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我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来源:泸溪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09 字体大小:

我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办理名称“我要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二、适用范围

泸溪县范围内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四、涉及事项清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五、材料清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申请材料

材料规格

份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原件

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1份

3.不动产权属证书

原件

1份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资料(如转移合同 )

原件

1份

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原件

1份

六、审批服务决定机构

泸溪县自然资源局

七、申请条件

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转让、互换或赠与的;

2.继承或受遗赠的;

3.作价出资(入股)的;

4.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份额变化的;

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

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

8.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八、办理流程

九、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注:不含材料补正或其他问题提出需要整改时间

十、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住宅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登记费550元/件。证书工本费10元/本(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收费依据为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1. 办理结果及送达

办理结果:不动产权证

送达方式:现场自取、快递送达

十二、办理地点

泸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十三、办理时间

泸溪县 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四、咨询电话

泸溪县:0743-4261830

十五、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电话:074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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