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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白羊溪乡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 2024年12月25日 14时41分
  • 来源:泸溪县白羊溪乡

泸溪县委、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要求,现将我乡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1.学习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学习、党员学习内容。

2.宣传情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宣传的首要任务,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4年1月至今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结合白羊溪乡工作深入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

3.落实情况。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四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发挥作用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对照督查反馈问题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我乡的督察整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目前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2.确保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3.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和健全完善依法治理工作制度。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确保乡镇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司法所负责人列席乡镇党政相关会议并参与决策。

(三)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情况

1.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全部公开。

2.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合法性审查,没有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的情形;没有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的情形。

3.聘请湖南君济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

4.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寻衅滋事、欺凌群众、欺行霸市、为祸一方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恶性事件,加大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力度,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有力推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1.通过开展自查工作,对本单位文件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查摆是否存在规范性文件未进行“三统一”的情况。经自查,本单位本年度以来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2.实施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并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

1.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3.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有力,发现违法行为后及时查处,无逾期未查未决案件;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除有法定依据外,不要求特定区域和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

4.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不存在有案未移、以罚代刑现象的情况。

5.在泸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本级全部行政执法主体及相关权限、依据、程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信息规范准确、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等规定。

6.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建立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书面通报评查结果。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情况

为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白羊溪乡人民政府至2024年以来成立了乡镇调委会即湖南省泸溪县白羊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辖区内8个村分别设立了8个村调委会分别是马入田村调解委员会、毛坪村调解委员会、排口村调解委员会、周家寨村调解委员会、马王溪村调解委员会、云上村调解委员会、麻溪村调解委员会、白羊溪村调解委员会。全乡共计专职调解员14人,兼职调解员25人,各调解委员会明确一名负责人负责调委会日常事务。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

目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形式还较为单一,书面学习和领导领学较多,研讨交流较少。有的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一知半解或者理解不透彻,未做到学思悟贯通、知信行统一,还有进步的空间。有的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够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还不够强,特别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方面

1.虽然按相关规定制定并执行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泸溪县白羊溪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泸溪县白羊溪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泸溪县白羊溪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但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上还有待加强,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上,虽然发现违法行为能及时查处,无逾期未查未决案件,但由于当前基层执法人数存在缺口、执法人员素质不一等客观原因导致基层执法力量还较为薄弱,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还需进一步提升。

3.执法方式还需不断优化和改进,过去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执法方式较为单一,不够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上还有进步空间。

4.由于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众多且更新频繁,执法人员本身执法办案业务水平不一,还需进一步加大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力度,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制作执法文书,规范文书的使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文书质量。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学习思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在党组会和局务会前进行法律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二)切实落实责任,深入依法治乡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本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做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乡法规部门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泸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国国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溪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官方网站及时公布。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丰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形式和宣传形式,切实做到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持续组织开展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胜利、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充分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法治中国建设。

(二)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对工作人员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的培训,窗口工作人员面对面业务指导,做到资料发放“一次清”,百姓咨询“一口清”,以高效的办事水平服务于民,积极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诉求,解决好群众办事过程中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办事的便利度,提高办事企业与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从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加强组织领导和专人管理等方面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三)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公正文明

1.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并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我乡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数不多。继续加强全乡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学习,通过自学、集中学和“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学习方式,进一步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2.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开展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案件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等一系列程序,全面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注重说理式、柔性执法。坚决杜绝个别地区个别部门存在的“以罚代管”乱象,优化辖区内营商环境。

3.根据《泸溪县白羊溪乡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4.加大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力度,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制作执法文书,规范文书的使用。严格按制度进行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依次审核、逐级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事实清楚、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

5.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权责清单确定的执法权限开展执法活动,厘清责任,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原则,严肃追究行政执法责任。

6.充分利用0743-4599011投诉举报平台,依法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件件有回复,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泸溪县白羊溪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作者: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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