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有没有相关补助,或是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补助?

农村户口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有没有相关补助,或是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有补助?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9 字体大小: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于2004年试点,2006年全面实施。各省依据国家制度基本条件和有关政策解释,结合本地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的具体政策。我省现行政策为《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湘卫家庭发〔2017〕2号),其中规定,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对象的基本条件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197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曾经生育(收养)了子女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合法夫妻:本人为农村居民;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生育数量多生育子女;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本人1933年1月1日后(含1933年1月1日,下同)出生,年满60周岁。针对您父母的具体情况,均为农村户口,只生育一个子女,年满60周岁后,可以依据相关政策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其奖励标准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同为80元/人/月。您可以登陆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了解相关具体政策。

链接地址:http://www.hunan.gov.cn/hnszf/hdjl/wxszsjh/xjgs/202006/t20200609_100008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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