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泸溪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9 10:54:08 字体大小:

  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泸溪县政府法制办、泸溪县房地产业管理局决定召开《泸溪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泸溪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15年6月8日上午9点在泸溪县房地产业管理局二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公民个人均可报名。
  听证代表名额为25名,其中:
  (一)、居民代表6名、开发、物业服务企业代表4名;
  (二)、县财政局代表1名、住建局代表1名、县公安局代表1名、县物价局代表1名、县民政局代表1名、县规划局代表1名;
  (三)、从事法律行业工作的代表2名;
  (四)、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
  (五)、白沙镇政府1名、武溪镇政府1名、浦市镇政府1名。
  第(一)、(三)、(四)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泸溪县房地产业管理局推荐邀请产生。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30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网上报名请填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以电子邮件发送(表格请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联系地址:泸溪县房地产业管理局。联系人:莫婷,联系电话:4265221,电子邮箱:2084615037@qq.com
  五、听证代表公示
  县政府法制办、县房地产业管理局将于2015年6月5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人员名单,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在听证会召开前将有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特此公告

泸溪县政府法制办
  泸溪县房地产业管理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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