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财政局关于组织行政处罚听证的公告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我局依法公开织组《泸财函[2020]18号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听证。现公告如下:
时间:2020年6月8日下午3:00
地点:泸溪县财政局5楼会议室
申请人:贵州金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听证事由:当事人贵州金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泸财函〔2020〕18号)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如需旁听,请携带好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并携带原件用于核对),并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泸溪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日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