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我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理名称:“我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二、适用范围
泸溪县范围内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四、涉及事项清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五、材料清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申请材料 | 材料规格 | 份数 |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1份 |
2.申请人身份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3.不动产权属证书 | 原件 | 1份 |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资料(如转移合同 ) | 原件 | 1份 |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 原件 | 1份 |
六、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泸溪县自然资源局
七、申请条件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转让、互换或赠与的;
2.继承或受遗赠的;
3.作价出资(入股)的;
4.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的;
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
8.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八、办理流程
九、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注:不含材料补正或其他问题提出需要整改时间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住宅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收费依据为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办理结果及送达
办理结果:不动产权证
送达方式: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十二、办理地点
泸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十三、办理时间
泸溪县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四、咨询电话
泸溪县:0743-4261830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