现全县布局更为合理,困难群众基本养老需求基本符满足,敬老院后续管理更加健全、完善

泸溪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1-2025

2800

泸溪县民政局

10

浦市镇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

泸溪县浦市镇

重建浦市镇敬老院,通过建设150个床位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中心敬老院,满足浦市镇、石榴坪乡、达岚镇困难群众的基本养老需求。建设内容包括150个床位的宿舍区,办公区,娱乐服务区、后勤保障区、医疗服务区等。

泸溪县民政局、浦市镇人民政府

2021-2025

2000

泸溪县民政局

11

武溪镇中心敬老院扩建项目

泸溪县武溪镇

扩建一栋含宿舍、娱乐、医疗保障为一体的综合楼,扩建60个床位,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建成后基本满足武溪镇、洗溪镇、潭溪镇的困难群众基本养老需求。

泸溪县民政局、武溪镇人民政府

2021-2025

540

泸溪县民政局

12

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泸溪县各民政部门、各村(居)会

开发泸溪县社会救助办公平台,满足社会救助的信息化需求,开发泸溪县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满足信息比对需求。

泸溪县民政局

2021-2025

300

泸溪县民政局

13

乡镇集中治丧点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

泸溪县

1、在全县新建9个乡镇集中治丧点,每个集中治丧点含征地100亩和拆迁补偿,集中治丧点配套悼念厅等相应的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公路、绿化以及一个公墓山,占地总面积约100亩。每个乡镇集中治丧点预计投入1000万元,总投资预计9000万元。2、在全县147个村(社区)建设公益性墓地,并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全县拟在每个村(社区)新建一个公益性墓地,每个公益性墓地投入资金80万元、占地30亩左右,预计总投入1.2亿元。

泸溪县民政局

2021-2025

21000

泸溪县民政局

主办单位:泸溪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泸溪县大数据中心

政府热线:074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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