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泸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
| 首 页 | 走进泸溪 | 今日泸溪 | 政务之窗 | 文化泸溪 | 网上办事 | 便民服务 | 公众参与 | 泸溪论坛 |
泸政人〔2008〕1号
泸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长兵、李媛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长兵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媛媛同志任县供销联社监事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向仁发同志任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晓红同志任县司法局潭溪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德伟同志任县司法局洗溪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覃智云同志任县司法局小章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平同志任县司法局八什坪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传山同志任县司法局永兴场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二OO八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
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11日印发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我要投稿 | 管理登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