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泸溪县鑫兴冶化有限公司浦市磷矿有限公司、泸溪县腾达黑磷有限责任公司两矿业权处置听证会公告
泸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举行
泸溪县鑫兴冶化有限公司浦市磷矿有限公司、泸溪县腾达黑磷有限责任公司两矿业权处置听证会公告
(泸政)听证公告〔2020〕1号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关于涉及各类保护地(生态红线)的省级发证矿业权处置意见的函》(湘自然资函〔2019〕1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及当事人的申请,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泸溪县鑫兴冶化有限公司浦市磷矿、泸溪县腾达黑磷有限责任公司高山坪磷矿矿区范围与我县沅水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范围重叠,要求两矿业权整体补偿退出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关于涉及各类保护地(生态红线)的省级发证矿业权处置意见的函》(湘自然资函〔2019〕198号)文件精神,泸溪县鑫兴冶化有限公司浦市磷矿、泸溪县腾达黑磷有限责任公司高山坪磷矿矿区范围与我县沅水风景名胜区、生态红线范围重叠,要求两矿业权整体补偿退出,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规定。县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12月29日下达了《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两矿业权人收到告知书后,认为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关于涉及各类保护地(生态红线)的省级发证矿业权处置意见的函》作出的整体补偿退出与相关法律法规不合,要求召开两处矿权处置工作听证会,并提出了书面听证申请。
二、听证会时间
(一)泸溪县鑫兴冶化有限公司浦市磷矿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9时00分开始;
(二)泸溪县腾达黑磷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11时00分开始。
三、听证会地点
自然资源局4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 人: 佘佐鹏 联系电话: 0743-4260435
联系地址: 武溪镇建设路172号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 2020 年1 月 13 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于 2020年 1 月 13 前到本机关办理有关参加听证手续。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泸溪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