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葱茏再现绿山乡 泸溪县全力打造生态强县
作者:向民贵 向子权 谭智勇 来源: 点击次数:43 发布时间:2008-08-20
   近年来,泸溪县林业系统紧紧围绕兴林强县这个目标,不断加大依法治林力度,实行造林与管护并举,改革与发展同步,突出生态林和商品林建设两个重点,狠抓板粟、桤木、湿地松三大产业基地建设,采取国有、集体、个体和股份四轮驱动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打造生态强县。全县林地面积由1999年的124万亩增加到180万亩,其中经济林面积由13万亩增加到24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由32万亩增加到52万亩,活立木蓄积由74万立方米增加到179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4.16%,林木绿化率达66.35%,描绘了一幅山乡葱茏的美丽画卷。
以县情为着眼点,理清生态强县新思路
    泸溪县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县,国土总面积235万亩,“希望在山,致富在山,潜力在山”的发展理念已成为山区人民的共识。我县委、县政府把发展林业产业作为壮大县域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来抓。统一林业发展认识,把林业的发展上升到“壮大林业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林业兴则小康兴、林业衰则小康缓”的高度来抓,确立了山区不抓林业不行,抓林业不抓产业不行的林业发展观,通过政策诱导、示范引导、科技指导和责任督导,让广大林农把山当田耕,把林当粮种,让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林业建设。
    我县进一步明确林业发展思路,围绕“工业立县,产业富民”战略,确立了以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为兴林手段,以板粟、桤木、湿地松为林业产业发展方向,实现山上变绿,农民致富,使我县成为林业大县、生态强县。同时确立林业发展目标。计划用6年时间建成白羊溪、武溪、良家潭板粟产业带,板粟面积达到8万亩,产量过3000万斤,产值达到4000万元;在解放岩、潭溪等乡镇完成桤木造成11万亩,今后8年按2立方米/亩出材量计算,增加蓄积量22万立方米,按400元/立方米计算,增加效益8800万元;在浦市、合水等乡镇完成湿地松造林5.4万亩,今后8年按2立方米/亩出材量计算,增加10.8万立方米蓄积量,按400元/立方米计算,产生4000多万元经济效益。
以产业为切入点,实现生态强县新跨越
    我县委、县政府着力优化政策推动林业。县里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林业快速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规定对从事林业基地开发,提供优惠贷款支持,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给予重奖。同时积极争取项目扶持林业。近年来,先后向上争取了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世行工程等项目,累计投入23250万元,有力地推进了全县林业发展。
近年来,我县委、县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机制激活了林业,深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采取承包、股份合作、个体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突破性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对长期难以绿化的宜林荒山荒地,无偿划拨给有能力绿化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绿化。目前全县创办私营林场12个,经营面积达到3万多亩。
以管护为立足点,增强生态强县新活力
    造林是基础,管护是关键。我县林业局坚持一手抓产业,一手抓管护。全面落实管护机制。对植树造林,实行抚育管理与经济利益挂钩,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责任制,使管护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对新造林地普遍推行“造一片林、建一座哨,定一个人,给一份酬”的“五个一”管理机制,确保栽一棵活一棵,造林一片成林一片。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严格森林采伐,全县落实了600多名专业护林员,加强封山育林,保护森林资源,全县历年封山育林面积都稳定在120多万亩。为减少资源消耗,在农村大力推广节柴炉和沼气工程,有效地巩固了封山育林成果。同时,强化依法治林。对滥砍乱伐、滥捕乱猎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2003年至2007年全县共查处毁林案件160余起,处理210余人次,公捕涉林案件5起。
我县在控制森林灾害上,坚持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加强了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共设立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点12个,配备兼职测报人员20人。县委、县政府每年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签订护林防火责任状,把护林防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并在县直机关组建了800人的专业扑火队和半专业护林防火快速反应突击队,做到闻警即动,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
以改革为支撑点,形成生态强县新格局
    国有林场是林业发展的重点,也是难点。我县现有国有林场1个,县属林场17个,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林场经济状况很不景气。为加快国有林场发展,我县积极实施内部改革,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切实增强林场发展后劲。
    在内部改革工作上,我县狠抓了以下几环节。一是改革经营机制。由单位经营向家庭经营转变,实行林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建立“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统分结合”的经营机制,将一部分山场资源租赁、承包或直接划分给林场干部职工经营,收益归职工个人支配,实现职工积极性、生产投入、就业岗位、家庭收入、林场效益“五个增加”。二是改革用人制度。在林场内实行购买保险、买断身份等办法,分流富余职工,鼓励林场干部职工自主择业,向外发展。三是改革发展方式。林场发展要由单一经营森林资源向多种经营转变,大力发展职工自营经济,推广林下养鸡、养羊,种药、种菇,千方百计增加收入。四是改革投资机制。资金投入由单一部门投资体制向社会多元化投资体制转变,拓宽林场投资渠道,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林场建设与改造,兴办股份制林场,增强林场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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