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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再获佳绩
作者:向有钢 来源:司法局 点击次数:20 发布时间:2008-08-20
   近日,从省依法治省办传来喜讯:8月6日,省司法厅、民政厅授予泸溪县浦市镇十字街社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这是我县首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2003年,我县开始部署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近几年已将此活动纳入“三个文明”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在创建活动中,涌现了一批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法制教育扎实有效、民主制度规范完备、社会和谐稳定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先进典型,有力地推动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级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有效增强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目前,我县已有刘家滩村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五里洲村、李岩村先后获“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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