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浦市镇)开通实施方案、泸溪县城市公交(浦市)营运票价及城市公共交通(浦市镇)3号公交线延伸等三个听证会代表意见
泸溪县交通运输局于2014年 10月13日上午9点在浦市中心幼儿园多媒体会议室举行了《泸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浦市镇)开通实施方案》听证会。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回复公示如下:
姜某、杜某等:公共交通的开通取缔三轮车时,出租车、公交车司机能否从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职工的三轮车司机优先考虑,考虑三轮车司机群体的生计问题。
答复: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下岗三轮车司机。
张某、符某、龚某:请相关部门在开通公共交通过程中,公交运营的指标、程序公开、透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及签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时,要符合法律规定。
答复:一定按法定的程序办理。
杨某:建议2路车的时间是否调至与一路车时间一样,这样能更好的方便群众出行。
答复:开通后,根据群众实际出行需要可以适当调整3条公交车线路的运营时间。
杨某:在票价上必须合理,减轻老百姓负担。
答复:公交车的票价由物价局进行核价。
杜某等6人:出租车车身希望在车辆的设计上要有区别。车型和颜色结合浦市旅游古镇的特点。
答复:结合浦市旅游特色,征求广大浦市人民群众的意见,确定车型颜色。
唐某:建议公交线路能延伸到青草,方便沿线群众。
答复:青草路况目前尚未达到开通公交车的条件。
泸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10月27日
泸溪县物价局于2014年10月21日上午9点30分在县交通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泸溪县城市公交(浦市)营运票价听证会,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听证代表意见进行认真梳理研究,由于听证代表对物价部门提出的拟定方案均无意见,故无相关答复意见。
泸溪县物价局
2014年11月10日
泸溪县交通运输局于2014年 12月8日上午9点在浦市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举行了泸溪县城市公共交通(浦市镇)3号公交线延伸听证会。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回复公示如下:
杨某:延伸公交线路,要求将线路延伸至麻溪口大桥。
答复:目前各方面条件尚未成熟,暂时不进行延伸。
姚某:公交线路较长,要求增加公交车数量。
答复:2路公交线路程相对较短,可暂时先从2路公交线上调1台公交车过来。
向某:按学生的需要,调整公交车时间。
答复:通过协调,公交车时间按学生的上下课时间进行相应调整。
朱某:在各公交车停靠点设立公交车时间表。
答复:浦市道路改造完成后,将更新公交停靠点站牌。
姚某:提高公交车乘务员的服务质量。
答复:我们主管部门将要求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公交车乘务员的服务质量。
泸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